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时,要求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或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之所以这样要求,是源于民政部1994年2月1日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4.
5.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机关不仅肩负着婚姻实务登记与管理的职责,而且还承担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服务任务。无论是婚姻实务登记与管理还是为当亨人提供婚姻服务,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一起因当亨人不符合办证程序和办证条件要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引发的网上投诉,值得我们去思考。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切实保证《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部制定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对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程序、撤销婚姻和补领婚姻证件的要求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员的监督与管理都做了具体规定。各地在贯彻实施《规范》的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报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相似文献
7.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机关不仅肩负着婚姻登记的职责,而且还承担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等服务任务。近年来,我国“婚姻登记证明”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婚姻当事人在办理银行贷款、房产过户、出国结婚等许多事项中,都需出具《证明》。但相关的政策、规定并未随着证明担负职能的增多而进行调整,《证明》的法律效力与承担的责任不相适应,其覆盖范围和链接也出现缺失,亟需进行规范、加强。 相似文献
8.
婚姻登记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7)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或复婚,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婚姻登记。依法履行登记的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 相似文献
9.
10.
近年来,江西省樟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己任,大力推进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创优婚姻登记环境、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婚姻登记处在2005和200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江西省婚姻登记示范单位”,2008年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相似文献
11.
照片在婚姻档案中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在婚姻档案整理中,我们发现档案照片各种各样,大部分照片质量达不到婚姻档案存放期限,于是决定,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使用婚姻当事人自己携带的照片,而统一由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已拍照。办理婚姻登记需用的照片有婚姻当事人男女双方合影照片和双方单人照片。合影照片用于《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档案及夫妻关系证明档案;双方单人照片用于《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离婚档案、解除夫妻关系证明档案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统一拍摄照片可起到如下作用:一、可避免虚假档案的… 相似文献
12.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工作的真实记录,属于民政专业档案的范畴,同时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规范化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婚姻管理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既是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的具体措施,也是民政档案工作者的职责.因工作需要,本人对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进行了大量调研,本文拟对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出个人观点,以期与同行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3.
案例2010年7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某镇刘某(男)与原告余某(女)前来邗江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要求,审查了服务对象所提供的资料,经过询问,双方都表示是自愿离婚,在完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婚姻登记员为他们颁发了离婚证。 相似文献
1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11):46-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 87 号 《婚姻登记条例》已经 2 0 0 3年 7月 3 0日国务院第 1 6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 0 0 3年 1 0月 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三年八月八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 ,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 相似文献
15.
正1994年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有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职权。2003年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则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这一法定职责有所限定,仅对相关材料进行简单询问和形式审查,并未对其是否还具有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职权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只需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声称无配偶,即可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 相似文献
16.
婚姻是家庭的纽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有利于家庭幸福。婚姻登记工作是否能够得到群众满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必须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综合素质建设。
一、当前婚姻登记员队伍综合素质现状分析
按照2003年起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要求,各地将以前由各街道乡镇办理的婚姻登记工作, 相似文献
17.
婚姻登记机关在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常遇到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时提交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操作不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33):42-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5号《中国边民与毗邻同边民婚姻登记办法》已经2012年3月21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并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立国2012年8月8日第一条为规范边民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婚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边民是指中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 相似文献
19.
边民事实婚姻是指居住在边境一线地区的两国边民,男女之间缔结婚姻时不按照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是按照本民族的嫁娶习俗,摆酒席请客之后就结为夫妻、组成家庭的婚姻。这类婚姻在云南边境一线地区较为普遍。 相似文献
20.
一、应制定统一规范的规章各地在婚姻登记机关使用公章、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出证单位用章问题上,各行其事,无统一标准,造成管理混乱,是亟待规范的内容。1、登记机关用章混乱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用章五花八门。如公章,大致有以下几种:XX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XX县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XX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XX县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XX具婚姻登记管理专用章,钢印与之配套。各种各样的公章,使异地登记机关无法辨其真伪,给打击违法婚姻带来困难。2、出证混乱《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当事人应持户口证明、身份证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