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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2):171-172
<正>我们在法医鉴定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耳廓缺损面积测算的问题,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种统一的测算方法。文献中报道的方法有很多,根据面积提取方法的不同可大致分为拓印法[1]、描记法[2]、摄像法[3]等。笔者结合案例实际,总结出一套双耳重合描记的方法,属描记法的改良方法,操作方便,测量准确,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2.
耳廓缺损面积的测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医损伤鉴定实践中,耳廓缺损案件需要测量被鉴定人耳廓缺损面积占耳廓整体面积的比例。耳廓缺损通常为不规则型,且缺损的边缘不整齐,缺损部分的原始边缘已经无法测量,给鉴定工作带来了极  相似文献   

3.
耳廓毁损损伤程度的法医学鉴定,涉及耳廓缺损面积的计算.本文作者介绍一种简便易行、适用于畸形耳廓,(如先天性单侧小耳症或巨耳症等和后天性陈旧缺损或畸形造成两耳不对称)损伤缺损面积的计算方法,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4.
<正>1材料与方法1.1主要材料数码相机1台、粘贴式比例尺若干、超轻粘土1份、心电图纸1卷。1.2测量方法将超轻粘土贴于健侧耳廓前侧,利用塑形性将超轻粘土塑造出耳廓形状,超轻粘土背面突入耳廓内,周边与耳廓对齐,超轻粘土前面塑出平面,加比例尺拍照,等待半小时硬化。将硬化的超轻粘土塑形取下,将平面侧放置到心电图纸上,用签字笔沿轮廓绘制耳廓平面形状(图1),分别拍照固定。  相似文献   

5.
如何计算耳廓缺损面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耳廓缺损的鉴定以耳廓缺损面积为依据。由于在鉴定标准中没有规定测量方法,因此,各种测量方法应运而生,但没有一种公认的简便易行的方法。笔者采取照像后利用photoshop软件处理图像,然后计算耳廓缺损面积,方法简单,便于操作,结果准确,现报道如下。1材料和方法在光线均匀、柔和、耳廓轮廓清晰、富有层次和立体感的条件下,将数码照相机固定在三角架上,用标准镜头或中焦距镜头,令被照者坐在椅子上,将头部固定在器械上或靠在墙上,最大程度地保持头部静止状态。在耳屏前纵向贴比例尺,然后,将镜头中心垂直对准耳廓相对平面的假想中心点或事先作好…  相似文献   

6.
在鼻部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中,由于鼻的形态不规则,法医学界对鼻部缺损范围的测量和计算尚无一种统一的、精确的方法。本文利用Photoshop软件与传统的薄膜覆盖法分别对鼻面积进行测量,分析两种测量方法所得结果无统计学差异,因此通过软件法可以简便准确的计算鼻部面积。在伤者受伤前与伤后眼裂等器官长度不变的条件下,将伤者眼裂长度作为伤前照片的"比例尺",根据伤前照片推算其伤前鼻部面积,从而计算出鼻缺损比例,为鼻损伤程度的判定提供了更科学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多边形分解方法计算人体体表局部损伤面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人体体表损伤鉴定时,常常需要测量损伤区域面积、创口长度以及关节活动角度等指标。因此,如何准确、方便地测量上述指标一直是法医界关注和研究的课题。本文采用多边形分解方法,利用数码相机拍摄体表损伤区域图像,使用自主开发的“法医鉴定图像分析测量”软件,测量体表损伤区  相似文献   

8.
在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工作中,常需要对伤者耳廓受伤缺损的情形进行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的鉴定。我国现行的人体轻、重伤鉴定标准中,耳廓缺损构成的损伤程度鉴定,采用了以缺损部分占整体耳廓百分比值为判定构成轻伤和重伤的依据;伤残评定标准中,也采用了以耳廓缺损部分占全耳的百分比值为定残的标准。因此在对此类损伤作法医学鉴定时,耳廓缺损部位占全耳比例的计算成为鉴定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有多款关于体表损伤长度、损伤面积的条款,但由于损伤长度及面积的测量工具及计算方法不统一,不规则损伤长度及面积测量的准确性难以把握。作者在工作中,探索出能更准确测量方法,于本文介绍给大家,以便共同探讨。1不规则损伤长度的测量传统方法 目前国内对于体表损伤长度常用钢直尺、软尺或棉线测量,测量后加比例尺拍照。但对  相似文献   

10.
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有多款关于体表损伤长度、损伤面积的条款,但由于损伤长度及面积的测量工具及计算方法不统一,不规则损伤长度及面积测量的准确性难以把握。作者在工作中,探索出能更准确测量方法,于本文介绍给大家,以便共同探讨。1不规则损伤长度的测量传统方法 目前国内对于体表损伤长度常用钢直尺、软尺或棉线测量,测量后加比例尺拍照。但对  相似文献   

11.
1案例资料简要案情汪某因邻里纠纷被人咬伤右耳廓。我市某县检察院送来关于汪某耳部伤情的4份法医学鉴定书,要求对伤情鉴定书进行文证审查,分析汪某损伤属何种伤情,应如何采信鉴定。病历摘要某县人民医院病历记录:右耳部中下1/3处与右耳部与面部交界处可见三角形不完全离断伤总长共约5.0cm,边缘不齐,未缝合,可见脓性分泌物。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给予抗感染对症处理。  相似文献   

12.
应用Pixel法测量不规则体表瘢痕面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体表瘢痕在法医鉴定中很常见,由于瘢痕形态多为不规则,用一般测量面积的方法会产生较大误差。本文介绍一种应用薄膜描记+图像处理软件PhotoShop测量体表瘢痕的方法—Pixel法(本文称像素法),该方法不但可较精确计算瘢痕面积,同样也适用于器官缺损面积(如耳廓缺损)、皮肤色素面  相似文献   

13.
1案例资料赵某,女,37岁。2006年8月17日,因与他人发生矛盾被咬伤右眉弓部,致使赵某右眉弓外侧端皮肤椭圆形缺损,大小为3.3cm×2cm,深达骨膜。伤后至某医院五官科诊治,因直接缝合创口牵拉皮肤可致眼睑闭合不全、部分角膜和球结膜暴露,遂行植皮手术,创口愈合良好,眼睑功能无障碍,  相似文献   

14.
准确分析伤病关系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是法医临床鉴定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在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往往直接关乎鉴定意见,值得高度重视。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伤病关系处理原则做出了规定,是法医学的一大进步。准确分析伤病关系,要掌握损伤、疾病、损伤性疾病及损伤后疾病、病理基础、潜在性疾病及既往伤病等概念,对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进行恰当的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运用到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在伤病关系分析时,应当遵循事实因果关系的认定原则,从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解剖部位上的吻合性以及逻辑上的关联等角度加以论证。损伤程度的鉴定须遵循刑事证据的证明原则.排除合理怀疑。故鉴定人应注意采用恰当的分析方法,尽可能从更高的标准证明伤病关系是否存在。病理学、病因学、临床学上的因果关系,其证明价值要显著高于流行病学、案例报道及实验医学上的因果关系,在实际应用中应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5.
<正>1案例资料1.1简要案情王某,男,77岁。某年8月18日因交通事故致双耳损伤入院。专科查体见双侧耳廓挫裂创,双侧耳廓部分皮肤撕裂创,创缘不齐,软骨外露,创面中度污染,左侧耳廓可见部分皮肤缺失、软骨断裂,行“双侧耳廓裂创清创缝合术”。术中见左耳廓前部皮肤及大部分耳廓软骨缺损,残余软骨破碎,予以修剪,部分创缘皮肤不齐、坏死,去除失活组织、游离软骨,将耳后创缘前翻,与耳甲腔残缘缝合,留置引流条,加压包扎;  相似文献   

16.
<正>1材料与方法1.1材料Perfection 1660 PHOTO扫描仪(爱普生,日本),分辨率设置为500dpi。福昕阅读器软件,准备透明坐标纸、记号笔、标准比例尺、数码照相机等。1.2方法(1)首先用记号笔沿待测挫伤周边描记挫伤轮廓。(2)把透明坐标纸平铺在待测软组织挫伤上,然后,在透明坐标纸上沿挫伤轮廓进行描记(图1)。  相似文献   

17.
正法医学检验中现场血量、挫擦伤、烧烫伤及疤(瘢)痕等的面积是判断人体伤情程度的重要指标,但无论是现场血迹(泊),还是人体检查中的出血斑(点)、烧烫伤、疤(瘢)痕等,其面积的测算方法却没有统一规定,大部分都较繁琐、估算精度不足[1-2],尤其测  相似文献   

18.
颅骨缺损(以下简称缺损)头部再损伤的法医学鉴定,致伤机理有特点,且涉及伤病共存及假体置入,未见报道,作者遇到3例,对其探讨分析。1案例资料1.1案例1耿某,男,45岁。手拳、刀致伤。既往史:10年前因硬膜下血肿(左额颞);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右额);颅骨骨折(双颞额骨);予去骨瓣减压术治疗,骨窗面积9.5cm×6.5cm;U形切开硬脑膜后未缝合。未行颅骨缺损修补。  相似文献   

19.
正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新增加了测定肺萎陷程度作为评价伤情的的相关鉴定条款,肺压缩率则作为判定条件。本文利用Photoshop软件计算肺压缩率,可以得到较为精确的结果。1方法1.1方法步骤(1)打开图像处理软件Adobe Photoshop CS6——文件——打开——选取伤者胸部X线片图;(2)选择套索工具——勾选范围——选中勾选区  相似文献   

20.
目前国内道路交通事故评残使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道标》因缺乏操作指南,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鉴定人的理解而出现差异,本文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与同行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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