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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是近代民法物权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财产所有权的静的安全与财产交易的动的安全保护,是一种以牺牲财产的静的安全为代价而保护财产的动的安全的制度.本文探讨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对完善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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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平衡财产所有权的静态安全和财产交易的动态安全而创设,对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已在世界广大范围内得到共识,而不动产是否适用则未取得一致意见。我国在物权法中最终明确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统一了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对整个物权法的构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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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又被称作即时取得制度或者是即时时效制度,这是一个广泛被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民事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无权转让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财产转让给了第三人,若第三人是善意的取得,那么他对该财产就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原所有人并不具备要求第三人返还的权利,但是可以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从这个概念可以得出结论,善意取得对财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以及善意第三方非常重要,目前一般都认为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为优,虽然目前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已经确定立法,但在理论研究上仍然具有很大的争议.本文主要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正当性分析,肯定《物权法》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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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语境下,"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问题之争主要不是法律效果争议,而是制度安排争论。在比较法视野中,"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之争是实质的规范效果的问题。承认不动产善意取得,并不意味必然构建囊括动产与不动产相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在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不动产善意取得最终在法典上与动产善意取得区分设计,在"登记公信力"的制度安排下实现"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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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既确定了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也确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这对中国的善意取得制度是一个重大的完善和突破,有利于促进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如何正确适用是很重要的问题,在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时,应以不动产公示公信原则为基础,明确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从而完善我国交易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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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里的善意取得制度,是一种以牺牲财产所有权静态安全为代价,来确保财产交易的动态安全制度。而在执行程序中处理不动产物权时,往往会涉及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本文以《物权法》第106条为视角,探讨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条件,剖析并解决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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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林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5):17-30
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被合并做了同一性规定,适用几乎相同的构成要件,学界对此做了较为充分的研究。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作者运用比较法资料,在制定民法典物权编的时代背景下,特别针对物权法上善意取得的制度构建,在综合分析了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制度原理与构成要件异同之后,提出了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应相互独立的观点,探讨了善意取得制度在未来物权法编的具体位置安排,并拟定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相关法律条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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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传统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物权而不适用于不动产物权。《物权法》的出台将善意取得制度从动产物权扩大到不动产物权,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突破,但在我国法学界对不动产物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依然存在很大争议。因此本文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分析与实践研究,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我国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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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这一以牺牲不动产静的安全(所有权安全)采维护动的安全(交易安全)的制度只有正确适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毕竟不动产对原所有权人和善意买受人都意义重大.因此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如何正确适用成为当前最关键、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时,应分清其适用范围,明确善意的标准,充分保护原权利人的利益,并抓紧建立由人民法院作为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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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为了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作出的对善意第三人倾斜保护的制度。物权法的实施确定了不动产领域的善意取得,可是由于物权法的规定相对原则和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就善意去的制度在不动产领域的适用情形做一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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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一直是我国学术界争论的热点问题,《物权法》第106条和第107条的规定似乎是为原有的争论作出了一个立法上的结论,但该两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围绕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的争论已经平息,争议反而更加激烈。本文认为善意取得制度既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遗失物、脏物,但是却不能适用于有特殊人身性质的物。文中建议对于有特殊人身性质的物在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同时也应对第三人的财产利益给予必要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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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近现代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民事物权制度,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保障商品流通、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目前,这一法律规则已经在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加以确立,我国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仅正式将善意取得制度写入其中,同时还承认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这是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完善和升华.本文主要围绕学界对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探讨及有关不动产善意取得的争议,结合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阐述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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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在保护交易的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颁布的《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确立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本文以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为基点,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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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法都确立了该制度。我国的物权法也确立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并做了较为完善的规定,这是立法上的一大突破。但现有立法仍有不足之处,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不动产的登记管理机构繁多相互不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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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世界各国物权法所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随着《物权法》的通过,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也在法律层面上得以确立,使得善意取得制度更加完善,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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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是一项法律制度,其传统的适用领域是动产所有权,随着时代发展的需要,现实生活中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不动产的善意取得。我国也在经历了长期的学界争论后,终于在《物权法》中确立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但是,就现今我国确立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来看,在个别问题上仍存在不足之处,文章拟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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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仍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本文以程序法为视角,讨论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诉讼实践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