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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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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富平 《河北法学》2005,23(8):8-12
中国已经开始着手制定民法典。论述了20世纪法律发展中出现的几个现象,分析它们可能对我国民事立法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对民法的制定产生的影响,提出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应全面了解重新法典化和法典修改的本质,研究现代中的法典化技巧,制定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民法典。  相似文献   

2.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和经过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背景和经过张梅*在德国历史上,制定统一民法典的思想产生于1814年。从那时起,至1896年法典公布,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历时近一个世纪。其中仅法典纂写就用了22年时间(1874-1896)。本文以美国学者MidhaelJohn的研究成果[...  相似文献   

3.
耿林 《比较法研究》2016,(4):179-191
任何法典的制定都必须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法国民法典的演变与发展经验告诉人们,成文化法典的稳定性,与因应时代步伐的法解释理论的发展密不可分,也需要由司法判例伴随左右。同时,成文化法典也必然离不开法律的修改活动,且法典的存续时间越长,修改的幅度也越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正在制定自己的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的演变与发展之路,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以及未来民法典的发展将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民法典要立足于确定的法律基本思想、合理的法典框架与结构以及坚实的民法基本理论,此外,也要避免法律规则过于琐碎。只有这样,才既能充分照顾到民法典的稳定性,又能为未来法律发展留下足够空间。  相似文献   

4.
民法法典化的历史回顾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已正式提出制定民法典,并提出要使我国的民法典成为总结20 世纪,领导下一个世纪的法典。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研究民法法典化的历史,了解各国民法典制定的背景,以对我国民法典的主导思想、模式、体例等作出判断。本文旨在构画出民法法典化的历史脉胳,研讨查士丁尼法典编纂、法国和德国民法典制定背景及其对法典化的影响。笔者据此得出的结论是:民法法典化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相似文献   

5.
新世纪以来,人们对民法典立法的意义讨论较多,认为制定民法典是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所必需,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要步骤。这自然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人们对行政程序法典立法的意义讨论却较少。在一些人看来,制定行政程序法典虽然必要,但必要性和迫切性似乎不及民法典,似乎可以把制定行政程序法典这件事往后推一推,放一放。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行政程序法不仅对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有如同民法一样的意义,而且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括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有为民法所不及的更深远的意义。就市场经济涉及的社会关系而言,…  相似文献   

6.
埃塞俄比亚民法典:两股改革热情碰撞的结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世纪中叶 ,为变法自强 ,埃塞俄比亚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 ,任命法国人为起草人 ,制定了自己的民法典。在法典中 ,结合自己的国情 ,埃塞俄比亚人创制了许多独特的法律制度。同时 ,该法典也体现了法国人改进自己民法典的许多设想。  相似文献   

7.
法典化的趋同与鸿沟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姚辉 《法学杂志》2004,25(2):24-26
制定《民法典》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制定《民法典》既要保持民法典的普遍性原理,同时也要体现历史传承并注重及时反映社会的现实需要。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必须考虑所扎根的土壤。在法典的用词和用语上应该注意大众化和专业化的完美结合。在法典篇章结构的创新上应该尊重科学性和现实性。在法典的制定中,与其绞尽脑汁在法条的细化及类型的周延上下工夫,不如创建一套与法典并驾齐驱的“活的法律”。  相似文献   

8.
所有现代欧陆民法法典,不论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抑或是继承两民法典之法典以及参考两民法典之法典,均设有民法总则之规定。中国最近有制定民法总则的计划,并已提出建议稿,但此前已经有了9个单行之民法法律规范,构建了松散型的民法典体例,而民法总则属于一体型民法典之构成部分,这就需要对以往民法法律规范重新整合。结合中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对民法总则应加以规范之内容,以及法律原则、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民事客体、法律事实、民事责任等具体规范加以分析探讨,以期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法总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中国民法典的体系   总被引:28,自引:1,他引:27  
王利明 《现代法学》2001,23(4):45-54
民法典的体系对民法典的制定至关重要 ,因为我国民法典的编纂不可能采取简单的汇编而不注重体系的模式 ,而应当采取逐步制定单行法 ,并按照一定的体系组合、修改、补充、完善的模式。这就是说 ,首先应当制定和修改各项民事法律和法规。然后 ,按法典体系对其修改、补充、完善 ,最终形成体系完整的民法典。将现行民事立法编入民法典中并非简单的汇编 ,而应当重新组合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已经到了关键时刻,法典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最高成就无疑受到极大的关注。纵观世界各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其社会基础无疑成为我们应该关注的焦点。本文指出民法典制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仅仅有法律文本不能说法典化的任务已经完成,法律在于最终实现与否,法典只有有其实现的社会基础才有制定的内在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民事习惯是我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本土法律渊源。民事习惯的特性和功能决定了民事习惯与民法典的密切关系,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社会调控功能。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应对民事习惯予以深入思考和科学对待。一方面,应将民事习惯确认为民法典的渊源之一,另一方面,应在民法典中对民事习惯予以科学处理。  相似文献   

12.
民法典制定后,由于贵族长子世袭财产制①的引入等变化,它由此有了第二个版本;1807年9月3日的法令在对法典进行修订时,将共和国12年风月30日(公元1804年3月21日)制定的"全体法国国民的民法典(Code civil des Francais)"正式更名为"拿破仑法典(Code Napoléon)".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的编纂不仅仅是私法领域的一场革命,公私法的关系以及公法的发展和完善都必须纳入民法典编纂的视野,否则我们将步入理想主义的误区,民法典的制定及其实施也必将陷入困境。一部民法典能否达到我们期望的效果不仅要考究法典本身的制度安排,更要将法典放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之中。只有协调私法与公法的关系才能制定一部完善的民法典并从根本上扫清民法发展的障碍。  相似文献   

14.
汪渊智 《法学杂志》2012,33(3):83-88
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客观上要求欧盟在私法领域制定一部内部协调统一、具有宏观性、体系性的民法典,经过法学家的理论准备,欧盟官方对学术研究的响应和对私法发展方向的正确选择,最终促使《共同参考框架(草案)》(DCFR)的完成。欧盟私法法典化进程中,虽然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但融合了不同的法律文化与传统,体现出了现代私法的最新理念与精神。欧盟私法法典化在法典的制定、法典的精神以及法典的结构、内容、统一性方面,无疑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不仅仅是法国大革命直接催生的产物,更是经深思熟虑、长期历史发展的成果。该法典不仅仅是法国私法的核心,而且也是整个大陆法系诸私法法典编纂的伟大范例;既强烈反映了自由与平等的革命需求,又十分关注社会现实与以社会形态为基础的法律的重合。在纪念《法国民法典》颁布200周年的今天,学习与研究《法国民法典》,进一步挖掘其制度文明的生成规律,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与思想史上的价值.对于推进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典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民法典的编纂不仅仅是私法领域的一场革命,公私法的关系以及公法的发展和完善都必须纳入民法典编纂的视野,否则我们将步入理想主义的误区,民法典的制定及其实施也必将陷入困境。一部民法典能否达到我们期望的效果不仅要考究法典本身的制度安排,更要将法典放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之中。只有协调私法与公法的关系才能制定一部完善的民法典并从根本上扫清民法发展的障碍。  相似文献   

17.
关于制定民法典的必要性,列宁早在1922年就指出制定良法典是“特别紧急和特别重要的”国家大事,并且亲自领导制定了第一个社会主义民法典——《苏俄民法典》。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生前都关注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毛泽东同志在1962年曾尖锐地指出,不仅刑法要,民法也需要,现在是无法无天,没有法律不行,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制度应否纳入民法典问题是学者们一直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知识产权是归属于民法的,但是在现代民法典的编纂尝试中接纳知识产权制度尚无成功先例。我国未来在制定民法典时不宜将知识产权具体制度纳入其中,宜在民法典中作原则性的规定,应制定单独的知识产权法典实现知识产权法典化。  相似文献   

19.
关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在理论界已经讨论很久了,现在民法典在立法上正一步步走向实现,对于很多支持制定民法典的法律人和其他各界人士来说这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情。相比发达国家,中国的民法思想启蒙晚,根基薄弱,这都为民法典制定产生了障碍,但制定出一部好的民法典就好似春天播下一粒希望的种子,时节来临它就会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给法治的大地带来一片绿。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法法典化是现代民法法典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的基本任务,一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连接,二是在民法典之外再设专门法典,概称为“入典”和“成典”问题。近代大陆法系国家是以“物权—债权”的物质化财产权结构作为民法典编纂的“范式”;进入20世纪以来,经历了体系化、现代化改造的知识产权法“入典”,成为“范式”民法典的历史坐标。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立法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已成为法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趋向,并表现为先民法典后知识产权法典(或工业产权法典)的法现象特征。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道路,宜采取“两步走”的方略:第一步,在民法典中实现对知识产权法的“点、面”链接,满足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理性回归;第二步,制定专门法典,实行知识产权法一体化、体系化的理性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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