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护森林资源对于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设立森林生态补偿基金是保护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但从森林资金设立之初,便存在着来源狭窄、征收困难、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拓宽补偿基金渠道;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加强资金管理,完善基金管理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2.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行政补偿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作为理论思维和实践经验的成果,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缓解森林生态功能衰退和解决我国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的尴尬状况是该制度提出的现实基础,而对财产权的保护和“公平负担原则”则是该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3.
森林具有独立的内在的价值,并且一片森林其本身也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对于森林生态的补偿也是间接的对生物多样性的维护。但是,由于长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造成了森林资源被过度开发和利用的问题。单一的“污染者负担”原则已经不能适应日益严重和复杂的环境问题,生态补偿的理念随之产生。本文从森林的价值、森林生态补偿的含义、森林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补偿的途径和对策等方面来阐述对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和意见。  相似文献   

4.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实现森林生态价值、发挥森林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主体作用的基本保障。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历经由政策个别调整到立法普遍调整的渐进过程,且部分地方(如广东省)立法及政策试点实践已获得某些示范性经验。然而,相关政策法律机制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矛盾问题,特别是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投入与利益保障机制需要合理构建,这是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关键。分析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与立法现状,结合广东省等相关实践考量,重在探索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规范及实施机制的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5.
森林资源补偿制度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相关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在我国目前的森林资源补偿制度中,生态效益补偿金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支出,补偿范围主要是重点保护的国有公益林的营造与管护。学者们普遍认为是因为资金来源单一,造成补偿资金短缺,导致公益林建设状况不容乐观,为公益林建设而受到损失的林农得不到充分补偿,因此,力主积极探索新的筹资方式,比如征收生态安全保险金,享受益人收取森林资源生态补偿费,生态法人公开募集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基金,发行生态彩票,BOT融资方式等等。但是,笔者以为,在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上,国家的财政支出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补偿范围上,国有公益林的营造与管护费用恰恰不应当纳入该范围。  相似文献   

6.
生态补偿的理论蕴涵与制度安排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不同学科的研究视野中,生态补偿有着不同的理论蕴涵。生态学理论所探究的生态效益补偿为法律制度中的生态效益补偿指出应遵循的一般规律;经济学上的生态效益补偿则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揭示了法律制度中的生态效益补偿的障碍根源和应当解决好的问题;法学则以公正作为首要的价值目标,体现在生态补偿制度中,以权利义务的平衡与协调为逻辑起点,彰显了浓厚的人文关怀。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应然逻辑构成要素应当包括生态补偿的主体、补偿的标准和补偿的方式等。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重视,生态补偿也逐渐成为关注的热点。本文通过介绍哥斯达黎加的生态有偿服务法律制度,为我国的生态补偿法制建设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郭啸 《法制与社会》2014,(15):54-55,59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用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的制度,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针对我国目前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制度现状并结合国外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制度构建方面的优秀做法,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法律制度的建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对建立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55,自引:0,他引:55  
曹明德 《法学》2004,(3):40-43
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本文从流域生态补偿、森林资料生态补偿等领域论述了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其对此项制度的不同立场 ,并对我国关于生态补偿机制的立法及其缺陷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0.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及其立法思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消除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的负外部性的一种有效手段。生态效益补偿的含义和范围是实现生态效益补偿的基础。针对我国存在的立法问题,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潘佳 《法学》2022,(4):163-178
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是按照理性化和系统化方式,将相应条款列入环境立法专门法典相关编章的路径选择。生态保护补偿入典有其特定的法治背景和时代诉求。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诠释依附于科学的内外部逻辑。内部逻辑面临的疑问是,如何看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所处的编章位置,怎样处理专门编章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之间以及内部制度与其他编章的关系协调;外部逻辑关注的焦点在于,法典中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何以调和其与外部单项立法的亲疏。从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定位、功能实践、法源体系可知,将生态保护补偿主要制度安放于生态环境法典之自然生态保护编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章中最为妥当。对于该章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安排,应统筹考量普遍和特殊、国家与地方、政府及市场等范畴,兼顾与关联编章之衔接。按照适度、严谨、完整的法典化愿景,生态保护补偿的主要制度将涵盖一般规定、纵向补偿、横向补偿、协议补偿和市场交易补偿等具体构造。  相似文献   

12.
鄢德奎 《法学评论》2024,(2):158-171
通过对154份生态补偿制度的地方立法文本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统计分析,描述了生态补偿制度实践的时空分布、政府层级与补偿类别。在此基础上,围绕着“谁补偿谁”归纳总结出2大类、4中类、10小类三个层次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显示度的生态补偿制度实践类型,涉及行政发包制、目标责任制、项目制等三种内部行政行为和同级政府间的行政合同、政府与私主体间的行政合同、损失补偿、发展机会限制补偿、环境行政收费等五种外部行政行为。从逻辑上来说,包括生态补偿在内的任何一个制度都难以涵盖上述八种迥异的法律行为。为此,亟需对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践做法进行评估,考察和优化有益于生态补偿制度目的实现的实践类型。现阶段可以遵循生态补偿制度的国家立法思路,生态补偿是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依据的是因承担政府确定的生态保护责任和履行相关主体协商约定的生态保护义务。长远来看,生态补偿制度应当回归“补偿”,生态补偿是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受益者对因生态环境保护而使经济发展机会受到严重限制的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给予补偿的活动,理论基础为平等发展权保障。  相似文献   

13.
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略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环境补偿的法律机制作为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质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或政策手段实现生态保护外部性的内部化,使从事生态建设和保护者得到相应的补偿,通过制度创新解决好生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激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投资并使生态资本增值。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将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4.
陈孜 《法制与社会》2011,(18):38-39
本文概述了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现状并对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目前所面t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几点建议,指出了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出路,以有助于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美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邵琛霞 《河北法学》2015,33(3):74-81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湿地生态不断退化,湿地占用补偿提上日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首次确立了工程占用补偿制度,但未涉及具体的占用补偿实现机制.美国湿地占用付费补偿制度是通过各种湿地生态价值评估方法,借助湿地预付信用这样的量化单位,使湿地开发者付费给即将开展的湿地保护项目,实现了湿地的动态保护,协调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冲突.生态付费制度缓解了美国湿地流失的速度,实现了湿地面积的动态平衡.美国的经验对我国中央和地方设计湿地占用补偿的具体实现机制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6.
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是法律对流域生态补偿基金性质和资金的来源方式、使用、保值增值、管理等所作的系统性的规定,是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的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理论依据、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索的法律规范的集合。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有利于衡平流域生态利益、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对流域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论三峡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峡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构是三峡工程长治久安的需要,是保护长江流域和整个国家生态环境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可以为国家生态补偿立法积累经验。三峡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原则包括保护生态安全原则、公平原则、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在库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层面上,应当包括国家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以及市场补偿法律制度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框架的立法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我国现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局限性,以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活动的行业特性和对自然造成的影响为逻辑起点,运用经济、技术和自然地理分析法,对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进行了创新性的理论架构,并以此为指导系统提出了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框架,以期对我国《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和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宋伟利 《法制与社会》2013,(31):59-59,65
生态补偿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资源和环境被持续、适度地开发、利用和建设,从而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文对于我国目前生态城市的生态补偿制度现状做出了评价,并对如何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提出了笔者自己的建议,希望以此能够对于我国今后生态补偿制度的研究和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0.
京津冀区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存在着基础法律缺失、利益难以协调、补偿标准不易量化等多方面问题,本文从流域、森林、大气、矿产等四大生态领域提出了相应的补偿制度,以期对区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