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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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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规定不同程度的牙齿损伤所应认定的损伤程度,其前提条件应是正常牙齿。而行根管治疗后牙齿的不同结局,成为此类案件鉴定的关键。作者结合具体检案进行分析讨论。  相似文献   

2.
1骨盆损伤的检验1.1活体检验损伤急性期进行鉴定时,应注意损伤部位有无肿胀、压痛、皮下淤血。表浅部位的骨折有时可及骨折断端。若耻骨联合明显分离时,可扪及间隙。骶髂关节脱位或髋关节骨折、脱位时,骨盆部或髋部可畸形,并可见关节活动受限,伤肢常缩短畸形。骨盆骨折者骨盆分离、挤压试验结果常呈阳性。会阴部瘀斑是耻骨、坐骨骨折的特有体征。尿道损伤时可存在急性尿潴留和尿道流血。骨盆损伤有时尚可累及膀胱、直肠、肛门、阴道、神经等,引起继发性损伤,有时可形成后腹膜血肿。  相似文献   

3.
李守斌 《证据科学》2007,14(3):I0001-I0002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规定不同程度的牙齿损伤所应认定的损伤程度,其前提条件应是正常牙齿。而行根管治疗后牙齿的不同结局.成为此类案件鉴定的关键。作者结合具体检案进行分析讨论。  相似文献   

4.
1肢体、周围神经损伤的检验1.1活体检验1.1.1损伤后急性期的检验应注意损伤局部有无软组织损伤及其损伤的形态特征,有无局部压痛及纵向叩击痛,有无骨擦音、假关节畸形或肢体畸形、活动障碍等体征,有无肢体血供障碍,是否伴周围神经损伤症状。应仔细阅读影像学资料,检查骨、关节损伤的性质和程度,观察损伤部位的形态特征等,并注意周围的神经,韧带,肌腱有否损伤。  相似文献   

5.
精神损伤程度评定的三维模型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胡纪念 《法医学杂志》2001,17(2):102-104
精神损伤程度的评定是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近年来已经引起司法精神病学界的广泛重视,第六届全国司法精神病学学术会议期间,各地专家曾提出若干评定标准的建议,但是由于精神损伤判定的复杂性,迄今尚未能形成统一的意见和方案。笔者提出一些设想,与同道探讨。 1精神损伤的概念界定   精神损伤是指由于各种理化因素及社会心理因素作用于人体,所引起的精神障碍 [1]。笔者认为精神损伤概念应包含以下三个要素。 1.1精神障碍的存在与程度   在损伤事件前,个体的精神活动是正常的,损伤事件后,出现各种精神症状及由此所…  相似文献   

6.
论牙齿损伤的认定兼谈相关鉴定标准修改意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牙齿损伤在法医检查中时有发生 ,因对齿损伤、拔除指征、牙病等的认识不一 ,时常出现分歧意见。笔者结合多年的检案实践 ,论述牙齿损伤有关问题 ,并就相关鉴定标准条款的修改 ,谈谈自己不成熟的意见 ,与广大同仁探讨。一、牙齿损伤的认定1 对于“求拔”的问题。笔者认为 ,在充分审查病史记载的同时 ,应着重于对经治医师的调查 ,从侧面了解掌握伤者要求拔除牙齿的动机和目的 ,对认定牙缺失的性质大为有益。笔者曾复核过一例“求拔”案例 ,伤者吴某 ,伤后首诊 1  1    松动 ,未作处理 ,伤后 4天求拔 ,伤后 5天拔除。某机关法医鉴定轻伤。…  相似文献   

7.
龚波  张胜 《刑事技术》2002,(2):62-62
1案例资料某男,23岁,某日被他人用刀刺伤左臀部,病历记录:左臀部刀刺伤疼痛,流血7小时后入院。检查:P72次/分、BP14/9.3kpa神志清、病人胸膝卧位,左臀部肛门10点处距肛门8.0cm处有一3.5cm伤口,创缘齐。肛门指诊,直肠内有新鲜血,直肠内可触及体表伤口内插入的探针,腹部无异常,手术见:经肛门探查,距肛门10cm处左侧直肠壁有一1.0cm破裂口,有活动性出血。术后行抗炎、对症治疗,愈后良好。无腹膜炎、肠梗阻、肠瘘等后遗症发生。2讨论本例在评定损伤程度时产生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评定轻伤…  相似文献   

8.
21例损伤后听力损失的法医学鉴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探讨外伤后主、客观听力检测方法在听力损失程度鉴定中的作用。方法 对 21例头部及耳部损伤后损伤部位、听力检测方法等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单纯纯音测听法难以正确评估患者的听力下降情况。 ABR能测试 3kHz左右频率范围的听阈,能客观反映这一频率的听阈和听力损失的性质,但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应与纯音测听结果相结合,辅以 40Hz相关电位 (40HzAERP)的检查,以便评估出较为客观真实的听力损失程度。结论 ABR结合纯音测听法并辅以 40HzAERP的检查才能对 3kHz左右频率范围的听力损失程度作出较为客观真实的评估。  相似文献   

9.
医源性损伤是指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措施时,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按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措施时的过错情况,可分为有过错责任医源性损伤和无过错责任医源性损伤.前者属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不在此文讨论之列;后者与原发性损伤密切相关,应列入损伤程度鉴定的范围.笔者列举2例,与同仁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0.
<正>于某,女性,56岁。2008年2月14日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外伤,至某市中心医院住院并接受手术等治疗,术后意识恢复情况欠佳,至今未能恢复。于某代理人认为,肇事司机及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遂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为正确审理此案,某人民法院特委托对于某的伤残等级进行法医学评定。  相似文献   

11.
恽军蔓  吴军 《法医学杂志》1997,13(4):247-249
l概述损伤性(后)肺病是指人体遭受外界暴力作用,直接导致肺脏本身的疾病,或在严重创伤、损伤性休克等过程中在肺部反应的病变.常见有损伤性肺炎,损伤性肺不张,损伤后肺脓肿,损伤后肺脂肪栓塞,损伤后呼吸窘迫综合征等。法医临床检验必须详细地了解案情(包括既往肺病史),周密细致的观察和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X线检查.胸部X线检查是诊断损伤性(后)肺病、损伤与肺病关系的主要手段.必要时,进一步实验室(血液气体分析、呼吸功能测验等)和器械检查(支气管镜检查等),综合分析,作出结论.2损伤性肺炎损伤性肺炎是指…  相似文献   

12.
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有关眼损伤的条款较为原则和笼统。随着“标准”的广泛应用,加之法医学和临床眼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眼损伤后遗症的检验技术和认识水平已有较大的提高。建议采用视力表投影仪代替国际视力表进行行为视力检查,存在屈光不正的应了解屈光度后再检查其矫正视力;疑有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时,可行伪盲试验或伪装视力降低的检验,视觉电生理技术是测试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的有效方法。运用电脑视野计可进行视野检查,动态视野检查结果可通过视野有效值换算为残存视野半径(或直径);视野检查存在一定的干扰因素,分析时应密切结合原发损伤及其他检查结果。对于遗留复视等双眼视障碍的,可采用同视机等检查方法,检验结果应考察功能障碍与眼肌等原发性损伤的符合性。泪器损伤后遗留溢泪症状的,应采用相应的检查方法证实泪道狭窄或梗阻。眼睑下垂及眼睑畸形分为轻度及重度;眼睑畸形包括闭合不全、眼睑缺损及眼睑外翻等情形。影响视力的外伤性白内障符合“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根据现行“标准”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眼损伤进行伤残评定,应进行视觉功能检测、眼球结构检查、伪盲试验及视觉电生理检测,最后综合病史材料及既往情况综合分析,得出评定结果。统一对现行“标准”的理解,规范检测手段和结果评价原则,有助于道路交通事故眼损伤伤残评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3.
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王某,男,35岁。2018年12月9日,因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互殴,致伤左肩部。伤后因左肩疼痛剧烈,活动受限,到医院拍片后诊断左肩关节脱位,行左肩关节复位手术,术中见肩关节空虚,压痛明显,肩部软组织未见明显肿胀。2019年5月15日,办案机关要求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鉴定。1.2法医学检验躯体检查:被鉴定人步入检查室,一般情况良好,神清语利,查体合作。双肩关节外观未见异常,左肩关节间隙压痛(-),双肩关节活动无明显差异,左肩关节外展上举时诉疼痛。审阅伤后CT片示:左侧肱骨头向前下方脱位,嵌顿于肩胛盂前下唇,肱骨头后外上方骨质凹陷,未见明确骨折线。  相似文献   

14.
医源性损伤是指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措施时 ,对人体所造成的损伤。按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措施时的过错情况 ,可分为有过错责任医源性损伤和无过错责任医源性损伤。前者属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 ,不在此文讨论之列 ;后者与原发性损伤密切相关 ,应列入损伤程度鉴定的范围。笔者列举 2例 ,与同仁共同探讨。案例资料案例 1 李某 ,男 ,19岁。某日被他人砍伤头部、左上肢。检见头顶部、左上臂、左腕 5 .0cm、5 .2cm、3.5cm创。其中左腕部伤有屈指肌腱断裂、收缩。医院在进行清创缝合的同时 ,对左腕部损伤进行了手术探查和肌腱吻合。手术切口长 4…  相似文献   

15.
准确分析伤病关系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是法医临床鉴定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在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往往直接关乎鉴定意见,值得高度重视。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伤病关系处理原则做出了规定,是法医学的一大进步。准确分析伤病关系,要掌握损伤、疾病、损伤性疾病及损伤后疾病、病理基础、潜在性疾病及既往伤病等概念,对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进行恰当的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运用到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在伤病关系分析时,应当遵循事实因果关系的认定原则,从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解剖部位上的吻合性以及逻辑上的关联等角度加以论证。损伤程度的鉴定须遵循刑事证据的证明原则.排除合理怀疑。故鉴定人应注意采用恰当的分析方法,尽可能从更高的标准证明伤病关系是否存在。病理学、病因学、临床学上的因果关系,其证明价值要显著高于流行病学、案例报道及实验医学上的因果关系,在实际应用中应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6.
交通伤所致的骨盆后环不稳定伴骶丛损伤,其早期临床诊断较为困难,原因在于伤者多合并头、胸、腹及下肢损伤,神经损伤的临床表现常被其他伤情所掩盖,到病情稳定后方才引起注意,临床上容易漏诊.由于骨盆后环不稳定伴骶丛损伤具有其特殊性,给法医鉴定带来了新的课题,应引起法医的高度重视.笔者对骨盆后环不稳定伴骶丛损伤案例的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并结合文献复习,现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17.
10例青光眼法医临床学鉴定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探讨青光眼的形成机制、鉴别诊断、鉴定方法等相关问题。方法对10例青光眼的临床法医学鉴定例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10例青光眼中,5例为外伤性青光眼,1例可能为混合型,4例属病理性青光眼;鉴定时间在伤后3-12个月,其中轻微伤2例,轻伤6例,重伤2例。结论外伤性继发性青光眼的认定首先需有明确的眼部外伤史,其次是有能导致青光眼的损伤,而后监测眼压确诊青光眼;与病理性青光眼主要鉴别点为前房深浅、前房角、杯/盘比(C/D)、眼底血管改变等;损伤程度应在明确诊断及进行相关治疗后,主要依据视力及视野损害情况确定。  相似文献   

18.
通过52例外伤性鼓膜穿孔鉴定资料分析表明,伤者以男性体力劳动者为主,年龄在集中在16~35岁.致伤以掌击耳部为主,拳足击耳颞部次之.穿孔多位于鼓膜中央和前下部,形状多不规则.穿孔后绝大多数出现耳聋、耳鸣,部分可有耳道出血.掌击耳部一般只形成单纯鼓膜穿孔,听力下降属传音性,21~30分贝左右;拳足或其它钝器击伤,多合并迷路震荡及听骨链损伤,听力下降在41分贝以上,若继发感染,听力损害可达91分贝以上而成重伤.此类损伤鉴定应重视预后.  相似文献   

19.
皮下出血是法医临床上检验最常见的机械性损伤之一,而出血面积的大小是评定损伤程度的依据,然而,笔者在多年的实践中发现如果仅仅依据皮下出血面积的大小来评定损伤程度会出现许多偏差甚至错误,因此笔者提出以皮下出血评定损伤程度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20.
赵强 《刑事技术》2004,(4):53-54
1 案例简介案例 1:潘某 ,男 ,4 6岁 ,1999年 1月 2 0日晚因说一句玩笑话 ,被人一拳击中口腔 ,致上颌 1.1门牙脱落 ,伤者在现场找到一枚牙后 ,于当晚去某县医院口腔门诊进行牙再植术治疗 ,现在效果很好 ,仅左上 1牙缺失。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例 2 :张某 ,男 ,4 5岁 ,2 0 0 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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