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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青浦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根据本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需要,讨论有关重大事项,作出相应决议、决定,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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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那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城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什么是重大事  相似文献   

3.
正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依法治市的有效措施。要重点突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不断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相似文献   

4.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凡关系国计民生和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全局的、根本的、长远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可称为重大事项。  相似文献   

5.
正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有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但对重大事项的界定主体没有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实践中,重大事项一般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界定的。有人认为,由人大常委会界定重大事项没有法律依据,应由人大常委会出台规定或作出决定来界定重大事项;有人认为,法律既然赋予了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权,就自然包含了  相似文献   

6.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去年7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采用"审议批准"、"讨论决定"、"须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这样三种方式,对决定重大事项作了规范,并和"一府两院"形成了共识。下面,根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多年的工作实践和在制定规定过程中的一些思考,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谈几点认识。  相似文献   

7.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人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注度。多年来,对如何理解重大事项、重大事项由谁界定、决定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否是一回事等,一直存在不同认识。笔者在此坦陈一孔之见。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对"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决定的事项"的归纳概括1.宪法和法律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字面表述,宪法和法律仅有3处条文涉及:一是宪  相似文献   

8.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上,要注意走出三个误区。——走出行使重大事项界定权缺少法律依据的误区宪法第1 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第3款、第44条第4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  相似文献   

9.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作  相似文献   

10.
区县人大如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这既是对区县人大的一种工作要求,也是对区县人大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一次检验。本文作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区县人大工作实际,就区县人大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正重大事项决定权被"虚化""弱化"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说"权力虚置"也不为过。重大事项决定权成了近乎"沉睡"的职权,也成了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及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理依据、范围和主要内容,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重要的法理支撑。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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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和规范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于1999年12月13日通过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其特色主要有以下两点。一、界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那么,什么是重大事项?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大工作者。笔者认为,重大事项与非重大事项之间很难划分绝对的界限。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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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高利 《公民导刊》2008,(12):43-45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要努力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就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行使好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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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毅 《人大建设》2014,(10):35-37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由于多方面原因,相对于立法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一直是地方人大工作的"短板"。如何减小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设计与实际功效的落差,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新解读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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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徽省立法中就重点规范明确—类事项——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而对其他类事项——人大常委会讨论可以作出决定的事项和讨论而不作出决定的事项则不再作出规范,突出了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突出了重点,也便于操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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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忠 《人大研究》2009,(11):27-30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法律对人大代表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没有具体规定。研究本文设定的命题,需要明确四个前提:一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所谓的重大事项不是一个轮廓非常清晰的概念,有可能随时间、空间和地点的变化而改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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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0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根据不同时期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实际,认真履行决定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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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议决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近些年,各级人大对行使重大事项议决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如何界定重大事项仍然是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拟对此做一些初步的探讨。一、重大事项及其特点(一)重大事项的含义。作为法律概念的重大事项,是专指在人大法定议决权范围以内的一些特定的具有重大意义和重大影响的国家事务。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重大事项具有四种基本属性和特征,即国家性、法定性、重大性和特定性。国家性是针对重大事项的社会属性而言的,指重大事项必须是国家公共事务(泛指由国家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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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分别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同一项职权,宪法规定是原则和授权,地方组织法规定是细化和明确,规定表述清楚,内容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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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如何界定重大事项?这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比较棘手的问题。笔者认为,界定重大事项应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注意把握以下三个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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