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论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的软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的软法主要表现为跨政府治理网络中的国际软法和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软法。前者是指不同国家的食品安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以双边备忘录等形式达成的非条约性协议。后者是指专业性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制定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导建议、行动计划、原则宣言和标准等国际文件。这些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具有实际效力的国际软法在食品安全国际法律规制中发挥着独特的补充和辅助功能,理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相似文献
4.
5.
6.
7.
国际经济法基本问题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的广义国际经济法可以再进一步分为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即调整国家间经济管制关系的法律为国际经济法,调整跨国私人商事交易关系的法律为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际裁决和国内涉外经济法,其中,国内涉外经济法是基础渊源,国际经济条约是主流渊源,国际经济习惯处于边缘地位,国际裁决则具有重要地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主权、非歧视、互惠互利和适度开放市场原则。布雷敦森林体系的建立标志着国际经济法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随后60多年,随着国际经济情势的变化,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形式也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8.
《纽约公约》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结合<纽约公约>对仲裁协议的规定和我国现行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论述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主导的主观标准和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主导的客观标准,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尽量使国际仲裁协议有效的一般法律原则.尽管<纽约公约>并没有直接规定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实体标准,但规定了缔约国法院确定仲裁协议有效性应当适用的法律.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随着国际民商事交易的迅速发展,各国法律应当切实尊重当事人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他们之间商事纠纷的意思,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包括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适用法律、仲裁协议的缔结地、履行地、裁决地、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营业地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为有效仲裁协议,或者按照一般法律原则仲裁协议为有效协议,国家法院就应当认定该仲裁协议为有效协议,这是各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关于决定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必然发展趋势.同时,此原则也应当成为修订我国现行仲裁立法的指导原则之一. 相似文献
9.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和录取情况已公布。据中国普法网北京12月4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就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24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和西部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25分。据统计,全国共有17000多人达到此合格分数线,占 相似文献
10.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金融业的发展,一国银行向另一国银行或企业贷款已越来越普遍。笔者结合审查国际商业贷款协议、参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实践,对国际商业贷款中经常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做些探讨。 相似文献
11.
12.
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大幕开启。继广东、北京、上海、陕西等地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国家发改委等多个中央部委近期也向社会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虽然公开的项目有所增加,但从整体看,大多数预算报告按功能分类,内容粗疏,普通公众难以看懂。此外,项目支出数额巨大、"其他支出"暗藏玄机、"三公"预算藏头露尾等现象依然突出。专家认为,推进预算公开的目的是接受公众监督,国家应出台预算公开的规范和标准,重点公开三公预算,让部门预算报告"看得懂、能监管"。 相似文献
13.
14.
15.
由于对国际犯罪的本质、国家法律责任性质、国家犯罪标准的不同认识,学界对国际犯罪主体的范围界定不一。基于国际刑法规范及惯例中关于国际犯罪的规定、国际刑事审判实践、国际犯罪构成理论特质、国际刑法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宗旨以及国际犯罪新形态等国际犯罪主体的内涵性考察,可以明确国际犯罪主体的外延应当包括个人、组织或团体(单位)、国家、国际组织,并可以概括出这四类国际犯罪主体的本质和认定特征。 相似文献
16.
17.
1989年11月1日至2日,二十一世纪国际专利制度世界讨论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研讨的主题有三个:(1)专利制度的国际化;(2)专利系统的计算机化;(3)专利文献、检索和审查.参加会议的有44个国家和地区以及二个国际组织的110名代表,包括来自联邦德国、日本、美国、苏联、法国、加拿大等国的代表及不少的发展中国家代表,其中有30多位各国专利局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中方代表125人,其中包括参加第三次全国专利工作会议的部分代表。这次会议由中国专利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主办,联合国开发计 相似文献
18.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司法考试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通过考试载体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国家选拔储备合格法律人才的基础性工作。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我省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在司法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厅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始终在大局中定位, 相似文献
19.
20.
当前,吉林省2002年通过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准入问题愈发突出,成为制约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中的难点。为进一步摸清全省合格人员资格准入难的现状、原因,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最近,我们以信函、电话、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就合格人员择业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合格人员择业难问题的主要表现 从调查情况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的主要目的是从事法律职业工作,他们在择业意向首选是法院,其次是律师事务所、检察院或政府机关法律部门。但由于体制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致使他们的择业和用人部门的选用都面临着十分窘迫的处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