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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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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小学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小学是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对儿童实施普通初等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 小学实施初等义务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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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第23号令[公布日期]2006.6.30[类别]行政法·教育[施行日期]2006.9.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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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范和统一工伤保险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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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中国,残疾儿童依然缺少受教育的机会。一方面,特殊教育学校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普通教育体系还无法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合其需求的教育。全纳教育尊重个体差异,为每一个个体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教育方案,符合多元化社会发展的需求。本书就是针对如何在全社会、在普通学校中帮助残疾儿童、解决我国普通教育领域一线教师特殊教育知识普遍缺乏而组织编写一本教师教育图书。全书努力以最新的全纳教育新理念、新方法为教育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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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均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2007年12月,某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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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四章 通信和警报 第五章 疏散 第六章 群众防空组织 第七章 人民防空教育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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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8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令第14号公布2.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贯彻国家体育、教育方针,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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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是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全国性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本会团结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交流,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理论研究,组织学术活动,提高学科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三、举办各种事业,组织各类活动,为社会提供咨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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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令第39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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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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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同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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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9月2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令第15号公布2.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贯彻国家体育、教育方针,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是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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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正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本文仅就我国制定保护青少年法规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谈点粗浅看法。第一,要坚持教育原则。一个青少年违法犯罪,除了青少年主观原因外,家庭、学校、社会是负有教育责任的。许多国家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教育工作,先后制定了青少年法规,把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教育职责法律化、条文化,有章可循。匈牙利青少年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教育并供养青少年是家长的首要任务。家长对于子女在身体、智力和道德方面负有责任,并应在家庭中对这些条件首先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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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 )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但是 ,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 ,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第三条 对于捐资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第二章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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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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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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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第三条对于捐资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和表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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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建设部[文(令)号]建住房[2005]200号[公布日期]2005.10.31[类别]行政法.城乡建设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加强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程。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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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是从事工业产权研究的学术性群众团体。第二条本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广大工业产权工作者,积极开展工业产权学术研究和交流。为加速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1.组织学术活动,积极研究和交流工业产权学术理论和实践经验。努力为我国制定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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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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