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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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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褚宁 《人民司法》2023,(19):29-34
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既是人民法院以能动司法理念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也将成为在诉源治理中探索人民法院新职能的“试验田”。然而,由于延伸工作与人民法院以判断为主的审判工作具有内容和属性方面的差异,加之各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体量以及投入司法资源的能力差异较大,造成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在实践中的开展情况堪忧。为此,本文建议在合理分析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功能、属性的基础上,以能动司法为指导重新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体系,并且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  相似文献   

2.
少年刑事审判庭(简称“少年法庭”)是人民法院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机构.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而各级人民法院多种类的少年案件审判体系,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已成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窗口和阵地.各级法院在改革和摸索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的审判方式、程序及量刑上已有了不少成熟的做法和经验,最高人民法院讨论通过《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就是人民法院多年来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经验总结.在此,笔者试对未成年人刑事  相似文献   

3.
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工作起步于1987年,时至今日,全市三级22家法院中已有20家取得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编制,其中综合审判庭13家。2013年,北京高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启了全市少年法庭在组织机构、综合审判、指导调研等方面良性运行的新机制。  相似文献   

4.
新闻     
《中国审判》2010,(9):4-5
全国法院将建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 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联通知》要求,要把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纳入人民法院双拥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并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5.
新规     
最高法发布意见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特点和需要,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要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采取措施保持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稳定性。  相似文献   

6.
从198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各地人民法庭大胆探索办理了大量经济纠纷案件。但时至今日,我国的法律、法规尚无人民法庭审判经济纠纷案件的规定。本文试就确立人民法庭经济审判职能地位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及与之相关问题作些探讨。一、确立人民法庭的经济审判职能地位确立人民法庭的经济审判职能地位,是指人民法庭审判经济纠纷案件须有立法的明文规定。根据我国惯例,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由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是由人民  相似文献   

7.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一审案件经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之后,设有上诉、抗诉程序,以利于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确保办案质量。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在性质上与普通刑事审判并无太大的差异,故而也应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正当的诉讼程序。特别是目前我国的二审少年法庭在组织建制上尚不配套,多数由少年法庭负责一审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二审改由普通刑事审判庭审理,虽然各级法院均要求负责未成年案件二审工作的审判人员,继续坚持一审少年法庭处理未成年案件的诉讼原则和独到做法。但由于这些审判人员并非专司少年案件,难免不受处理普通刑事案件之习惯的影响,因而  相似文献   

8.
李扬 《中国审判》2013,(11):23-23
<正>本刊讯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范化,近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聘任来自社会各界的10名同志为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并向他们颁发了聘书。这是孝南法院继推行"一档二卡三帮四见面"以及圆桌审判等少年审判模式后,再次推出的合适成年人制度和社会观护员制度,并制订了《孝南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员工作规定》,使没有法定  相似文献   

9.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近年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坚持“重心在案件,功夫在案外”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了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四三二一”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坚持“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将审判工作向庭前,庭审和判后延伸,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律人更是责无旁贷。自1984年创建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到如今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20多年来,人民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已有质的飞跃。  相似文献   

11.
张春波 《中国审判》2014,(12):34-35
少年法庭是改革创新的产物,少年审判事业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的推动。从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审判庭起,30年来,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发展;肚大,现已发展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机构。2014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少年法庭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形成了多元化少年法庭审判组织格局,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少年法庭审判队伍,创立、发展了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树立了人权司法保障的良好国际形象。  相似文献   

12.
去年8月,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综合审理少年案件的审判部门——少年案件审判庭。 本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法律手段和其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教育挽救失足少年,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使未成年人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的指导思想,我们确定了少年案件审判庭的工作任务是:依法审理由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各类少年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方  相似文献   

13.
(一)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除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阴私的案件、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外(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条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其余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审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  相似文献   

14.
少年法庭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的简称,这一中国审判制度的新枝,从其一诞生就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司法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解近期少年法庭工作发展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于今年5月对安徽、江苏两省进行了调查。 少年法庭是设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并比较成功地开展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的特殊性需要建立一套与成年人审判不同的诉讼制度,而设置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构会大大提高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使诉讼程序更加符合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有利于培育专家型的未成年人法官,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融入世界发展的潮流。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就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作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和司法保护方面承担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多年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发挥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职能作用为核心,在寓教于审的同时,把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做到了法庭之外,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最佳途径,取得了一定成绩。一、强化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着力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积极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努力追求执法效…  相似文献   

17.
为了方便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正常地开展审判工作。1983年9月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改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将其中第9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实行陪审制度”删去。第10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修改为“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  相似文献   

18.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阴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以外,一律公开进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应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但除二审程  相似文献   

19.
各位代表: 现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基本任务,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审结的各类案件逐年上升。1993年至1997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案件22 417744件,每年平均递增11.47%;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3 879件。二是审判工作领域不断拓宽。随着立法的加强,新法律的不断颁布施行,出现了大量新类型案件。三是审理的大案要案越  相似文献   

20.
一、审判长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程序法对审判长的法律地位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条款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由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或者若干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合议庭是人民法院为审判案件而组成的审判机构;合议庭的活动由审判长主持。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对审判长的概念可以作这样的表述:审判长是在人民法院为审判案件而组成的合议庭中处于领导地位,负责组织、指挥合议庭进行审判活动的组织、指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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