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在传统CIF买卖合同中,根据Incoterms对CIF术语的解析,卖方对货物到达卸港不负有义务和责任,这种商业惯例在英国法下有相关判决予以支持.随着国际贸易的多元化、合同内容的复杂化和全球石油交易的发展,英国法下逐渐出现了不同的判例,认定卖方在CIF买卖合同下负有到港责任.在部分判例与Incoterms规定不一致甚至不同案例之间存在冲突的背景下,订立合同时应首先力求语言清晰,责任义务明确;当CIF合同语言含混不清时,可结合商业常识、商业背景和交易信息来解释合同,最终判定卖方是否对货物到港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国际贸易单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外文缩写来说明在一定价格金额基础上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具体来说,国际贸易术语说明了货物自卖方交付给买方的过程中涉及到各种手续由谁办理、各种费用由谁支付、各种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等。国际贸易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 (ICC)于 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即《国际贸易术语…  相似文献   

3.
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所产生的不确定性(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称《解释通则》)在贸易术语中的地位我们都知道贸易术语(FOB,CIF,DEQ,FCA等)是国际买卖合同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们满足了商事活动迅捷性的要求,避免了交易双方就一次买卖的基本事项进行长时间的谈判,因此双方想要使用的通常性规则不必规定得很详细。贸易术语只涉及到双方在交货环节  相似文献   

4.
经贸实务中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范海鹰 《中国律师》2003,(12):42-43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占主导地位的一种支付方式,它把商业信用转变成银行信用,保障了交易的正常进行。但是,由于信用证交易具有的独立抽象原则,也使得不法商人有机可乘,大行欺诈之能,造成外贸企业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也层出不穷。本文将从经贸实务角度分析外贸企业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面临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以期警示企业经贸人员加强信用证风险的防范,确保交易安全。一、“软条款”的风险及防范1.国际贸易术语选择中软条款的设置。如FOB术语下,不规定卖方的派船时间,或在CFR或CIF术语下,规定船公司、船名、装运期、目的港须…  相似文献   

5.
王淑敏 《法学杂志》2012,33(8):86-91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为国际贸易的统一实体法,创设的货物风险转移原则较为笼统性,因而为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尽管强制法限制惯例的约定,但两种规则并不冲突,彼此之间相辅相承。秉承公约的传统,同时利用国际贸易惯例的功能,改革与完善国际货物买卖和运输交接货的责任界定与风险转移,是国际商会对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杰出奉献。  相似文献   

6.
Incoterms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在国际经贸界最有影响力的国际贸易惯例。为适应国际贸易形势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最新修订完成了《Incoterms2010》。其在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数量的增加与删除、风险责任的划分、适用的范围等方面都有很多新变化,也引起了新的法律问题。正确认识和解《Incoterms 2010》在适用中可能遇到的这些新问题,对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7.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从性质上讲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种,但又和民法中传统意义上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存在许多差别,在损害事实、赔偿请求的提出、索赔主体——尤其是国家充当索赔主体时等诸多方面都与传统的侵权赔偿制度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由此导致的法律适用混乱状况在我国这个尚未建立完备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国家显得尤为突出。本文指出在油污事故中,明晰国家在索赔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保护我国海洋环境资源以及健全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CIF合同的性质问题关系到CIF价格条件下买卖双方合同义务的履行以及一方违约时法律提供给另一方的救济措施,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交货是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具体案例从贸易术语选择的角度分析在CIF贸易条件下合同的性质及其对卖方交货义务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增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越来越多,审理好这类案件已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目前,由于立法的相对滞后,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在适用法律上遇到一些困难,在确定责任主体和诉讼主体、归责原则以及赔偿范围等问题上都存在不同认识和做法。本文拟就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只有确定了谁应该赔偿、谁是赔偿责任的主体,受害人才知道…  相似文献   

10.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律的一项重要原则,而海上保险活动中的保险利益与其他保险的保险利益相比又有独特之处。在海上货运活动中,由于买卖双方选用的贸易术语不同,造成在不同价格条款下保险利益出现不同。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应加深对不同贸易术语下保险利益问题的理解,以规避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侵害财产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司法解释。这是一个全新的司法制度。本文就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以及在实践中怎样实行,进行初步的探讨,提出具体的意见。  相似文献   

12.
利益通常不具有明显外观,利益损害赔偿因此可能产生不确定责任,诱发利益失衡、滥诉和司法专横等风险。适用合同责任和法政策控制风险是两种常见的风险控制手段。我国不存在有意识的控制风险的制度安排,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容忽视。为此,我国应区分权利和利益,在利益损害中优先适用合同责任进行赔偿,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法政策的运用,控制利益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的各种风险,在各方利益之间实现平衡。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涉及侵犯当事人非财产权益的违约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如果还坚持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非财产损害问题上的二元划分,就违背了民事赔偿原则中的完全赔偿原则。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还没有关于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明文规定,各法院对法律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同一案件往往会做出不同的判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都已从理论或判例上确立了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这些都值得我国法学界加以借鉴,从而使得我国合同立法体系中的损害赔偿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4.
罗施福 《北方法学》2014,8(5):38-47
如何在侵害著作权纠纷中准确地适用损害赔偿责任,是两岸法律界共同面对的重大难题。海峡两岸著作权法在损害赔偿的适用要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把握、损害赔偿额的确定等方面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规定;相关判例也表明两岸这方面有着相似的司法态度。但两岸的相关规定也存在着许多差异,相关判例也表达着不同的司法理路。在大陆地区进行新一轮著作权法修订之际,我们宜在立法上明确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谨慎对待惩罚性赔偿,丰富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严格把握损害赔偿额确定的酌定因素。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涉及侵犯当事人非财产权益的违约案件。在这些案件中,如果还坚持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非财产损害问题上的二元划分,就违背了民事赔偿原则中的完全赔偿原则。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还没有关于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明文规定,各法院对法律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时同一案件往往会做出不同的判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都已从理论或判例上确立了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这些都值得我国法学界加以借鉴,从而使得我国合同立法体系中的损害赔偿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侵权责任法》在若干方面都有可完善之处。从抗辩事由上看,缺少受害人同意、自甘风险、自助行为、正当防卫造成第三人损害的规定。从侵权损害赔偿上看,对于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过窄,无规定惩罚性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并用的规则,无赔偿范围和数额的限制;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狭小,适用上仍需借助《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于无过错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的关系没有理清;并无实质上解决赔偿上的城乡二元问题;缺乏野生动物致害责任;缺乏最高赔偿限额的规定。从侵权法的保护客体上看,侵权法仍需要把更多的权益纳人侵权法的保护范畴中。从责任主体上看,关于专家责任、定做人责任、帮工责任、雇主责任的追偿权等都缺乏规定。从其他特殊规定上看,环境侵权中,无排污符合规定仍担责的规定亦无公益诉讼机制;民用核设施责任中并缺乏强制保险的规定;高空抛物之证明责任界定不清晰,缺乏操作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采取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竞合的模式,侵权责任法亦承载预防损害的功能。依功能定位的不同,八种侵权责任方式可划分为损害预防与损害赔偿两大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同属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在现代社会中,妨害与损害概念的趋同性造成了许多学术误解,区分二者实有必要,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针对妨害源而非损害结果应成为理论共识。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虽不适用侵权归责原则,但亦非绝对无条件,而应遵循以违法性为责任成立要件、适度性为责任范围要件的规则,同时予以适当限缩,以体现利益衡量的法学思想。  相似文献   

18.
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立法模式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危险责任是工业化社会的产物,在现代侵权法中,与过错责任并列成为最基本的归责原则。由于传统侵权法以过错责任为单一归责原则,导致针对危险责任采取了民法典之外的单行法调整模式,此种立法日益加重了侵权法与现实生活的张力。由于危险责任是现代风险社会的常态责任形态,并且各种新型风险日益增多,针对危险责任应当采取一般条款立法模式。为了避免一般条款立法模式的弊端,应对其构成要件作进一步的限定,并辅之以必要的列举。基于危险责任,同样应当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原则上不设定最高赔偿限额。免责事由限于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以及风险自担。  相似文献   

19.
自然人在人身权受到侵害之后,不仅可以请求物质损害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我国法律就直接否定了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但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并没有停止,那么与自然人一样在法律地位上享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在人格权受到侵害之后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文对此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国内信用证结算法律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众所周知,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国际贸易中最广泛使用的结算方式。为了将这种先进有效的国际贸易惯例引入我国的国内贸易,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但时至今日,由于各种原因,很少有企业在国内贸易中使用信用证结算办法。这既与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国际贸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