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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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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垄断是一个复杂的概念 ,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 ,其所展示的内涵各不相同。泛泛地谈反垄断 ,既不合乎逻辑 ,也与客观经济规律相违背。就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 ,垄断有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之分 ,而经济垄断又有垄断结构与垄断行为之分。通过对垄断涵义之分析 ,笔者认为 :行政垄断不应包含在反垄断法中 ,因为反垄断法只是市场行为法 ,它无力胜任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我国未来制定的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只能是垄断行为 ,而不包括垄断结构 ,因为真正对竞争造成损害或威胁的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因此对垄断结构的规制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2.
高等教育垄断发生在高等教育市场竞争中,包含合理垄断和不合理垄断两个方面.经济性不合理垄断是高等教育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其垄断根源在于带有更多行政权力介入因素的行政性不合理垄断.本文通过论述规制高等教育垄断行为的必要性,从高等教育合理垄断和不合理垄断两方面提出法律规制的具体措施,以促进高等教育领域公平、有序的竞争.  相似文献   

3.
本文介绍了知识产权垄断争论的主要观点,在知识产权制度下国际技术市场呈现双边垄断态势,专利技术比专有技术具有更强的垄断性。将知识产权垄断分为合理垄断和非合理垄断两种,列举了技术引进中的非合理垄断行为,提出要保护知识产权的合理垄断,反对知识产权的非合理垄断,并对我国的技术引进进行了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4.
行政垄断可分为行业性行政垄断和地区性行政垄断。其中,行业性行政垄断由于具有和国家垄断、自然垄断等垄断难以区分的特点,在对其进行法律调整和规制时更有难度。本文认为,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对于行业性行政垄断的调整不能仅局限于行政干预的范围,而应逐步向公权干预转变。  相似文献   

5.
构建我国反垄断法律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白贵秀 《河北法学》2005,23(2):130-137
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候,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却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垄断这一概念既包含了垄断行为,又包含着垄断状态,各国的反垄断立法一般都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而对垄断状态的限制比较谨慎。我国当前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研究我国市场垄断的现象,提出立法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横向垄断协议是典型的垄断协议。各国法律都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我国《反垄断法》也有类此的规定,但我国规制横向垄断协议方面存在着许多缺陷。本文从垄断协议的概念入手,分析了横向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横向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和它的类型,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横向垄断协议制度的几个建议。  相似文献   

7.
行政垄断曾一度被人们口诛笔伐,其实只有私利型行政垄断才应该被人痛恨。行政垄断可以划分为公益型行政垄断和私利型行政垄断,通过行政权限制竞争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的行政垄断是公益型行政垄断,而滥用行政权,与公权目标相背离,旨在谋求个人或集团(地区和行业也是私的表现)利益的行政垄断是私利型行政垄断。公益型行政垄断在我国不但具备现实的经济基础,而且具有深厚的政治和法律基础;公益型行政垄断在我国的经济增长、价格稳定、国际贸易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何文龙 《政法学刊》2004,21(4):16-19
中国加入WTO后,面对跨国公司对中国产业的垄断的发展趋势,应在避减垄断的条件下区别对待:对外资自然垄断采取保护、规制和增加竞争的政策;对于非自然垄断的规模经济行业的外资垄断采取限制垄断和增加竞争的政策;对于由技术优势所造成的垄断采取适度保护的政策;对由信息优势所形成的外资垄断应采取消除、限制垄断和增加竞争的政策,等等。  相似文献   

9.
行政垄断是凭借政府行政权力形成的垄断,但它不具有国家意志性,因而不同于国家垄断。在我国,垄断问题主要集中于行政垄断,而行政垄断又有其自身的成因和表现形式,因此,反行政垄断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反垄断立法的制定两方面配合进行。  相似文献   

10.
行政垄断与反垄断立法研究   总被引:43,自引:0,他引:43  
黄欣  周昀 《中国法学》2001,(3):99-107
新世纪的我国反垄断法 ,既要反对经济垄断 ,也要反对行政垄断 ;既要反对国内垄断 ,也要反对国际垄断。由于行政垄断仍然是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所以我国反垄断法的首要任务 ,就是要为有效制止行政垄断 ,构建一整套便于操作落实的新制度和新机制  相似文献   

11.
列宁对资本主义国际垄断的研究,深刻揭示了帝国主义的本质,包含着以下一些重要思想:1、资本运动国际化——国际垄断的基础;2、价值增殖国际化——国际垄断的目的;3、垄断同盟国际化——国际垄断的形式;4、国家参与国际化——国际垄断的条件;5、固有矛盾国际化——国际垄断的后果。这些科学论断,对于正确认识当代资本国际化与国际垄断、跨国公司与国际垄断、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与国际垄断、南北对立与国际垄断等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2.
行政垄断是与经济垄断相对应的概念,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妨碍竞争的行为。行政垄断常常包括地区垄断、行业(部门)垄断、行政性公司垄断、行政性强制经营行为等等。尽管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它们都有共同的内在特征:1、垄断的主体都是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这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一个重大区别,经济垄断的实施主体是市场主体;2、行政垄断是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这是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又一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13.
浅谈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政府管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建丽  李志民 《法制与社会》2010,(24):163-163,165
近年来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出现的低效率、高工资、高福利等现象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我国政府也已经开始探索并改革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方式。按照经济学理论,垄断可以分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市场垄断等几种。我国属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发展中国家,一般认为我国垄断主要是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两大类,而且通常是自然垄断中夹杂着行政垄断,市场垄断性行业还没有形成,政府应对自然垄断行业给予更多的管制。  相似文献   

14.
陈辉 《法制与社会》2010,(25):111-112
行政垄断是因国家行政权力的滥用,而造成限制竞争、排斥竞争的一种垄断现象。行政垄断因其发生的原因,其危害甚于其他垄断行为。故此,行政垄断受到各国反垄断法的禁止。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更是专章规制行政垄断。虽然《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作出了规制,但是呈现手段单一,内容模糊等不足。欧美和日本的反垄断法有较为成熟多样的规制方法。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行政垄断的学理研究并结合欧美、日本等国的反垄断法的规定,简单要地阐述关于规制我国行政垄断的方法。  相似文献   

15.
在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垄断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性垄断,而在我国,当前垄断的主要形态则是行政垄断。所谓行政垄断,是与滥用经济力而实施的经济性垄断相对的一种垄断形态,指的是政府和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①  相似文献   

16.
苏力 《法学》2002,(12)
对于垄断,法学界总体上还坚持一种相当陈旧的看法。其实,垄断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按照列宁当年对垄断的分析来评价,或者一听到垄断就已经有了所谓的“价值”判断。垄断可以说是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普通现象;垄断并不必然对社会不利;垄断也并不一定或总是对消费者不利;垄断也并不必定或总是没有效率的。在今天看来,一个合理的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实际上最多只应反对那些没有效率的垄断,特别是反对那些没有效率的为获得垄断而采取的措施。在今日,恰当的反垄断法实际上只是一个反不正当竞争的法。  相似文献   

17.
行政垄断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桦  殷继国 《法学评论》2004,22(5):69-74
行政垄断是我国现阶段最严重的垄断形式 ,运用法经济学的分析进路 ,对行政垄断的产生、运行以及规制的法律规范进行经济学分析 ,分别得出了行政垄断的产生是行政权力交易的结果、行政垄断的运行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以及行政垄断规制法的行政法属性的结论。  相似文献   

18.
对我国行政性垄断及其法律规制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军 《政法学刊》2002,19(1):2-4
行政性垄断产生和形成的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实际上是一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虽然经过了几次重大改革,但仍未最终消除。与这种管理体制相适应,行政性垄断具体表现为地区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两种形式。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着一系列不利的影响和危害。然而,我国现行规制行政性垄断的法律法规存在着诸多缺陷和问题,在剔除行政性垄断方面显得十分无助。因此,要依法剔除行政性垄断,就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反行政性垄断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行政性垄断是垄断的一种形式,与经济性垄断一样,阻碍自由竞争和经济发展。本文第一部分论述了我国对行政性垄断进行法律调整的三个阶段;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现行有关行政性垄断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之处;第三部分论述了禁止行政性垄断不仅是反垄断法的任务,规范的行政权的行使是反行政性垄断的内容之一,同时也要规定经营者的责任和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论垄断罪的依据、构成与刑事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郑鹏程 《河北法学》2003,21(2):87-91
垄断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将垄断犯罪化既有理论依据 ,也有法律依据。垄断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 ,也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 ,既包括经济组织 ,也包括行政组织 ;垄断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限制竞争的直接故意 ;垄断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国家法律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 ;垄断罪以垄断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为客观要件。垄断罪的刑事责任有罚金与监禁 ,前者既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 ,也适用于自然人 ,后者只适用于自然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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