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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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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霞 《法制与社会》2013,(12):123+131
本文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如何认定受贿数额的问题进行了分类讨论,对不同情况下具有透支功能银行卡的受贿数额认定提出了不同的标准,以期使得认定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的受贿数额上更加的合法、合理。  相似文献   

2.
治理商业贿赂,首先要正确认定商业贿赂犯罪,这不仅是准确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之需要,也是保障人权之要求。受贿犯罪自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核心。受贿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难以认定的情况,如“什么是公务”、“利益正当与否如何判断”、“受贿故意与谋利目的分离如何处理”,等等。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应从应然和实然两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3.
张健 《广东法学》2002,(1):7-13
透视现已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家庭型”共同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国家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如成克杰、张德元等案件。“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有裨于司法实务。  相似文献   

4.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的问题,如何正确的认定是否为真正的合作投资经济活动关系到罪与非罪的问题,随着反腐败形势的深入,正确的认定变化形式下的受贿犯罪十分关键,要准确的把握合作投资名义受贿的本质区分行为属于民事关系还是刑事犯罪.  相似文献   

5.
14.《意见》对收受银行卡的如何认定受贿数额?答:《意见》第8条明确规定,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透支的,如果由送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认定为受贿数额。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8条规定: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使用银行卡透支的,如果由给予银行卡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透支数额也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该条规定的后半段实际上就是解决收受信用卡如何认定受贿数额的问题,由于现在我国信用卡市场的复杂性,该条规定并不完备,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还需要讨论。  相似文献   

7.
吕赛 《法制与社会》2011,(23):68-69
斡旋受贿作为受贿罪的特例,其构罪要件与普通受贿有所不同。实践中,对如何理解斡旋受贿的"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有不同的观点。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如何认定"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作粗浅探索。  相似文献   

8.
薛津 《天津检察》2008,(2):31-3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首次将“特定关系人”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纳入到受贿犯罪主体范畴。如何正确理解和认定特定关系人成为我们面临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9.
贪污、受贿案件中退赃情节的认定和处理吴纲要在审判实践中,退赃作为贪污、受贿案件的一个重要情节已越来越受到重视。正确认定和处理退赃情节,对准确、有力地打击贪污、受贿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据此,笔者就贪污、受贿犯罪案件中的退赃问题谈谈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相似文献   

10.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依法惩治近年来出现的新类型受贿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法律依据。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本文拟就《意见》第一条规定的以低价购房等交易形式受贿犯罪的具体认定问题,进一步作些讨论。一、如何掌握定罪的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和386条的规定,个人受贿犯罪的起刑点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个人受贿5万元以上的。一般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所周知,房产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往往伴随巨额的资金流动,些许不正当地优惠打折就可能使受贿金额超过5000元乃至5万元,于是必然提出的问题是,能否单纯按照上述法定的数额标准掌握此类受贿犯罪的认定尺度?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受贿人收受的贿赂物品,有时会是伪劣商品,如假烟、假酒、假名衣甚至假电器等。对这类物品如何认定其受贿数额,实践中认识不一:有人认为伪劣物品属打击、销毁的对象,无法定的市场价格,就如盗窃伪劣物品一样,不宜认定受贿数额。也有人认为伪劣物品虽无法定的市场价格,但仍有其本身的实际价值,应按物价部门实际评估的价格认定其受贿数额。笔者认为受贿人收受的虽然是伪劣物品,但行贿方实际支付了正常物品的价格,因而在认定受贿数额时,应以行贿方的实际支付价  相似文献   

12.
受贿人收受伪劣物品如何认定其受贿数额,实践中争论不一:一种观点认为,伪劣物品属打击、销毁的对象,无法定的市场价格,不宜认定受贿数额。一种观点认为,伪劣物品虽无法定的市场价格,但仍有其本身的实际价值,应按物价部门实际评估的价格认定其受贿数额。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受贿人收受的虽然是  相似文献   

13.
邝雅婷 《法制与社会》2011,(20):274-276
本文围绕《刑法修正案(七)》将特定关系人参与受贿的行为纳入受贿犯罪范畴问题,从条款是否为新罪、行为的司法认定、罪名命名等方面问题,对特定关系人收受受贿行为的罪名争议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收受干股是贿赂犯罪中常见的一种情形,如何认定这类案件中的受贿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  相似文献   

15.
论"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若干疑难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忠国 《法学论坛》2006,21(2):112-116
家庭成员共同受贿是当前受贿犯罪的重要表现形式,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较多争议,论文在考察“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理论的基础上,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的形式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探讨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6.
谈谈股票受贿犯罪的认定○程辉股票受贿犯罪是指以股票为受贿内容的职务犯罪。近几年来,此种犯罪作为经济领域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呈发展增多的趋势。为此,有必要对这一犯罪现象加以研究和规制。本文试对股票受贿犯罪认定的某些特殊问题作一探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相似文献   

17.
受贿犯罪是职务犯罪中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对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的未遂和既遂等问题的不同认识,直接影响到对受贿犯罪的认定。为此,笔者就上述问题谈点肤浅认识。  相似文献   

18.
受贿人收受的行贿人物品系伪劣物品,如何认定该受贿数额,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综合主观恶性等因素,到底是依照行贿人实际支付的价款还是伪劣物品本身的实际价值认定受贿数额,文中提出了区别对待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受贿犯罪严重危害政府的公信力,需要予以严惩.但是受贿犯罪的复杂性,使得该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尤其是贿赂范围的界定问题,受贿犯罪的数额问题以及影响力的认定问题,都需要在尊重社会文化、刑法基本原则和社会实践需要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贿赂的范围可以考虑扩大到“财产性利益”.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应该充分考虑情节的评价作用,在对影响力的认定上,要注意在主客观统一基础上的具体分析,仔细甄别.  相似文献   

20.
正为有效惩治日益复杂、隐蔽的受贿行为,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对受贿行为中谋利要件的认定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这一规定的出台,对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起到了重要作用。《纪要》颁布后,办案中出现了一些没有全面理解《纪要》规定内涵,以偏概全的问题,如认为只要有承诺就可以认定受贿行为谋利要件具备等。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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