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浅议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在我国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个世纪以来,随着被害人理论研究的深化和被害人权利运动的发展,被害人权利保护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的保障被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各国都建立了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①。本文在分析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的缺陷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具体构建思路。  相似文献   

2.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是现代人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问题。当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又难以得到充分赔偿时,为保护被害人权利,彰显社会公平,应当由国家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目前,一些国家已先后建立了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因此笔者建议,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也应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早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3.
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基本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加强对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的保障是刑事司法发展的趋势.在我国立法和法律的具体适用过程中,刑事被告人的权利得到了比较充分的重视与保障,而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却缺乏重视与关注.被害人由于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经济困难,进而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可以弥补现有制度的缺陷,有效保障被害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已在关注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在呼吁或尝试建立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来改善其遭受侵害后的困难处境。本文对我国目前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对如何为刑事被害人补偿基金"开源"、"节流"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被害人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存在诸多漏洞。他们的民事赔偿权利被大量削减,最高人民法院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变相剥夺了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被害人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权利、被害人及其遗属索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因此十分有必取消不公平的相关司法解释,恢复刑事被害人应有的民事赔偿权,并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对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金额、补偿资金来源、补偿程序等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6.
和谐语境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犯罪学作为一门学科出现以前,古典刑法主要规定的是刑罚,即死刑、自由刑、财产刑。古典刑法认为惩罚了犯罪人社会就公正,就恢复正义了。但国家把解决犯罪的权力垄断以后,实际上把被害人的权利给忽视了。我国现行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的重视程度已经大为提升,相比之下,对被害人权利保障日显不足。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对被害人而言是一种恢复性的刑事保护制度。本文在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如何在我国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指国家对受到犯罪侵害而又未能从犯罪人或其他渠道获得充分赔偿或补偿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通过相应程序给予一定补偿的制度。从经济上弥补犯罪被害人的损失是平复被害人的最有效途径,许多国家都已通过制定犯罪被害补偿制度来实现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发展,司法理论和实践开始逐步重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欲速则不达,我们应该循序渐进,有计划、分阶段的完成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建立。万事开头难,要想跨出从理论到实践的第一步,应该先将刑事被害人分类,并从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上入手,即建立我国生命健康权受到侵犯的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基本原则、决定机关、申请主体、补偿范围、补偿程序五个方面展开论述,立足我国国情,结合他国实践,具体阐述了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实现对刑事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从而实现对犯罪人和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均衡,促进"和谐司法"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救济成为完善刑事诉讼制度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获得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经常得不到兑现。本文从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域外立法状况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探索等方面,探讨建立我国的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1.
我国大陆地区刑事被害人保护措施虽长期存在,但并未形成专门且自成体系的制度。"有意"且专门的被害人保护制度得以初步成型的时间不过七、八年之久。刑事被害人保护制度的类型整体上可区分为程序性保护制度和实体性保护制度。程序性保护制度的具体内容体现为刑事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实体性保护制度的内容具体包括:刑事损害赔偿制度,犯罪赃物追缴、返还或退赔制度,刑事损害赔偿优先于犯罪罚没的制度,刑事被害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程序性保护制度和实体性保护制度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但都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相应地,应当通过针对性的弥补和完善措施,以使我国大陆地区形成更完备、合理且成熟的刑事被害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2.
马贵翔  林婧 《河北法学》2020,38(1):57-67
刑事被害人当事人化的实质是犯罪损害追诉方式的公私合一,该制度设计混淆了公益和私益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导致两种权益保护相互冲突进而对刑事司法结果公正造成负面影响。公私分离是刑事被害人去当事人化的当然制度选择,其立法对策主要包括在刑事立法中确立被害人为特殊诉讼参与人、废除被害人在刑事审判中就定罪量刑发表意见的权利、废止被害人刑事自诉权和切断其引起刑事二审、再审的程序路径。同时需要完善相关配套举措,如允许被害人对其物质和精神损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后,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即告终止,也就在法律上(而不是从事实上)排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存在,致使被害人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赔偿。在检察环节,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国家补偿,既保障了被害人的人权,又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4.
蔡国芹 《法学论坛》2007,22(5):42-49
刑事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是指被害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能够得到有关社会组织或成员的支援和帮助的一种法律权利.它是社会人道主义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表现,也是减轻被害人所受犯罪损害的现实需要.被害人获得社会援助权已纳入国际刑事人权保障的范畴,发达国家和地区较早地建立了完善的社会援助体系,为被害人实际享有获得社会援助权提供了现实保障.我国目前尚未从法律上确立刑事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也缺乏援助被害人的社会工作体系,只是部分被害人获得了某些"边缘性的援助"或者司法经济救助.因此,立法上明确被害人的获得社会援助权,规范社会援助被害人的方式和内容,是被害人获得有效社会援助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5.
刘梅湘 《现代法学》2006,28(4):122-128
被害人的知情权是被害人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逻辑前提,是诉讼民主的重要体现,亦有助于实现社会正义。国际公约及其他国际性文件和法治发达国家都对公民的知情权及被害人的知情权都作了明确规定,有的国家甚至将其上升到宪法的高度。我国刑事被害人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但权利告知规则仍不完善,被害人对案件的进展、诉讼结果以及刑罚的执行情况缺乏知悉途径,知情权的实现缺乏保障机制。立法上应对其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应建立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指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一定条件下可获得国家提供的经济补偿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在西方国家运行40年来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我国提供了可借鉴的有益经验。我国目前的被害人保护立法有严重缺陷,缺乏对犯罪被害人的人文关怀,由此还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是实现正义、保障人权、控制犯罪、完善法制的必要,也是切实可行之策。  相似文献   

17.
王道春 《时代法学》2006,4(6):69-75
当前,我国刑事被害人社会援助制度严重缺位:缺乏规范被害人社会援助的专门法律;相应的社会援助机构尚在起步阶段;缺失刑事被害人社会服务内容。为使被害人得到尽可能的合理的保护,避免他们的再度被害,应尽快构建我国的刑事被害人社会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18.
江溯 《北方法学》2012,(6):95-105
在认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英美刑法传统上坚持"不得谴责被害人"的原则,但这一原则不符合被害人学的原理,而且,在英美刑法中,实际上在诸多方面例如被害人同意、自我防卫与挑衅行为中均承认了被害人的共同责任。承认被害人的共同责任,具有合理的规范性基础。根据权利的限定性原理,被害人共同责任可区分为自愿的权利减少型和非自愿的权利减少型,在此基础上考虑行为人与被害人在具体案件中相关权利的重要性程度、比较因果关系与比较罪责等因素,从而为被害人共同责任的适用提供了具体的判断标准。英美刑法的被害人共同责任原理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9.
Human trafficking for criminal exploitation is one of the lesser-known forms of human trafficking. The failure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to identify the victims of this type of trafficking can lead to a failure to take the victim-centred approach to trafficking espoused in the international legal instruments that regulate the matter, an approach that emphasises the protection of victims and respect for their rights. In light of earlier findings of the existence of unidentified victims of human trafficking for criminal exploitation in several European countries — the UK, Ireland, Spain, the Czech Republic and the Netherlands — a qualitative study was conducted, consisting of 37 in-depth interviews with practising criminal justice professionals and victim service providers in Spain. Because undetected victims of human trafficking for criminal exploitation are usually treated as offenders, the main aim of this research with professionals was to determine the causes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s failure to identify the victims of this specific form of trafficking in order to prevent them from remaining hidden victims.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