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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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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渝商务[2018]55号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经市商务委第12次主任办公会通过,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市美食街(城)培育创建和评审管理工作,促进美食街(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重庆市美食街(城)评审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18年1月31日重庆市美食街(城)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推进美食之都建设的意见》(渝府  相似文献   

2.
正渝府办发[2018]4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4月18日重庆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市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以下简称淡储)管理工作,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确保春耕化肥供应,根据《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制度完善储备体系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正渝科委发[2018]9号各区县(自治县)科委(局),市级相关部门,在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2月25日市科委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2018年1月17日  相似文献   

4.
正渝府办发[2019]10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外地驻渝办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0月18日重庆市外地驻渝办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地驻渝办事机构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外地驻渝办事机构作用,促进我市与外地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渝府发[2018]1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5月18日重庆市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  相似文献   

6.
正渝科委发[2018]40号有关科研机构:《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已经我委2018年第5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2018年4月26日重庆市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和《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国科发政[2017]330号)精神,  相似文献   

7.
正渝教科发[2018]5号各高校,各直属单位: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0年4月12日重庆市教委印发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同时废止。2018年5月10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规范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相似文献   

8.
正渝财规[2018]3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旅游委(局):为规范我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市旅发委制定了《重庆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重庆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6月7日附件重庆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有效发挥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根据《预算法》《旅游法》《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相似文献   

9.
正渝教发[2018]3号各有关高校:现将《重庆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5月9日重庆市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和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相似文献   

10.
正渝府办发[2019]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11日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11.
正渝价规[2018]1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司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1月24日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  相似文献   

12.
正渝卫发[2018]11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经2018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渝卫发[2017]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3.
<正>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等文件要求,我委  相似文献   

14.
正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发改能[2014]125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为了做好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障我市水电项目规范建设、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法[2013]1203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6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6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新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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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城管局[2018]10号各区县(自治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涪陵区、大渡口区、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现将新修订的《重庆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11月19日重庆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环境,规范园林绿化生产经营秩序,促进重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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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8]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5日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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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发改振兴[2020] 705号相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庆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5月26日重庆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19]1156号)要求,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指的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各区县"十三五"  相似文献   

18.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渝人口发[2013]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口计生委、万盛经开区人口计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证件管理,我委对2009年3月23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定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3]15号)。现将《重庆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渝人社发[2018]25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7]2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委发[2018]1号)、《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方案》(渝委办[2018]45号)等文件精神,  相似文献   

20.
正渝府办发[2019]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26日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创建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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