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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论诉讼证明标准的二元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对我国法学界现存的一元制诉讼证明标准理论提出质疑。文章在介绍了美英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多元证明标准之后,分析了我国三大诉讼法有关证明要求的规定,同时剖析了一元制证明标准的理论依据。文章详细论述了我国建立二元乃至多元诉讼证明标准的事实基础及理论依据,指出在我国不同性质的诉讼中,应当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
有学者认为我国行政处罚法是以事实为根据的,体现的证明标准是客观真实原则,这实际上混淆了证明标准与事实审查标准的关系,因此,我国行政处罚不适用诉讼上的"一元制"证明标准。我国行政处罚的证明标准应结合行政处罚所涉及利益的大小、行政程序所追求的价值、行为的性质等因素确定多元的证明标准,即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清楚的、明确的和令人信服的证明标准、实质证据证明标准、合理根据或有理由相信的多元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3.
沈志伟 《法制与社会》2010,(16):135-136
证明标准是认定案件事实所需的最低证据要求,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相对低于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缺陷导致司法裁判的不统一,未来我国应确立以高度盖然性为主、盖然性占优势为辅的多元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并在不同诉讼阶段实行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王宁 《法制与社会》2012,(7):119-120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和实务问题.无论是当事人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还是法院审查认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都会涉及证明标准问题.本文通过介绍两大法系在民事诉讼证明标准领域的区别与共同点以便借鉴国外的先进理论,论证科学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多元的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然后对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提出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5.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标准初探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在中国现行单一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下 ,环境侵权诉讼面临着受害人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诉讼成本高、错判率高的巨大难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 ,必须重新确定合理的证明标准。我国应在无过错责任基础上 ,通过设立多元证明标准体系、确定对不同主体与不同证明对象适用不同证明标准规则、借鉴先进国家合理的证明方法等 ,以建立中国环境侵权诉讼的证明标准制度。  相似文献   

6.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直接规定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标准,本文认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证明标准过高,且单一,被告方的证明标准缺失。笔者建议降低证明标准且实现证明标准的多元化,同时规定被告方一般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7.
余剑 《新法规月刊》2008,(5):154-160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应当采用何种证明标准,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分歧意见。从目前实践来看,已经出现了将"排除合理怀疑"作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呼声和做法。本文通过对"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在英美刑事审判中的运用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以及对我国"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在刑事审判中运用情况的实践考察,揭示了两种证明标准在功能实现上的一致性和互补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当将"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作为我国"证据确实充分"证明标准的一种辅助性证明标准的观点,并阐释了其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和诉讼法学、尤其是证据法学研究的深入,人们对现行证明标准提出了质疑。本文针对我国现行证明标准的特点,指出了我国证明标准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9.
证明标准是对案件事实认定的评价尺度,其合理设置对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诉讼功能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影响。在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纪检监察案件证明标准存在自己独特的历史背景与特有属性。构建纪检监察案件的证明标准体系,应围绕法律价值、多样性与灵活性等考量因素,以多元化、多阶段、一致性以及主客观相结合为原则,从程序上和案件最终定性上确定纪检监察案件证明标准的应然选择,从而形成多元又统一的证明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0.
量刑证明与定罪证明同属于以证据为基础的证明活动,在证据属性、证据规则、证明模式、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方面呈现一体同生的遗传因子,共生于证据法学体系中。以"一分为二"的哲学理念探析量刑证明与定罪证明统一与分离的证明关系、严格与自由的证明模式套用之争、标准与差异的证据规则之议、一维与多元的证明责任之疑以及单一与分层的证明标准之惑,有助于明确量刑证明在证据法学体系中的特殊地位,推动量刑证明与定罪证明理论体系的协同发展,促进量刑证明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11.
司法公正与效率视野下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考察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证明标准,指出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差异后,以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为支点,对传统上的“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提出质疑,主张建立以“法律真实”为诉讼价值目标,以“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为主,而以在一些特殊案件实行“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为辅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最后,文章还关注法学界和司法审判的最新动态,探讨了“盖然性占优势”与“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及其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略论举证责任的适用条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赵钢  张永泉 《现代法学》2000,22(5):71-74
本文认为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适用条件不甚明确 ,乃是困扰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 ,影响“谁主张 ,谁举证”原则之实施的一个重要因素。文章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的比较研究 ,结合我国的立法规定 ,探讨了待证事实真伪不明之认定标准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浅谈国家公务员制度完善和创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子芳 《行政与法》2005,(11):55-56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都有所改变、突破和创新。职位类别划分更明确;规定职务与级别设置及对应关系的原则;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聘任制纳入了公务员管理制度;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的权益保障有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王春 《政法学刊》2008,25(4):22-26
我国民事诉讼法少有当事人收集证据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缺乏收集证据权利的程序保障使证明责任制度、举证时限制度、证据交换制度在诉讼过程的运作中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制度依托。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在证据收集与提出上的当事人主义是以当事人享有收集证据权利程序保障为基础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证据收集与提出方面的修改,应借鉴国外相关规定,建立我国当事人收集证据权利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5.
从权责一致角度解读《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务员法》是我国首部公务员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包含了许多新的内容,尤其是《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其从崭新的角度规定和明确了公务员在认为上级决定或命令有误时的处理方法及其权利和责任。既赋予了公务员在执行上级决定或命令过程中享有的抗辩权和拒绝执行权,也明确了其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体现了权责一致的行政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16.
陈绍辉 《证据科学》2014,(2):208-219
证明标准是强制医疗程序中的关键问题。在美国,一般以“清晰和令人信服”标准作为非自愿治疗最低限度的证明标准,从而排除适用民事案件的“优势证据”标准。我国《精神卫生法》并未建立强制医疗司法审查模式,而是由精神卫生机构行使强制医疗的决定权,强制医疗决定程序中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问题均被淡化。在刑事强制医疗诉讼中,则应根据不同的证明内容设置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7.
“法治”在当代中国逐渐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概念.从中国具体法治实践看,无论在学界还是法律实践部门,尽管都在使用“法治”概念,但实际上是对大陆法系“法治国”或“法治主义”的继受,这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如何实现走出继受,建构起拥有自己发展个性的法秩序模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义不容辞的使命.  相似文献   

18.
党竹琴 《行政与法》2006,(6):109-112
我国继承法一方面在某些方面体现了中国大陆的特色,同时我们也能感到,在某些方面,比如我国继承法在设计法定继承制度时,受到前苏联继承法的影响,以及当时中国特殊国情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使继承制度人为地具有了社会保障的功能。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死者意志的不够尊重。随着我国公民财产数量不断增多,财产表现形式日趋丰富,加之中国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发展,且大陆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健全,这就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我国的财产法定继承制度。本文试图立足于法定继承应该尽可能充分表达被继承人的意愿,从而在意思自治的基点上讨论法定继承制度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所体现的价值已经不仅仅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社会正义、解决民事纠纷,随着社会的进一步的发展,诉讼效益和诉讼经济也是民事诉讼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民事诉讼法的制定必须符合诉讼利益的最大化。法律的经济分析为改革和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提供了方法和工具。本文在介绍法律经济学和简述证明责任概念的基础上,从提供证据责任和证明责任两方面对证明责任进行了经济分析。  相似文献   

20.
我国立法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以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辅的涉外民商事合同法律适用原则,但该原则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规定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弥补了现行立法的不足.该司法解释针对涉外民商事合同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存在异议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通过对该司法解释中特征性履行方法和外国法的查明等靓点的分析,认为该规定在支配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效力、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禁止法律规避之规定、保护弱方当事人利益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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