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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加强中法两国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2002年10月21日—11月5日,“中国中级法院院长赴法考察团”一行9人对法国进行了为期16天的考察访问。在法国期间,考察团先后走访、参观了巴黎大审法院,巴黎上诉法院和法国最高法院,法国国家司法官学院,法国司法部欧洲和国际事务司、地方行政管理司、司法服务司、设备与总行政司,律师事务所,并与巴黎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司法部的官员进行了有益的交流与座谈。以下对其加以介绍。一、法国的法院体系在介绍法国的法院体系之前,首先要明确三点:第一,在法国存在着两种并行的法…  相似文献   

2.
作者近期率专家代表团对澳大利亚进行了访问、交流,了解到澳大利亚法制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方面不少新情况、新动向,其中一些理念和做法对我们会有一些借鉴作用,现将有关情况简介如下:一、法院的司法行政制度澳大利亚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制度国家,立法、司法、行政相对独立,整个司法体制受英国影响至深。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基本上由司法部控制,但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一)关于法院人事工作。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法官都是由联邦总督或州总督任命的,但法官职位的控制、法官人选的提名及背景资料准备、书记官的管理等都是由联邦司法部或州司法部负责的…  相似文献   

3.
冰岛人口29万,地广人稀,54% 的人口居住在首都雷克雅未克。冰岛是传统意义上的北欧国家,具有其他北欧国家司法体制的一般特点。例如,实行的是"大司法",由司法部全权负责法院、检察机关的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事务。冰岛司法部长既是内阁成员,也是议会成员,代表政府参加议会法律讨论。不同的是,冰岛司法部还管理全国的警察、负责律师执照的颁发和吊销、管理移民事务、其职能更为广泛。  相似文献   

4.
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综观各国司法行政立法和实践,法院司法行政事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院司法行政事务主要有:一是与案件审判直接相关的司法行政工作,包括立案登记、诉讼费用、生效判决的执行等。二是对人的管理,如法官人选的考察、推荐以及现任法官的派遣、考评、晋升、福利、保护; 司法考试与法官培训、法官惩戒;法院其他人员包括行政人员、辅助人员的编制、工作分配、考评等。三是对财、物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如法院经费预算与执行、法庭建设设计、自动化办公、工作场所维护、安全保卫、案卷管理、图书资料、课题研究、刊物编辑与发行等。四是外部事…  相似文献   

5.
法国最高法院的机构设置与职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国法院分为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两个独立的法院系统。司法法院负责处理刑事、民事和商事诉讼案件,行政法院则负责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根据法国司法部截止到2001年底的统计资料,法国司法法院系统包括最高法院(Cour de cassation)1所,上诉法院(cours d'appel)35所,高等上诉法庭(tribunaux superieursd'appel)2所,大审法院(tribunaux de grande instance)181所,一审法庭(tribunaux de 1re instance)5所,少年法庭(tribunaux pourenfants)139所,社会保险事务法庭(tribunaux des affaires de  相似文献   

6.
一、法国法院的组织体系。法国是单一制国家,法院由全国统一设置。与德国一样,法国也是按司法区设置法院。法国95个省,设有450个违警罪法庭,180个轻罪法庭和民事大审法庭,95个重罪法庭,33个上诉法院。法院的设置与行政区域没有什么关系,主要基于历史习惯,并根据社会发展进行调整,原则是方便诉讼。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的冲突在我国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的国情背景下有其必然性.分析我国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冲突的现状,并借鉴国外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经验,在我国建立统一的专门性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并集中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上诉管辖权的法律机制,具有解决冲突的比较优势.对于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可能会遇到的专业倾向性偏差和法院法官人事安排的困难,应予以分析和关注.  相似文献   

8.
2012年5月,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干部赴法培训团赴法国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团成员听取了法国对外培训交流促进会、法国司法部法律信息和权益及司法援助和受害者援助办公室、巴黎律师公会负责人和专家关于法国司法体制及法律援助历史与现状的介绍,访问并听取了法国最高法院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保护人机构、国家消费研究院、巴黎劳资纠纷调解和仲裁法院、国家困难人群住房高级委员会、法国就业局、巴黎法律信息和权益援助委员会、巴黎移民协会、凡尔赛大审法院、巴黎20区警察法院(审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巴黎13区法律咨询站、图卢兹上诉法院司法援助办公室、波尔多大审法院司法援助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法官、检察官(法国法院和检察院实行“审检合署”,检察院设在各级法院内,检察官不是司法人员,而是行使行政权的公务员,检察官和法官都是法庭的组成人员)、非职业法官、调解人、律师的授课,相互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培训团成员多方面、多角度系统了解了法国法律援助制度及其最新发展、法律援助组织、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经济困难审查以及与法律援助密切相联的法律帮助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借鉴其有益做法,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芬兰属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体制架构上遵循司法事务与行政事务相分离的原则。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由司法部负责。芬兰司法部下设四大部门,即公共司、司法管理局、立法局和狱政局。其中司法管理局内设专门负责民事执行事务的民事执行司。芬兰早在1895年就制定颁布了《执行法》,该法自实施109年来,进行过多次大的修改。2004年3月初是最新修改过的一次。 民事执行司的主要职责有五项:一是负责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的执行。二是负责税收案件的强制执行。三是负责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四是负责医疗收费的强制执行。所谓医疗收费的强制执行是指,患者在公共医疗机构(即国立医院)看过病后,不按时足额的支付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经医院多次催促,其仍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医院便可以向民事执行司申请,民事执行司依据医院出具的医疗收费证明就可以强制执行,而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司法权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的性质定位不清晰、"两权"权能混同、运行程序混同等成为影响和制约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司法权的掣肘之一,需要在厘清司法权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分离的理论、制度、实践、政策等依据的前提下,探索实行"两权适度分离"的制度设计。司法权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由司法机关"内部混同管理"模式向"适度分离、自治管理"模式,再向国家司法委员会"统分结合现代管理"模式跨越,是司法管理体制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司法管理体制由低级向高级、由不尚成熟向成熟过渡的渐进过程,是推进司法管理体系和司法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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