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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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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辛欣 《法制与社会》2012,(26):26+29
本文分析了当前审查起诉阶段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主要内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当前退补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进一步提出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由于案件不断增加,反侦查能力增强,而侦查水平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导致部分刑事案件相关事实无法及时查清,证据收集存在不全面,不严密,无法及时提起公诉,不得不退回补充侦查。为提高案件质量,减少退查,我们通过调查分析,发现退查中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六个方面问题,提出了七个方面减少退查、提高案件质量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余迪 《法制与社会》2011,(2):141-141
退回补充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逆流程序,属于非常态的诉讼制度。但是退回补充侦查的改进却和刑事诉讼价值息息相关。随着法治进程的发展,现有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冀图提出建议,从而完善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4.
5.
退回补充侦查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对于查清案件事实,打击犯罪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已不客忽视.为完善该制度,笔者针对其在公诉阶段暴露的一些的问题及原因作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6.
退回补充侦查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对于查清案件事实,打击犯罪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已不容忽视。为完善该制度,笔者针对其在公诉阶段暴露的一些的问题及原因作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7.
在出台《监察法》和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补充侦查的内涵外延及有关结构都有了较大调整,故有必要重新辨析补充侦查的本质属性,建构监察体制改革下补充侦查相关制度和机制.新语境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自行补充侦查隶属检察机关侦查权范畴,而退回补充调查并非广义上的补充侦查,正确区分二者间的关系,制度设计上应将证明标准和执...  相似文献   

8.
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对保障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该制度本身存在着一些缺陷,本文剖析了这些制度缺陷,并提出了相应得改革和完善方案。  相似文献   

9.
薛正俭 《人民检察》2020,(14):52-56
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引导说理具有重要的实体价值和程序价值。针对目前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引导说理运行的实践状况和面临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做好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引导说理的准备工作;规范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制作,严格落实退回补充侦查审批程序;强化引导说理的配套机制建设,构建新型诉侦捕配合协作、监督制约关系,增强诉侦机关同步沟通互信,加强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检察监督,将引导说理纳入"案-件比"考核指标体系,培养检察人员引导说理能力。  相似文献   

10.
(一)提高受理案件的质量,降低退补率。我们认为,受理高质量的案件是减少案件退补率的基础,为此,我们明确提出要严把案件受理关,首先是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决不受理,从而为审查起诉阶段减少退查提供条件;其次是对于退查重报的案件,明确规定谁退查谁受理,任何其他办案人员不得代收。并且理顺侦查部门与公诉部门在退回补充侦查过程中的关系,使两家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大大提高案件补充侦查的质量。  相似文献   

11.
对北京市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工作的抽样分析显示:虽然审查起诉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在刑事诉讼仅占极小的比例,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诸如超期羁押,侦查监督缺失、缺位,以及补充侦查形式化、效率低等诸多问题。应当通过构建制度、细化规则等综合改革措施解决该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制度设计初衷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就补充侦查的具体应用问题,进一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北方法学》2020,(6):104-115
监察委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两者选择序位不清、自行补充侦查代替退回补充调查、退回补充调查时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存在困惑、律师难以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既包括制度规定的残缺,也包括价值厘清的阙如,还包括检察机关对监察委制约手段的不足。为化解监检之间补查取证分工、配合、衔接和制约等难题,应科学厘定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的情形,遗漏同案犯时只能退回补充调查,退回补充调查时适宜沿用检察机关原强制措施,监察委补充调查阶段应准许律师介入,探索构建自行补充侦查机制,明确自行补充侦查的目的、原则和方式,防范监察中心主义。  相似文献   

14.
退回补充侦查(以下简称“退查”)作为公诉部门查明案件事实的诉讼手段.对于准确指控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侦、诉部门在认识和退查工作实际操作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退查工作的效率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由于对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过于笼统,导致在办案实践中容易出现把关不严格、操作不够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退回补充侦查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笔者认为,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要明确退回补充侦查  相似文献   

16.
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这是检察机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退回补充侦查决定的法律依据。同时也表明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不是无论繁简,一概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而是可以自行侦查。然而,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常常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达不到补充侦查目的,严重影响案件质量,拖延诉讼时间,浪费司法资源。笔者对本院近三年来的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在侦查、审查起诉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并提出对策探讨,…  相似文献   

17.
万毅  吕川 《人民检察》2022,(16):11-16
自行补充侦查本质上是侦查,可使用各种法定的侦查措施。自行补充侦查具有纠正和弥补前期侦查不足的重要作用。实践中,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运用不够,导致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较多,有必要通过理论与制度完善,推动自行补充侦查在检察实务中的运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将“二次性”、公正性、效率性、可行性作为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原则,同时设置自行补充侦查的启动程序等。审判阶段,补充侦查的主体应为检察机关,是否启动补充侦查程序应当结合审查起诉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情况进行连贯审查,检察官采取强制性补充侦查措施应当经法官同意。  相似文献   

18.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认为需要进一步侦查,以补充原侦查中未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问题,而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或自侦部门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作为有权行使退回补充侦查权的检察机关应避免对权利的滥用,严格限制,慎重使用。正确、规范地适用退回补充侦查,对于保障公诉案件质量,加强对侦查机关(部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发挥公检执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作用,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原移送案件的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诉讼活动。它包括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审查批捕时不批准逮捕退回并通知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和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的审查起诉时对事实不  相似文献   

20.
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不属于广义的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属于检察机关侦查权范畴。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调查之间各有优劣,正确处理它们的关系应当注意二者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相互衔接。科学区分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调查,积极充分和合理正确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退回补充调查沿用检察机关强制措施,补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应当有权获得律师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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