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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蓝蓝 《法律科学》2006,24(3):48-55
人格商品化现象对人格与财产的二元权利体系造成了强烈冲击,由此也引发了诸多理论争议。当下,人格权观点与财产权(二元权利)观点、知识产权观点,分别代表了在人格权制度内部和外部解决人格商品化问题的不同思路。在这三种观点中,人格权与知识产权观点各有自身的不足或缺陷,只有财产权(二元权利)观点才是我国目前解决人格商品化问题的最优选择。  相似文献   

2.
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易继明  周琼 《法学研究》2008,30(1):3-16
传统的财产与侵权法理论一般不承认财产中的人格利益。近年来,国内外立法和司法实践逐渐关注财产中的人格利益,并给予保护。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可分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财产、寄托特定人情感的财产、源于特定人身体的财产和源于特定人智慧的知识产权四大类;前两类为外在物的内化,后两类为内在自我的外化。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标准被确定为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相对于可替代财产而言,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该得到更为充分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The traditional theory of property and tort law generally denies personality interests in property. In recent years,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practices at home and abroad have turned to care for personality interests in property and to protect it. The property with personality interests can be classified into four categories, namely, (a) property with personality symbolism, (b) property with specific human emotion, (c) property originated from specific human body, and (d) intellectual property from specific human wisdom, the first two of which internalize external matters and the last two externalize the inherent self. Comparing with fungible property, the property with personality interests on the basic of facts and law shall be more protected in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practices. Zhou Qiong, Ph.D. of law, studies at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he also serves as editor of the Private Law Review. Ms Zhou’s research interests focus on civil law in general and tort law in particular. She has released several articles on civil law and science & technology law, and she is also one of the co-author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aw (Hep, 2006). Moreover, she got the title of Top Ten Academic Achievements from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7).  相似文献   

4.
张红 《法学研究》2011,(2):100-112
人格权内含精神与财产双重利益。对人格上财产利益的保护是人性自主的必然结果,且不论人之生死,人格上之财产利益皆应受保护。生者人格上财产利益保护应采用德国法上一元论的人格权保护模式,而死者人格上财产利益保护则应参照美国法上的公开权模式。利用死者生前之人格特征获利的权利乃一种无形财产权,归属于死者之继承人。继承人行使此项权利需按照死者明知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权利行使期限宜为50年。  相似文献   

5.
在法律演进上,从古罗马的人—物体系二分,到后来的主体—客体二分,再到晚近作为客体的人格—财产二分(人格权—财产权二分),人格—财产的二分呈现出较为清晰的历史脉络。不过,实际生活中人格与财产并不能完全界分,而是存在着人格与财产的双重变奏:人格(要素)的财产化与财产的人格化。由此形成了五种人格财产——来自人格的财产、为了人格的财产、共生的人格财产、遗体财产和负人格财产。人格财产的存在必然影响民法典的编纂体例,影响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总则、侵权法、合同法、继承法、公司企业法等私法以及宪法、国家赔偿法、征收补偿法、刑法、强制执行法等公法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6.
人格权是私人享有的权利,而私人权利又可分为公权利和私权利两个方面。"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主要涉及私法与其私权利的一面。"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与一般人的人格权并无不同,现有的限制理论均有缺憾。故我们仅需界定人格权本身而无需对其主体进行分类。不必建立"公众人物"法律概念,在人格平等的私法理念下各类主体不应被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7.
人格要素的商业利用为人格权主体创造了财产价值,但它并不适宜被归列到独立于人格权之外的一项财产权中:首先,需要反思财产权与人格权的区分标准;它并非建立在权利是否具有财产价值及可转让性之上,而应当为权利客体的属性——能否永久地外在于主体。其次,人格要素的商业利用并未改变人格要素的内在于主体的属性。所谓的“外在性”只是技术发展带来的手段及工具意义上的。它决定了以人格要素为客体的权利只能属于人格权,人格要素所带来的财产价值乃人格权权能的体现。财产利益与精神利益不可分割地交织于人格权中。这种构造不仅与人格权的受尊重权的属性及专属性并不冲突,而且回复了人格权的原貌,能更好地实现人格的价值。  相似文献   

8.
一、人格与人格权的逻辑联系:有"法律人格"之法人有无人格权传统人格权的概念、定义及制度设计,是以自然人为基点而展开的。在中国民法典编纂活动中以及当下人格权法酝酿之时,法人是否享有人格权,法人享有哪些人格利益,法人人格权采取何种立法模式,均是存有争议的问题。对于法人人格权问题的探讨,须从"法人格"着手,即是将作为主体资格的人格与作为精神利益的人格  相似文献   

9.
罗马法以财产和地域为基础的身份人格,人的伦理价值被排斥于人格的构成之外,罗马法上的“财产”之享有,乃是“人格”享有之标志。在古典自然法学说和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人的理性与价值得以在实在法中成为人格的基础,财产要素在人格基础上被摒除。较之于法国民法总体财产的“财产能力”或者“财产权利能力”本质而未能扬弃强烈的人格的伦理性,德国民法中的权利能力彻底张扬了人格的权利载体意义,并且为民法的发展创造了至关重要的条件。从而可以说,财产、伦理要素从人格中不断剥离正是人格平等的历史进程。那种将财产作为人格要素的认识,乃是以否定人格平等的近代法律的基本价值作为代价的。  相似文献   

10.
论人格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一般只适用于体现纯财产利益的财产,人格财产作为一类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特殊财产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从充分地保护人格财产所彰显的人格利益和精神价值考虑,其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人格财产若因各种原因丧失了人格利益或者人格利益已降低为次要利益,则其与普通财产无异,可在符合善意取得各项要件时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11.
集合意义上的人格财产不同于个体意义上的人格财产,有其特定的判定标准和依据,其可依人格利益中感情的来源为基础做出划分:分为家族意义上的人格财产、地域意义上的人格财产、民族意义上的人格财产。  相似文献   

12.
本文将主要分析黑格尔和马克思对法律人格的论述,从他们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自由和财产是法律人格的中心内容。  相似文献   

13.
论私法上人格平等与身份差异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人格平等与身份差异共同构成人身法制的基础,两者均不具有无条件的合理性,只在特定条件下符合自由、效率、公平等价值取向.两者在各自的固有领域中发挥功能,彼此兼容、互补,从不同方面满足个人生活与社会秩序需要.人格平等为身份差异设置了限制,实现了特定领域身份差异的均衡化,导致特定身份差异的功能特定化,改变了固有身份关系的内容,并对身份差异在制度上进行弥补.身份差异对于人格平等进行了完善,只有在身份差异基础上才能解读人格平等,身份差异限定了人格平等的内容与实现状况.  相似文献   

14.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新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一个新的视角诠解了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之要义并对其作了初步的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检视了现行民事诉讼法在某些具体诉讼制度设计上所存在的悖离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之不足并就如何对其进行矫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检察风云》2008,(8):14-17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东西比劳动更加美妙;没有什么财富,可以超越劳动之上,这是上天赐予人类最宝贵的礼物.……  相似文献   

16.
再论“无财产即无人格”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自然人人格不仅是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 ,且其本身即由宪法和法律直接赋予的各种实体权利所构成 (不仅包括各种基本的政治性权利和伦理性权利亦即人格权 ,而且包括广义上的财产 )。财产 (广义 )是人格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 ,其展示的是人的物质生存状态。民法所保护的财产都是为人所支配的物 ,对财产的保护就是对人的保护。在我国 ,“民法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理论的提出 ,为中国民法的生存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而将保护个人财产的意义提升至保护人格尊严的高度 ,是使穷汉真正具有人格的唯一出路。  相似文献   

17.
论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目标——实质平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在要求。农民宪法权利要受到与市民平等地对待和保护,这种平等应当不仅是形式上的而且是实质上的。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存在诸多的现实困境与认识误区,制约了农民宪法权利的真正实现。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目标应是建立在形式平等基础之上的实质平等。这一目标的提出具有正当性和现实性,也契合平等理论、人权理论及其普遍实践的趋势。农民宪法权利实质平等的保护目标及其路径选择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现之道。  相似文献   

18.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灵魂。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公、私财产的保护并没有体现平等原则,物权法的颁布则充分体现了"公私合法财产一体保护"的原则,从而使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应受到与对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平等的保护有了法律依据,并将有效防止某些滥用公权力侵犯人民合法私有财产权等严重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9.
法财产基本类型与本质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传统法学理论中,财产关系与财产行为关系对立,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同主体与主体的关系相混淆,并且财产本身有公私之分,这种理论既不能简明法财产的本质,也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不同类型的财产。事实上财产的本质是一束权利(权力)义务(职责)关系,不同类型的财产是这种权利(权力)义务(职责)关系的不同组合。并且,只有原生财产才能够进行比较清楚的划分,衍生财产是难以在法律上进行具体的划分的,它具有无限的衍生性。  相似文献   

20.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灵魂。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公、私财产的保护并没有体现平等原则,物权法的颁布则充分体现了"公私合法财产一体保护"的原则,从而使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应受到与对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平等的保护有了法律依据,并将有效防止某些滥用公权力侵犯人民合法私有财产权等严重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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