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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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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对海域物权的规定,标志着我国海域物权法律规定的进一步完善。本文从创设海域物权的法律根据、我国海域物权的性质以及海域物权的公示制度三个方面对我国海域物权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海域的界定和养殖海域使用权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分析和见解。  相似文献   

2.
《海域使用管理法》建立了“审批为主、招标拍卖为辅”的海域使用权创设方式,以及“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告”的海域使用权公示制度。这一海域使用权创设方式存在缺陷,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完善:限制行政审批、鼓励竞争出让;允许以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规定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以登记时间作为海域使用权取得时间。  相似文献   

3.
海域使用权属于一项新型的民事权利,到目前为止,只有<海域使用管理法>对该项权利作了规定.由于<海域使用管理法>属于行政管理法的范畴,其内容侧重于对海域使用的行政管理,对海域使用权相关民事问题的规定难免存在欠缺.本文以<海域使用管理法>为依据,对海域范围的界定,海域使用权的概念、性质、特征,海域使用权的取得、变更与终止,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的转换等新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我国<宪法>规定了海域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即海域所有权属国家所有.<物权法>进一步确定了海城使用权这一新型物权的法律地位,从而为在私法范畴内建立起一整套涉及海域使用权归属或流转的民事规则奠定了法律基础.海域使用权物权化以后,必然会加速海域的利用,然而,私法<物权法>对海域使用权的规定只有原则性的一个条文,而且这一条文是有...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海域物权的规定,标志着我国海域物权法律规定的进一步完善。文章从创设海域物权的法律根据、我国海域物权的性质以及海域物权的公示制度三个方面对我国海域物权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海域的界定和养殖海域使用权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分析和见解。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在立法上和实践中均存在不足之处。因此,立法观念上应更加明确海域使用权的私权性;立法政策上应妥善处理相关部门和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权利定位上应更加突出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性;制度设计上应遵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7.
从尊重现实出发,我国海域使用权共有的权利主体有应当包括自然人、公司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当参照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认为该海域使用权移转契约对于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不生效力。对于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中的海域使用权共有的性质,应该侧重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实质特征来认定,而不能简单地从是否划分份额这一形式特征来区分。如果合伙人仅基于合伙合同取得同一海域使用权,合伙人之间对该海域使用权的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如果用海域使用权投资,和他人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对该海域使用权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  相似文献   

8.
海域的可持续、有效、有序的利用对于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域使用权是十分重要的一种用益物权,但是,相关法律规定却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色彩太重,而物权保护色彩太轻,海域使用权市场化规则缺失。本文基于海域使用权的物权属性,对完善相关立法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明确规定了海域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地位,同时还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养殖权和捕捞权等同属用益物权,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但由于海域使用权与这些权利在客体上存在一定范围的重合,加之审批部门的不同以及相应法律、法规的不统一,使海域使用权与相关权利之间产生冲突,对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也不利于物权人权利的保护。解决这些权利间冲突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在现行制度框架内采取一些具体的规则,适时建立统一的海域使用权登记制度,进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0.
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的关系解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域使用权与渔业权属于交叉概念,并非性质不同的可相互独立的两种权利,二者不可并行存在。 海域使用权也不足以完全吸收渔业权,而应分解渔业权,将其中的养殖权整合进海域使用权。捕捞权则宜解为自 然资源使用权,将海域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之一种规定进民法典物权编中,捕捞权作为自然资源使用权,主要受 渔业法调整。  相似文献   

11.
既要实现物尽其用又要保护环境是当代物权法的重要使命.海域使用权作为一种准用益物权,其出让制度的设立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发挥海域作为民法上的物的效用,另一方面还承担着强化对海域使用的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任务.目前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出让制度离这一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建议从调整海域使用金计算办法、加快海域使用权出让市场化、科学细化海洋功能区分类体系以及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填海造地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海域物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域是一种类似不动产的物 ,可以成为所有权的标的 ,但海域作为他物权的标的物 ,却非以海域的整体而为其“组成部分” ,故海域突破了民法之物的概念。海域所有权不是一种对海域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而是一种保护海域的国家义务和责任。海域使用权应当商品化 ,但其不是一种纯然以对海域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 ,应当在海洋生态和环境的保护与海洋资源的利用之间 ,寻求适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3.
海洋是重要的“蓝色国土”,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对国家安全也举足轻重.海域使用权的获得来自行政许可,海域使用权登记行为与使用权许可行为性质不同.登记行为的效力在于没有相反的证据下,产生权利推定存在的效力.界定海域使用权登记行为的性质,不但能够明晰学理概念,也更加有利于行政相对人选择适当的权利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4.
南海海域每年都发生大量犯罪案件,一些争端国经常非法对我国船只和人员滥用刑事管辖权,但我国在南海管辖海域很少对外国船只、人员行使刑事管辖权。在国家管辖海域特别是争议海域行使刑事管辖权,有利于强化和维护主权。我国对国家管辖的各类海域应结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积极行使刑事立法管辖权,在南海争议海域应根据具体情形行使刑事司法管辖权。  相似文献   

15.
法律生态化具有规制生态环境问题、满足顶层设计要求、弥补现行法律制度生态保障不足的重要功能。该理论在生态价值保障的紧迫要求、缺陷完善和理论实践3个方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相契合,为其指明了生态化这一重要制度发展方向,进而在考察海域使用权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对海域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权利变动等进行生态化的规范或限制,以期更好地实现海域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我国滩涂资源的法律属性一直存在着海域与土地的争执,这种争执源于立法上未能对海岸线的划分标准进行明确的规定。滩涂的生态特征、域外的制度经验及我国的相关规定均表明以平均大潮高潮时水陆分界的痕迹线作为海岸线的划分标准是合适的。以此为标准,滩涂属于海域的一部分,有关滩涂的使用应适用《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同时,为消除使用滩涂从事养殖活动中的重复许可,还应当通过修改《渔业法》将使用滩涂从事养殖的活动从《渔业法》的调整对象中分离出来,统一纳入《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17.
岛屿对于确定国家海权具有重大意义。海洋法公约对岛屿、岩礁及其他岛礁确定了规则,而对岛屿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却缺乏明确的规定。现存国际实践在确定岛屿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时考虑的因素很多。南海海域广袤,但岛屿小,其在海域划界中的作用值得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8.
海域国家所有权是由法律创设的而非先于法律而存在的权利,这种权利设定于近世大多数沿海国家的法律中。海域国家所有权的实质,是国家对海域这一有限资源、稀缺资源的垄断。法律上创设海域国家所有权,旨在以国家对海域的垄断阻止私人用海主体对其占有海域的控制,保障海域之上公共利益的实现。海域归国家所有的合理性,实质上就是国家对海域实行垄断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宅基地使用权的研究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物权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为社会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文中主要介绍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明确了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规定,分析了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相似文献   

20.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同时是保障农民"居者有其屋"的社会保障措施。现行法律对其规定,既有成功亦有不足。在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单一的社会保障属性受到了社会实践的强烈挑战,对农村住房及宅基地的流转限制造成了住房及宅基地资源的大量浪费,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现代化改造,必须坚持兼顾土地的财产性与资源性、协调公法与私法关系两大原则,从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变动即其取得、流转、消灭的三个方面入手,彰显宅基地使用权的私权特性,适应国家不断发展的农村土地政策,消除农民财产增收的制度性障碍,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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