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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视野下,我们应当重新审视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矛盾职能作用的发挥路径。我认为,找准公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的切入点至关重要,我有些不太成熟的想法,即完善证前调解机制是公证机构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重点。在公证实践中建立、运行证前调解机制,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进行证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必须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第二.要确定可调解的矛盾纠纷的范围。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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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预防纠纷的制度,公证行业在落实这项制度时做了许多基础工作,预防了大量纠纷。但由于公证的积极作用没能通过正面的宣传宣扬出去,反而是一些负面案例被媒体放大、传播,极大地损害了公证行业的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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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省"三农"公证工作的基本情况 农村公证是河北省公证工作的传统业务和优势领域.近年来,经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公证人员的不懈努力,河北省农村公证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从"三农"公证的总量看,五年来,全省共办理涉农公证300多万件,涉农公证领域不断拓展,办证种类超过百种,涉农公证占到全省办证量的一半;从服务层次看,已由主要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公证发展到介入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的农村重要事务,如民主决策、换届选举、计划生育、土地使用权流转、税费改革和金融信用秩序的构建等公证事项,工作方式也有了相应转变,逐步由单纯办证向证前组织协调、证后回访监督等复合型、一体化服务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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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错证纠纷已不鲜见,但因现行法律规范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尤使此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复杂化。本文从公证错证赔偿责任入手,分析指出公证错证赔偿应为民事赔偿;进而以公证法律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依传统现代民事责任理论,对其过错责任作了学理分析,并结合域外各国的立法实战,提出了我国未来公证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责任人界定及错证责任的负担标准等,以期对公证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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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证一定要顺应社会发展的潮流,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时代的来临,对公证如何发挥法律先导和预防作用,如何预防和减少纠纷提出了新的议题.这里我想谈一谈网络时代的网络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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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调解是指在公证员的主持下.以不偏不倚的立场,从国家法律的角度,公平、公正地引导当事人平等地设置权利义务,消除误解和分歧,最终达成双方合意的活动。公证调解一般分为证前调解和证后调解。证前调解是指当事人之间在公证未介入之前发生的矛盾,出于对公证处的信任,邀请公证员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再办理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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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业不正当竞争现象的成因 缺乏法定证源,公证职能弱化. 作为一种外来法律文化,公证制度虽然在形式上已经成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并未真正与我国早已自成体系的司法制度相融合,至今仍处于一种被边缘化的地位.主要表现为我国实体法中缺乏必须公证事项的规定.这种现象与<公证暂行条例>第一条关于我国建立公证制度的宗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规定是相矛盾的.因为公证制度只有进入到民商事流转的某些必要环节和过程,使某些法律行为和事实经过公证程序的监督和规范,才能够担负起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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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宗旨与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公证员树立使命感 一是加强对公证的本质属性的研究和宣传.我们开展了对公证工作的本质属性的研究,在多种场合宣传公证制度是国家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活动以国家信誉为基础,具有其他证明方式所不具备的权威性.公证员站在国家法律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立场上,以不偏不倚的第三方身份进行工作,具有中立性;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不受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的影响,具有独立性;公证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而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公证的本质属性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在现实生活中,公证的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极为广泛,公证书具有特别的效力.通过研究和宣传,我们反复告诫公证员牢牢把握公证工作"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宗旨,牢记自己的使命,按照本质属性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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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在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一些公证员对公证在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自我认同度不高。现实中.不少公证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仍把自身的职能定位在办理案件上,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做法一直没有突破。公证员对公证工作作为法律服务的角色的转换思考不够.对公证参与预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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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宗旨与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公证员树立使命感
一是加强对公证的本质属性的研究和宣传.我们开展了对公证工作的本质属性的研究,在多种场合宣传公证制度是国家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活动以国家信誉为基础,具有其他证明方式所不具备的权威性.公证员站在国家法律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立场上,以不偏不倚的第三方身份进行工作,具有中立性;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不受任何机构、团体和个人的影响,具有独立性;公证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而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公证的本质属性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在现实生活中,公证的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极为广泛,公证书具有特别的效力.通过研究和宣传,我们反复告诫公证员牢牢把握公证工作"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宗旨,牢记自己的使命,按照本质属性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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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采证制度,是指在整个司法制度中采证主体对于证据如何加以采信并完成事实证明的法律制度.采证制度作为诉讼制度中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对于公证制度与审判制度的结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证据"并不等于"事实",或者说,其二者之间是存在着一定的距离的.这是因为,"证据"顾名思义为"证明的依据",或者可以说是"证明事实的依据",因此,将证据转化为事实固然需要一个动态的过滤、筛选、采集、辨别、认定直至判断的过程.于是,在以"事实"为根本依据的诉讼以及各种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如仲裁、调解甚至当事人自我和解舞台上,这一过程无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换句话说,一种以法定证据为基本内容而应直接得到采证主体接纳与认定为职业的制度可以说自法律制度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在司法制度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这一制度或者说这一职业就是目前正逐渐被人们所看好的公证制度或公证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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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制定公证法的宗旨制定《公证法》的宗旨首先是完善国家公证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其次,是确认、证明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第三,是保障公证机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规范公证行为。因此,建议《公证法》第一条表述为:"为了完善国家公证制度,确认和证明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预防和减少纠纷,保障公证机构独立行使职权,规范公证行为,制定本法。"二、关于公证性质公证的前提是基于国家授权,公证的实质是行使国家证明权。因此,《公证法》必须在条文中明确规定这一点。具体来说,可表述为:"公证是公证机构基于国家或法律授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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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动产物权登记前引入公证制度是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公证制度的预防纠纷和优势可以弥补我国现行不动产行政登记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但针对究竟该以何种形式将公证制度合理引入的问题,相比学界中一律强制公证的观点。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的公证程序更能最大程度上发挥公证的作用,真正实现不动产登记的高效便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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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的表象价值和实质价值
(一)公证表象价值
普遍认为,公证制度的基本属性是预防纠纷,这也是公证价值最为社会所熟知、所了解的表象价值。关于公证预防纠纷之表述,可以追溯到1803年拿破仑颁布的《风月法令》,该法令中如此描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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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2013,(4)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作为共产党政权领导下的第一家公证处,在六十六年的风雨历程中,始终把公证为民作为公证工作的宗旨.近年来,哈尔滨公证处传承优良传统,培育文化底蕴,提升文明素质,提出了"唯诚是公,立信为证"的公证服务理念,将"提高公证质量和维护公证信誉"作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工作重点,把"人民群众和社会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公证公信力的根本标准.并通过4R路径(人眼、入脑、入心、入行),深入落实了"形象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四位一体的公证文化体系,公证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哈尔滨公证处实现持续长久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在动力.每个成员均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法治、服务文明、服务社会和谐为己任,在公证工作中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为民分忧,为民解难,民生为上,公益优先的事例在处内已蔚然成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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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一项国际通行的预防性法律制度。但实践中却存在着公证非但没能起到预防纠纷的作用.反倒因为公证暇疵或错误而酿成公证纠纷.或者导致本已隐藏的社会矛盾纠纷扩大化、复杂化的尴尬。如何充分发挥公证制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保障公证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公证执业风险.是整个公证界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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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以来,泾县司法局公证处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始终牢记依法办证,诚信执业的宗旨,为城镇居民提供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公证套餐",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拉近与居民的关系,提高服务满意度。李女士是一位眼部残疾人,为防止自己去世后子女为房产发生纠纷,想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由于视力障碍,在其侄儿陪同下来到泾县公证处时,犹豫和忐忑的心情都写在了脸上。接待李女士的公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