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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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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理使用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是著作权法的必要构成部分.合理使用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构成三种形态的结构关系,分别是,封闭式结构关系、半封闭式结构关系和开放式结构关系.同时,合理使用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之间还存在三重关系,分别是,合理使用特别条款相对于一般条款的优先适用与在后适用的关系、合理使用一般条款相对于特别条款的限制与被限制的关系和合理使用特别条款相对于一般条款的解释与被解释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网络时代的利益平衡——对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和数字时代的到来打破了传统著作权法业已建立的平衡,如何重构和恢复这种平衡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必须面对的难题。本文结合著作权制度的宗旨和目的,深入剖析极具代表性的合理使用制度的价值取向和法理内涵,分析立法模式的利弊以及我国新颁布的立法规定,提出在网络环境下面对冲击和挑战的对策,即在司法和立法实践中应结合两种立法模式的优点,明确合理使用行为的范围。  相似文献   

3.
论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卢海君 《法商研究》2007,24(3):24-30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使用者的一项民事权利,应当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采取的是“具体规定性”立法模式,这一立法模式已难以适应新科技发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未来的著作权立法应当改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规定性”立法模式为“抽象规定性”立法模式,规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和一般构成要件,并规定著作权人阻碍合理使用权实现的法律责任,以保障使用人合理使用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合理使用是使用者的一项民事权利,应当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采取的是“具体规定性”的立法模式,难以适应新科技发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未来著作权立法应当改“具体规定性”的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为“抽象规定性”的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规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和合理使用的一般构成要件;为保障使用人的合理使用权的实现,应当规定版权人阻碍合理使用权实现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目前学界对于合理使用的性质界定,大致有三种观点:"权利限制说"、"侵权阻却说"和"使用者权利说",这三种学说均有明显的不足之处.合理使用实际上是一种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对其保护应采取一般条款加具体规则的立法模式.对此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6.
著作权中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理使用是使用者的一项民事权利,应当有一定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采取的是“具体规定性”的立法模式,难以适应新科技发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未来著作权立法应当改“具体规定性”的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为“抽象规定性”的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规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和合理使用的一般构成要件,为保障使用人的合理使用权的实现,并应当规定版权人阻碍合理使用权实现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搜索引擎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了图片搜索、网页快照及图书搜索之类的商业模式,这些都涉及到作品的合理使用问题。从近些年国外的司法判例来看,合理使用制度越来越来呈现弹性化趋势。从立法发展趋势看,国内现行的列举主义立法模式日益呈现出局限性,有必要适应合理使用制度新的发展趋势,在未来著作权法修改中创建列举与因素主义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8.
胡良荣 《知识产权》2012,(10):61-64
我国大陆于2001年第一次修改著作权法时,针对原法合理使用范围过宽的实际,根据《TRIPS协定》的规定,缩小了合理使用的范围.为了适应网络传播技术应用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呼声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时再次响起;我国台湾地区现行“著作权法扩大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增加了“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的概括性规定.两岸在修改著作权法时,均”注意与《TRIPS协定》和《伯尔尼公约》接轨,不断规范合理使用制度,均已有较高的国际化水平,但对照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的要求,因应网际网络发展,仍需要不断规范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李军政 《河北法学》2014,(11):54-62
“合理使用”作为著作权的例外的制度设计能够保障社会公众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利益,不需要依据泛权利化的逻辑将其规定为“合理使用权”;作为法益的合理使用并不具有权利化的构成要素和必要性。环境利益的保护历史表明,要想真正实现著作权法对作品创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作为使用者三方利益的有机平衡保护,切实有效的方法是通过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以制度化的方式体现和保障作为相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公众利益表达的组织载体与话语权,而不是执着于权利化。  相似文献   

10.
我国首例"图解电影"案中关于合理使用的认定分歧源于对《著作权法》第22条第2项的不同解释.该案一审观点认为在引用的"适当"性和对作品的"介绍、评论或者说明"之间,后者具有决定性功能.而二审法院认为"适当"性和对作品的"介绍、评论或者说明"不存在功能上优劣性.一审法院的"介绍、评论或者说明"功能决定论将引发合理使用规则的失灵.一审裁判观点是开放式合理使用立场的反映,受到美国合理使用制度的影响,却忽视我国合理使用法律文本的本土化含义.应当从影视解说视频的作品属性,影视解说视频与演绎、重混作品关系,以及《著作权法》第22条第2项的适用分析三个面向来应对影视解说视频合理使用实践困境."图解电影"案的启示在于合理使用的司法认定应注意探求新、旧《著作权法》衔接中的立法意图.在将司法实践中运用比较成熟的合理使用"四要素"方法移植到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之时,为减少"四要素"方法"转换性使用"规则的负面效应,应限制将合理使用扩大解释为"转换性使用".  相似文献   

11.
普遍认为,为适应作品使用的复杂情形,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时应规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但是,合理使用一般条款的法律适用存在不可预测等局限性。提供详尽的例外清单不仅是大陆法系著作权法传统的延续,也是克服一般条款局限性的内在需要。不同类型的例外清单得到了不同公共政策的支持。依据明确得以承认的公共政策,我国法院不仅对《著作权法》第22条予以扩张或限缩解释,还确认了信息获取、竞争自由、技术发展和促进创作等合理使用的新类型。类型化的研究既为相关立法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司法适用提供了可预期的解释工具。《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案应将这些新类型法定化。  相似文献   

12.
万勇 《知识产权》2012,(9):78-86
《欧洲版权法典》在充分考虑《伯尔尼公约》、《TRIPS协定》以及欧盟之前在版权领域制定的七个指令的基础上,对作品、作者身份与权利归属、精神权利、经济权利以及限制这五个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法典在有些内容上作了创新,尤其是在涉及权利限制的部分,提出了区别于现有的“封闭式”和“开放式”的立法模式,引入了类比适用的新立法模式.鉴于我国已经启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因此《欧洲版权法典》的规定,对于我国的修法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3.
“著作权法”这一名称不能完全概括其规范的内容,把著作权和邻接权两种性质不同权利统一在“著作权法”名下,使得著作权法的内在逻辑体系混乱,而且容易导致误解,需要正名。著作权的立法宗旨只能反映基本原则的内容,不能代替基本原则,著作权的复杂性决定立法应当明文规定其特有的原则。著作权立法有必要增加和修改某些具体的法律制度。如著作权犯罪、著作权法定赔偿、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某些规定等等  相似文献   

14.
熊琦 《法学》2018,(1):182-192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设计源自对《伯尔尼公约》中"三步检验法"的本土化。然而,由于制度移植仅停留在立法条文借鉴而非解释规则上,这使得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完全根据自身的理解适用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甚至直接引入判例法国家法官造法的结论解决相关案件,导致合理使用的司法认定标准丧失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为调和著作权合理使用穷尽式列举立法与扩大解释需求之间的矛盾,我国需要在解释论上围绕"三步检验法"梳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逻辑。通过对国际著作权公约中"三步检验法"权威解释的分析,可将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的12项合理使用类型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的两个判定标准分别对应"三步检验法"中的三个认定要件。首先,在解释顺序上应遵循将法定列举类型作为法源基础的原则,排除超出法定类型的法官造法。其次,以两个一般判定要件进一步界定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通过前者可保护著作权人的可期待利益,通过后者可设定法院在判定可期待利益合理范围上的自由裁量标准。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三种模式:一个概要性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变迁的基本事实出发,大致可以概括出三种不同的刑事诉讼制度发展模式,即立法修律模式、司法判例模式与试点实验模式.这三种模式具有不同的内在特质,在推动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上各有其独特优势与内在局限.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变迁的历程表明,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不能只依赖一种模式,应是多种模式的组合或交替使用.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主要依靠立法修律和试点实验,司法判例还未被有效运用.未来应该根据各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经验以及上述三种模式的实际价值与内在局限,合理确定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模式组合。  相似文献   

16.
林秀芹 《法学研究》2021,43(6):170-185
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起对传统的合理使用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从结构主义整体观出发的研究表明,随着AI学习和创作的发展,传统版权法的"作者中心主义"和严格的"三步检验法"不能适应AI技术变革的需要.为了促进创新和AI技术的发展,合理使用应当扩张并进行制度重塑.首先应以"合理使用"这一术语替代"限制与例外".其次,随着AI创作的兴起、人类作者角色的淡出和作者的"袪魅",应当重构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将合理使用提升至与版权保护比肩的地位.再次,应当将为了AI学习、创作使用版权作品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但如果AI"输出"的作品与原作品实质相似,则应当属于版权人的控制范围.最后,我国著作权法应当采用灵活的、有弹性的合理使用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7.
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前提下,消费者将合法拥有使用权的音乐作品从CD存储格式转换为MP3存储格式已经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侵权,但我国法律并未将此类行为纳入合理使用范围。其他法域对于该问题已有不同的立法解决模式。笔者认为我国不宜采用严格限制模式,宜立法将其纳入著作权合理使用范围或者保持现有法律不变,鼓励适应消费者需求的作品数字化形式的发行。  相似文献   

18.
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激励创作与接近作品之平衡.作品的合理使用能够增进信息的传播和利用、推动知识创新.在数字环境下,作品的表达方式与传播途径多样化,著作权的内容不断丰富、著作权的保护标准亦进一步提高.在著作权强保护的情形下,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的12种合理使用情形不能平衡创作的激励与作品的接近,以及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基于此《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43条则采用折中式的立法模式即一般规定与具体列举相结合,扩充了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增强了合理使用的适应性,而第43条尚存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9.
王然 《法制与社会》2013,(21):38-39
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所确认的限制著作权独占性以实现著作权人个体权益和公共利益相平衡的重要制度。但是在网络背景下,原先的平衡机制被打破,现行立法中所确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协调著作权人权益和公共利益,我国应当通过改变立法模式来完善合理性判断标准,结合社会现实重新划定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畴并对著作权人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必要限制。  相似文献   

20.
网络的飞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革命性变化,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网页快照技术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但是我国著作权法在合理使用上的完全罗列式使得法院系统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了难题,网页快照是否应列为合理使用范畴呢?本文将从网页快照技术本身、外国的相关规定判例、以及对网页快照技术的法律问题分析等方面入手,希望能够为立法司法者提供一条新的解决该问题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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