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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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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巍 《方圆》2020,(9):74-74
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规出台前,电子证据一直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使用,本次新规是将已经较为成熟的电子证据体系以类型化的方式正式写入了司法解释而已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正式实施,新规进一步明确了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从范围上看,新规将电子证据分为五大类:第一类,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第二类,即时通信信息;第三类,用户注册信息;第四类,程序和数字文件;第五类,其他能够以数字化方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  相似文献   

2.
检察笔录是检察机关办案中的重要证据载体。检察笔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电子笔录作为检察笔录的一种形式,专指经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言词证据和勘验、检查、搜查等情况作为诉讼证据收集固定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信息.该数据信息是以电子数据文件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文件记录,以电子文档和打印件形式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   

3.
孟亚生 《江淮法治》2013,(14):32-33
在证据类型中,电子数据作为新增证据类型而备受关注。今后,QQ聊天记录、网页截图、电子邮件、微博留言等,都将更多地出现在证据之中  相似文献   

4.
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生的证据,有着固有的法律缺陷,对电子证据的含义、分类,电子证据效力的认证、规范化的认识仍然有很多模糊之处。所以,电子证据的效力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种种问题。本文主要通过探讨电子证据效力的概念、认证、规范以及对电子证据效力的考察和探索,找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相似文献   

5.
采用“偷拍偷录”方式取得的证据能否用作民事诉讼的证据?长期来,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此存在一些争议。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曾针对偷录音作出《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其中指出:“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2月4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2月4日中国新闻网)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法》修改中完善民事证据制度的若干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据制度作为民事诉讼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对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20多年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主线。作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成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的贯彻施行,也为改革和完善相关证据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8.
蒋莹莹 《法制与社会》2013,(32):112-113
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类型,在取证中需要遵守证据的一般原则,但因电子证据具有无形性、脆弱性、多样性等特征,决定了电子证据在司法适用过程中需采取不同于传统证据的一些方法。本文通过分析电子证据的特征,阐述了电子证据在取证工作中需要遵守的原则、取证流程以及取证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指出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9.
当事人陈述作为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中的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对于查明案件事实,保证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立法与司法制度的不健全,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例如虚假陈述,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为促进诉讼的诚信,贯彻诚实信用原则,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解释的110条对当事人陈述做了进一步的规定,但是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瑕疵与不适当的地方.  相似文献   

10.
王惠  赵忠 《中国检察官》2012,(15):17-19,27
非法取得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效力,能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不论不同国家与地区还是统一国家的不同时期,都有不同的立法选择。而对于非法取得证据的采纳与否,直接体现了国家刑事司法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两个价值取向上的侧重点以及利益选择,与该国的法律传统、法律观念以及时代背景都是密不可分的。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非法取得的证据是否具有证据效力,能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不论不同国家与地区还是统一国家的不同时期,都有不同的立法选择。而对于非法取得证据的采纳与否,直接体现了国家刑事司法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两个价值取向上的侧重点以及利益选择,与该国的法律传统、法律观念以及时代背景都是密不可分的。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背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  相似文献   

11.
王亚林  张青 《中国律师》2010,(11):63-66
新近公布施行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确立了“电子证据”作为一个独立证据种类的地位。可以预见。电子证据将成为刑事证据中越来越常见的一种证据种类。然而.作为一种新兴而又缺少完善规范的证据种类,电子证据在发现和收集过程中频频出现侵犯犯罪嫌疑人或他人人权的现象。为此,本文作者以平衡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人权保障为目的,探讨了电子证据的概念、特点,阐述了在对电子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对人权造成侵害的可能性以及对两者进行平衡的必要性,而且在《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的基础上,对收集电子证据的原则、主体及具体规则提出设想并进行了详细论证。  相似文献   

12.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将时间戳概念载于司法文件以来,时间戳在性质上究竟是一种证据还是真实性认定工具就存在较大争议。本质上讲,时间戳只是一种取证认证的辅助技术手段。数字经济背景下时间戳取证认证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地位愈发凸显,针对电子证据原件的理论诟病以及单方取证对于证据效力认证的影响等问题亟待作出司法解释。时间戳作为电子证据取证认证的辅助技术,其功能属性应以诉讼目的为导向。为实现技术发展与制度规制的衔接,应在选择“混合标准”理论接入的基础上将时间戳取证纳入《公证法》规制,给予其法律“正名”。也有必要从规范效力审查以及权利滥用等方面进行证据效力“监督”。  相似文献   

13.
电子数据作为一种新形式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本文开篇先介绍了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征,并对电子证据在取证与鉴定中所具有的特殊性进行了阐述.接下来论述了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作为判案依据该如何认定.最后对特殊类型电子证据的采纳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新事评点     
《江淮法治》2011,(23):5-5
民诉法拟规定微博私信等电子数据可作证据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现在,该草案正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次民诉法在修订过程中的“证据”类别里,新增加了“电子数据”的内容,这意味着QQ聊天记录和现在流行的微博、私信,都有可能成为“电子证据”的一种。  相似文献   

15.
姜群  敖妙 《中国司法》2003,(4):34-36
庭前证据交换作为审前程序的核心,无论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还是对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都影响甚巨。最近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于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庭前证据交换作了比较详细、明确的规定,引起了法学界广泛的关注,也因此而掀起了关于民事证据研究的热潮。本文仅从《规定》中有关庭前证据交换的规定对当事人的权利的保障作一个阐述。  相似文献   

16.
罗松 《经济与法》2003,(10):48-49
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8条为:“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文肯定此举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5)2号《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基础上进步的同时,又指出其对非法证据范围界定过宽之疏漏,在保障隐私权与保障发现案件事实的真实之间的界限上没有表明立法态度,不利于司法实践。最后借鉴域外发达国家的证据规则,以求弥补《规定》68条之不足。  相似文献   

17.
论“偷拍偷录”采访资料的诉讼证据价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偷拍偷录”是新闻采访尤其是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的有效、合法手段。在新闻官司中,新闻媒体“偷拍偷录”的音像资料具备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可以作为视听资料证据使用。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应当作限定性理解。  相似文献   

18.
论电子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信息时代,办公自动化和电子商务活动日益增加,作为信息交换的新载体即各种数据电文被大量使用,因此而生的新类型纠纷案日益增多,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新类型,其功能也日渐凸现。本文现对电子证据的概念、特点及法律地位,以及其收集和审查等问题进行简要探讨,并对我国证据立法提出初步的建议。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点电子证据也称为计算机证据、网上证据,是指以数字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简单地讲,就是利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文件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研究电子证…  相似文献   

19.
现行法律未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和证明规则予以明确规定,因此法官在认证此类证据的立场和方法上存在很大区别。为顺应新技术时代的发展,提高电子证据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效率,应确立一套适应电子证据特性的证明规则,统一司法实践。本文从电子证据的内涵、定位、收集方式、认证规则等方面,对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证据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20.
《检察风云》2015,(5):7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一份司法解释显示,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新民诉法实施两年之后,最高法相关适用解释应运而出,23章552条的篇幅,不仅被号称为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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