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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本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将作调整,2013年1月起,福建省医保中心将按月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为347.7元,其中领取失保险金期间或经县以上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的人员凭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经省医保中心批准后,可于次月按60%即208.62元缴费。缴费标准将根据福州市统计局正式公布的上一年度福州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实时相应调整。缴费方式的调整,将减轻省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年一次性缴费的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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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保障》2014,(9):40-41
7月1日起,因外伤在漳州市医院、一七五医院、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漳州市本级参保人员,可直接向所在医院医保办申请外伤审批并可办理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到漳州市医保中心审批。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住院就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近日,漳州市医保中心与漳州市医院、一七五医院、市中医院签署协议,自7月1起漳州市本级试行外伤住院刷卡结算由医院医保办审批,不再由市医保中心审批。这次试点,是由漳州市医保中心向三家医院委托授权,把审核权限前移,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因处于试点阶段,目前仅限于漳州市直、芗城区、龙文区的参保人员,不含其他各分中心参保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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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造12333公共服务品牌,人社部将每年的3月30日确定为"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福建省省本级和各设区市高度重视"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在活动期间,省级12333开展了呼叫中心对外开放活动供市民进行参观,对全省参保人员有办理实名登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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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福建省医保中心秉承依法经办和服务至上的一贯理念,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管理创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基金征缴相关规定,在2012年实现用人单位按月申报征缴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2013年开始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实行按月征缴,不仅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按年一次性缴费带来的经济压力,也适应了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的要求,受到广大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一是积极筹备,做好信息核对。省医保中心从2012年下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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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福建省医保中心秉承依法经办和服务至上的一贯理念,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管理创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基金征缴相关规定,在2012年实现用人单位按月申报征缴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2013年开始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实行按月征缴,不仅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按年一次性缴费带来的经济压力,也适应了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的要求,受到广大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