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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黄灯到底怎么过"成为困扰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一个难题。浙江嘉兴发生了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终审判决,状告交管部门的闯黄灯司机败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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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抢黄灯”现象,很多国家出台了严格的交通法规,通过扣分、罚款等手段.强化司机和行人“等黄灯”的意识。除惩罚措施外,一些国家还加强对民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绿灯行”、“红灯、黄灯停”的交通自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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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闯黄灯”案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一交通规则中的顺口溜,众多交通参与者都能朗朗上口.然而,在实践中,“红停绿行”的规则在被恪守同时,黄灯“进退两难”的处境也凸显尴尬.文章以我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为视角,浅谈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措施和完善建议,以期对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制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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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案的争议实质是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规定的不同理解。法院从文义解释出发,辅以体系解释、目的解释,认定“闯黄灯”违法。但反对的观点按照同样的解释方法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在文义解释不足以得出明确结论时,有必要把握法条的整体,从法律规定的目的角度加强说理。但论理解释须尊重客观规律,并借鉴和遵循专业领域的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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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在黄灯中等待,等待有了清晰的绿灯再前进.或者等待红灯出现了,就知道怎么做了。我选择不等,选择在黄灯中前进.所以这种做法是摸着石头过河。”壹基金创始人李连杰如此形容自己的社会组织生存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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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基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是指承担机动车在运营过程中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者。从 2 0世纪开始以来的世界各国机动车损害赔偿的立法史看 ,关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研究一直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也是令立法者颇感困难的问题。其焦点在于如何使用一个恰当的词语来表达和界定这个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现今世界各国有关机动车损害赔偿立法 ,对责任主体有不同称谓。美国及挪威使用“所有者”一词 ,英国采用“使用者”一词 ,德国、瑞士使用“保有者”一词 ,荷兰使用“所有者”和“保有者”概念 ,奥地利使用“驾驶者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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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于机动车“运行供用者”理论及欧洲机动车“保有者”理论,有助于我们解决实践中因车辆挂靠、借用、连环买卖等各种复杂关系情况下,对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主体进行确定,以保障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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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牌照授予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是对车辆牌照取得所作的一般性规定,即一般情况下机动车牌照不允许拍卖。但是当机动车牌照构成“有限公共资源”时,《行政许可法》第53条第1项即成为特别规定,应优先适用。而“有限公共资源”的判断标准,是“公共性”与“供需比例关系失衡”。因此当公共交通资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通过拍卖的方式授予机动车牌照是合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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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客观方面的认定,应对“道路”、“机动车”和“醉酒”作出准确的解读.另外,该种犯罪客观行为的成立也并不受“情节恶劣”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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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施以来,"闯黄灯扣分"的争议还未尘埃落定,有关新交规的各种扣分罚款传闻,又被辟谣。如果说,"闯黄灯扣分"遭遇民意"黄灯",是因为在技术环境不具备、闯黄灯细则不明了的情境下,一刀切的"闯黄灯扣分"难免有请君入瓮之嫌;那么对广大有车一族们来说,最让他们困惑的,或许还不仅是一个"黄灯扣分"条款。新交规条款整体行文上的晦涩,规定上的模糊,让人读完多有如坠五里云中之感。既然法律条文如此笼统晦涩,又难让人看到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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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机动车的保有量正在飞速递增,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07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逾1.5亿辆。对这么庞大的群体,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号牌管理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回顾我国机动车号牌制度,经历了86式、92式和2002式几个阶段。我国新《机动车登记规定》(简称“新规”)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日前介绍,“新规”施行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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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圣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3,(4):115-128
机动车融资租赁交易无法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机动车登记系统中登记。实践中采取的变通做法是,将机动车登记于承租人名下但同时为出租人办理抵押登记。这一形式抵押登记属于《民法典》第745条所称的“登记”,仅具声明登记意义,以阻断第三人善意的方式保护出租人就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并不表明出租人就标的机动车取得了抵押权。机动车售后回租交易如兼具“融资”与“融物”属性,则属于融资租赁交易,形式抵押登记的存在并不能改变机动车售后回租交易的定性。即使存在形式抵押登记,出租人的权利实现也不是行使抵押权,而仍应遵行《民法典》第752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规则。在融资租赁交易的担保功能化之下,出租人就标的机动车的所有权具有非典型担保物权的性质,出租人在主张租金债权之时自可同时主张就标的机动车优先受偿。这一权利实现规则亦可适用于《民法典》实施之前的融资租赁交易所引起的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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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需慢行",这是我们在幼儿园时就会的一句顺口溜。可黄灯"需慢行"三个字的暧昧,到底该怎么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而"警示"又代表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司机们深有体会:有时候一两秒钟的瞬间,连他们自己都分不清闯的是红灯还是黄灯,然后就被监控设备拍下了违章记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