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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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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是渎职类犯罪的两个重要的罪名.玩忽职守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两罪都可以表现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  相似文献   

2.
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所谓侵犯商业秘密罪, 是指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能否成立, 可以从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要件等方面对它的构成特征进行分析, 要在司法实务中划清本罪与假冒专利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还要注意对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 非法侵占、擅自转让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和认定。  相似文献   

3.
国外刑法除规定各种具体的胁迫类罪名外,还规定了胁迫罪和强要罪.为避免刑罚处罚的空隙,有效保护公民的意思决定自由,我国应增设胁迫罪罪名.不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的强迫交易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职工劳动罪,是自然人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4.
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适用解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的客体是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社会管理秩序;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而采用欺骗、利诱等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则不能构成本罪;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故意内容中并非“以牟利为目的”作为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  相似文献   

5.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一种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自由和安全的犯罪,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且在数量上不需要多人。本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就是以暴力、胁迫、欺骗、诱惑等手段实力支配未成年人。本罪是目的犯,其目的就是使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本罪只要使未成年人置于自己或者他人的实力支配之下就构成犯罪既遂,而且存在未遂的可能。本罪是继续犯,有成立共同犯罪的可能。在本罪的罪数关系上,多数情况下是并合罪。  相似文献   

6.
抢劫罪和强奸罪作为暴力型传统犯罪,两罪虽然侵犯的客体不同,但其客观行为在罪状描述上均为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方法。虽然两罪的罪状描述相同,但所涵括的具体客观行为方式仍存在差别。分析两罪的本质,可以将两罪客观行为分解为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与侵害主要法益的行为。单纯从文理解释角度入手难以对压制被害人的行为加以明析,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法理进行体系解释,对两罪在这三种类型压制被害人反抗行为的异同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六)》生效后,我国在贷款类犯罪中增设了骗用贷款罪。该罪弥补了贷款类犯罪的漏洞,也显现出高利转贷罪的多余。骗用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可以很好地规范贷款行为。高利转贷罪、骗用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在获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时都是使用的非法手段,那么合法取得贷款后,非法使用的,也应该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进行定罪。  相似文献   

8.
想象竞合犯作为最重要的罪教形态之一,承担了区分罪数的功能,但关于其罪数本质却不无争议。根据罪数判断标准,对罪数判断要素——行为进行解析。由并合行为构成的想象竞合犯是实质数罪.由合一行为构成的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  相似文献   

9.
敲诈勒索行为入罪的本质应该是行为人以威胁、要挟的手段使得被害人陷入极度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被害人之恐惧心理必须具有确定性和急迫性,即被害人在面对威胁之时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只有破财才能免灾。如果此恐惧心理在客观上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真实性和急迫性,在胁迫行为发生后,被害人为应对胁迫时还具有其他选择性、替代性的处理方式,就应该考虑排除敲诈勒索罪的适用。被害人面对胁迫仍然具有选择性的处理方式,往往是因为其遭遇胁迫是其先行作为所引起,且选择性处理方式的提出或者合意的达成往往也是其价值权衡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倾向性选择.刑法的否定性评价对此应该作出区别性认定。  相似文献   

10.
合理界定寻衅滋事罪与非罪及与相关犯罪的边界是当前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难题。寻衅滋事罪边界的界定应从侵害法益、主观动机和客观要件三方面进行认定。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法益应该界定为社会公共秩序;其主观动机应该为寻求非正当精神刺激;对寻衅滋事罪四种客观行为的认定上,应该重视“随意”的认定,“强拿硬要”应该包含一定的暴力、胁迫因素,网络空间应该认定为“公共场所”。  相似文献   

11.
论胁从犯中“胁迫”之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胁迫”对于胁从犯的成立具有关键意义。在实践中,认定胁从犯中“胁迫”应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从外部威胁行为出发,由外及内,判断行为人是否受到精神强制。为判断精神强制的成立,可以考量威胁程度与可能性、威胁者和受迫者的个人状况、威胁行为作出的客观背景、被迫者实施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相似文献   

12.
胁迫在英美刑法中是合法辩护事由的一种。胁迫成立条件包括真实性、对象、程度、现实性以及不可以免罪的罪行等方面的要求;胁迫可以免罪的理论依据包括功利主义的要求、人性的需要以及对刑法的谦抑性和个别正义的追求。  相似文献   

13.
胁迫在香港刑法中既是某些罪的犯罪手段 ,更是刑事被告人的一种合法的辨护理由。在大陆刑法中 ,胁迫主要是作为某些罪的犯罪手段而加以规定 ,但参加犯罪若被胁迫也可导致刑事责任的减轻。比较香港大陆两地刑法中的胁迫 ,可见二者在胁迫的方式、对象、程度、紧迫性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异同之处 ;且香港刑法中有关胁迫影响刑事责任的规范比大陆刑法中胁从犯的规定更显合理 ,可为大陆刑法所借鉴。  相似文献   

14.
胁迫也称被迫行为,是英美刑法中的一种合法辩护事由。胁迫的判断标准一直是刑法理论中较有争议的问题,主要存在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之分。在美国,虽然不少州判断胁迫是否成立采取的是主观标准,但随着社会安全环境的变化,客观标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相似文献   

15.
行政强制由于语词和语境的不同造成其下位概念的混乱。由于学术术语不统一,学者形成各说自话。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权,我国行政强制执行不应采用混合执行模式,行政强制执行权应回归行政主体。行政强制应由行政即时强制和行政执行强制两个基本部分构成,但行政强制立法可以借鉴大陆法系行政本位和英美法系司法本位的模式,形成我国混合立法的模式,除了规定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也可以附带规定司法强制执行的内容。  相似文献   

16.
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正式通过,该法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作了规定,但是,在法院裁定执行之后,行政强制执行具体如何实施其并未阐明,而是为一种新型执行模式的建立留下空间,这种新模式即是司法裁判、行政执行的裁执分离模式。通过研究世界范围内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以及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模式的发展,对行政强制执行的裁执分离模式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立法发展的又一里程碑,而法律的完善又直接关系到行政强制行为的规范化程度。面对新法实施,卫生行政机关应以行政强制一般原理为基础,结合卫生领域行政强制实践状况,分析现行强制执行的模式及具体程序,研究《行政强制法》应有之规定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积极应对法制环境的新变化,从而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相似文献   

18.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包括“暴力、胁迫”行为和组织行为,组织行为的对象和“暴力、胁迫”的对象具有同一性。采用暴力、胁迫方式进行组织的,以及在形成组织控制状态后的过程中对不愿乞讨的残疾人、儿童实施暴力、胁迫的,均构成犯罪,且无需把被组织者限定为3人以上。犯罪主体原则上应包括残疾人、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内。  相似文献   

19.
行政调查中最突出的一对矛盾就是行政机关获取信息的权力与公民自由权、隐私权、财产权等权利之间的关系,所以行政调查中强制力之运用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在日本的行政强制体系中,因为缺少类似于中国"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化概念来概括在行政实体决定作出之前、以程序性义务为前提而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故而有必要将行政调查的概念独立出来,而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经过理论上的厘清改造,完全可以容纳行政调查中强制权的运用。日本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权运用无论在事前、事中还是事后,都有着更加明确完善的程序保障,这些是值得我国去学习和借鉴的。  相似文献   

20.
从综合安全观的视角观察中国政治安全,其面临的主要威胁表现在五个方面:刚性稳定具有极大的社会风险;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消弱;中国社会主义制度面临的威胁;国土安全是中国政治安全的要害;三股极端势力对中国政治安全的威胁。维护中国政治安全的对策主要有:重构国家安全体制是政治安全的体制保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根本在于增强综合国力;维护政治安全,要练好内功;实施正确的国际战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国际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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