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基于法律意识的提升、举证责任的加重、律师辩护的介入、看守所的交叉感染等诸多原因,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对其是否在明知系违法的情况下仍实施不法行为,因而涉嫌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进行各种难以查证的辩解,即所谓的“幽灵抗辩”,企图逃避刑罚追究.对此,必须从办案实际出发,通过合理利用刑事推定,严密取证方向,正确适用附条件逮捕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诉讼职能,保证依法准确打击犯罪.  相似文献   

2.
刑事推定与被告人的抗辩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 ,刑事推定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方法 ,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控方证明的难度。对案件适用推定不是有罪推定 ,而恰恰与无罪推定原则具有相容性。推定具有可反驳性 ,被告要推翻控方的推定必须要提出证据证明 ,承担抗辩责任。此种抗辩责任与控方承担的证明责任不是一个概念。  相似文献   

3.
郑世保 《法律科学》2010,28(3):98-105
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是法官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普遍性选择,适用事实推定追求案件事实是法官避免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能动性努力;事实推定适用的条件是适用事实推定抑或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界限;适用事实推定后,诉讼前分配好的证明责任不会发生转移,但提供证据责任将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4.
论不可逾越的“柴尔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证据法学界通常认为,在处理推定与举证责任的关系上,必须遵循一条不可逾越的分界线,即推定仅仅转移提供证据责任,不能转移说服责任和整个案件的举证责任,即"柴尔线",历经100多年的发展历程,其科学性已得到实践确认。目前,我国《侵权行为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能够转移说服责任和举证责任,审判实践中亦依此作出不少错误判决。其理论上的深层原因是,我国主流证据法学理论并没有承认和引进举证责任分层理论,故一旦发生推定,则十分容易逾越"柴尔线",导致说服责任和举证责任的转移。因此,只有承认和引进举证责任分层理论,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上述错误。同时,要正确处理推定与举证责任之间的关系,当二者之间发生冲突时,要遵守举证责任优先的原则,因为举证责任是法定的。尤值得注意的是,在审判实践中,法官无权根据自由裁量权设置举证责任条款并在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故此,目前有必要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所规定的事实推定作出严格的、科学的解释。  相似文献   

5.
王星译 《证据科学》2014,(4):468-483
心智健全推定卸除了控方对被告人心智健全的证明责任,将争点形成责任交由辩方承担。而精神失常在美国刑事法中属于积极抗辩事由,根据联邦和多数州的司法实践,由辩方承担提出初步的举证责任,并承担“清晰、信服”程度的说服责任。相较之下,我国目前刑事实体法的建构与刑事证明之间没有明确的衔接,以至于刑事证明的功能无法有效实现。司法精神病鉴定是目前查实被告人是否精神失常的主要手段,但启动权主要其中在公安司法机关手中,辩方权利受到较大限制,而对鉴定人以及鉴定证据亦缺乏体系性的证据审用规则。司法精神病鉴定应当纳入刑事证明的轨道,辩方如欲推翻心智健全推定,应提出相应证据,继而说服责任的分配要区分辨方证明主张:该鉴定意见是对控方对犯罪主观方面要素证明的反驳,还是主张责任阻却。前者由控方证明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而后者则由辩方证明到清晰、信服的程度。在此证明原理的基础上,鉴定人有义务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口头陈述或展示,并接受对造的质证。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则由法庭依法判断,其证明力则由法庭自由评价。  相似文献   

6.
《现代法学》2016,(6):184-193
抗辩与否认的根本差异在于对请求原因事实的攻击路径:抗辩排斥请求原因事实发生的法律效果,承认请求原因事实的客观存在;否认直接排斥请求原因事实本身。在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层面,以上本质差异填补了抗辩者承担证明责任,否认者不承担的论证缺口。进而可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中的被告辩称的性质是积极否认,被告不对该事实主张负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在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层面,结合规范意旨以及民间借贷案件事实认定具有相当难度的客观现实,应遵从被告举证在先、原告举证在后的顺位,施以被告事案解明义务,以促进确定争点、发现事实、克服真伪不明。  相似文献   

7.
美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积极抗辩作为保障被告人权益的重要方式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积极抗辩作为美国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权利的有力保障,要求在法定情况下承担实质性的、具有风险分配机能的证明责任。这种责任的合理性在于它是建立在刑法和刑诉法双重层面上的。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存在"积极抗辩",但应承认被告人在特殊情况下承担证明责任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曲妍 《法制与社会》2010,(34):336-337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发现真实受主客观两方面的限制,无法对每一个要件事实都了如指掌——真伪不明的情况必然存在。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解决这个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证明责任的分配与推定的适用。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某些情况下,推定即证明责任分配的规范。正确认识推定和证明责任理论有助于指导司法审判的各项工作,从而防止裁判的随意性,使裁判更加客观公正。由于审判方式不同,本文仅探讨部分大陆法系国家与我国关于推定与证明责任分配的关系,英美法系则不在研究之列。  相似文献   

9.
刑事推定的现实意义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智 《河北法学》2011,29(12):167-170
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犯罪构成诸要素进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极其困难。刑事法学界主张的推定试图解决上述问题,但仍有待深入探讨。法律推定彰显某种刑事价值,通过变更犯罪构成要件,在坚持较高证明标准的同时降低追诉犯罪难度;我们应正视法律推定在追究犯罪,贯彻相关刑事政策中的价值,但同时也要对其加以规范。事实推定本质是具体诉讼证明问题,为避免概念上的混淆,我们更应强调常规的证明方法,谨慎适用该概念。  相似文献   

10.
论推定对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推定功能的发挥依赖于其对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产生的影响。法律推定与事实推定对证明责任分配的影响不同。法律推定是证明责任倒置的实现方式,其对证明责任的倒置配置具有确定性,不随具体诉讼的进行情况发生变动;事实推定是引起证明责任转移的原因。推定与无罪推定原则不相矛盾。  相似文献   

11.
刑事司法领域所涉及的利益较为重大,但推定仍然有适用的空间。证明责任的分配并非全部是由推定引起,但是推定在诉讼中通常会对证明责任的分配产生影响。不可反驳的推定将产生证明责任的免除效果;可反驳的推定中法律推定将引起举证责任倒置;事实推定则引起举证责任的转移。  相似文献   

12.
随着民事诉讼理论的改革和证明责任理论的引入,推定制度也被引进我国的民事诉讼,并且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也越来越多的用到推定来解决一些案件。但关于推定的界定还存在混乱的问题。世界各国主要都从广义上来理解和解释推定,这样在"推定"一词下就存在各种法律的规定。推定又因性质的不同而对证明责任的影响有所不同,需要辨证分析。法律推定实质上是证明责任规则,它通过改变证明的主题,直接将证明推定事实不存在的责任分配给受推定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转移证明责任的作用。而事实推定属于证明方法范畴,影响法官自由心证,仅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而不会改变证明责任的分配。  相似文献   

13.
抗辩与否认在证明责任法学领域中的意义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证明责任法 ,是指法院 (法官 )在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适用的裁判规范。在合同诉讼中 ,如果原告将被告作为合同的相对人 ,向法院提出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之请求 ,而被告主张是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合同效力应对被代理人发生 ,在此情形下 ,应将被告的主张视为抗辩 ,并由其对此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4.
全亮  张璐 《法制与社会》2012,(23):65-66
司法裁判不仅仅是一个查明真相的活动,也是甚至更是一个确立社会规范、树立社会价值的活动.这要求司法者在选择适用查明真相的证明方法时,必须基于判决的正当性考量而具有更长远的眼光.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对诉讼时效抗辩和违约金调整抗辩在法官释明问题上作出了迥异规定,这使得明确法官应否对民事实体抗辩进行释明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而研究该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于民事实体抗辩中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二元界分。效力形式的不同是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的根本区别,对于两者的类型化分析能够引导法官正确判断当事人民事实体抗辩的具体类型。建基于法官在能否对事实抗辩和权利抗辩主动援引问题上的不同,法官应依职权对事实抗辩进行释明以防裁判突袭,不应对权利抗辩进行积极释明,但应当在当事人已经提出权利抗辩的构成要件事实时进行消极释明。  相似文献   

16.
事实推定是一种特殊的司法证明方式,作为证据证明的辅助手段,有其特定的理论基础。事实推定的适用,不仅要遵循一般逻辑规则,而且要受特定的法律规则的约束,必须在穷尽了其他证明方法的情况下,事实推定才有适用的必要性,法官运用事实推定认定案件事实,必须心证公开,并且应当赋予当事人反驳的权利。事实推定能够产生转移提供证据责任的效果。  相似文献   

17.
金添 《法制与社会》2011,(6):121-12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目前在我国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是经常出现的罪名,可以说它在惩治贪污、腐败中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本罪在立法及制度建设上仍有很多的不足,学界对此有很多的争议。本文指出为解决这些争议问题,唯有继续完善立法、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加大各级监管等才能更好地发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作用,真正实现立法目的,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  相似文献   

18.
就我国理论界对法律推定概念的认识而言,现存三种概念观:一是宽泛地认可法律规定的推定为法律推定;二是将法律推定作为程序范畴内的事实认定方法;三是认为法律推定属于实体层面的立法问题。法律推定在语义上的多重指代,使对于其识别、类型、效力等具体问题的认识陷于难以调和的分歧。归根结底,不同的概念观源自比较法资源的继受差异,而法律推定的定位本需与一国的制度需求和理论体系相适配。在我国,考虑到立法与司法二分的体制要求,以及实体推定与程序推定二分的体系理性,故宜采纳实体概念观。应从立法目的出发,识别可推翻的法律推定和不可推翻的法律推定,并明确可推翻的法律推定本质为证明责任的倒置。  相似文献   

19.
表见证明理论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学军 《法律科学》2014,(4):90-101
作为证据法学领域最含混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之一的表见证明其内涵与性质尚需准确界定。作为一种缓解证明困境的证明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其是一种简捷的、类似的、无需证据的证明。其法律效果既不导致证明责任转换,也不降低证明标准,而是作为法官临时证明评价导致当事人具体举证责任的转换。表见证明就是在特定事项上根据较高盖然性经验规则进行的事实推定,不可能作为解决证明难题的灵丹妙药。我国无需引进这一概念,但比较法上的这一论题启示我们应直面事实推定背后的经验规则的盖然性等级而加以分类研究。  相似文献   

20.
在美国,推定(Presumption)被认为是那些喜欢制造难题的律师所关注的问题,是证据法当中对理论和实务界来说同样困难的领域。这些困难不仅表现在概念使用的混乱上,而且主要是理论上争议和论述众多,著名学者在这个领域中有明显分歧,如泰耶(Thayer)和摩根(Morgan)在推定的效果方面主张不一致。本文以美国联邦司法体系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