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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现将《宁波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在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之初,国家就对特设岗位做出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中明确"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开辟了"绿色通道"。但是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出台指导意见,缺乏相应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各地对特  相似文献   

2.
<正>甬建发(2018) 180号各区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11月28日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人才安居条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 42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才安居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解决居住问  相似文献   

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16甬人社发[2019]74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本土人才培养升级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4.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6-2020-0001甬建发[2020]6号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将《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1月21日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  相似文献   

5.
正甬人社发[2019]45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党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4]153号)中资助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6.
甬人社发[2013]16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旋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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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14甬人社发[2019]76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44号)精神,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下  相似文献   

8.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09甬人社发(2019)54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激发企业等主体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积极性,现将《宁波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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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13甬人社发[2019]75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 43号)精神,为保障精减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使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相应提高,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市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21-0004甬人社发[2021] 12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22日宁波市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9] 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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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人社发[2014]66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已经制定并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县(市)区,应当自本通知施行后,按照通知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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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21-0003甬人社发(2021) 11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22日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和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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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人社发[2018] 123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现将《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1月23日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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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06甬人社发[2019]47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宁波市技能创业孵化机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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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渝民发〔2014〕30号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报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现将《重庆市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2014年3月12日重庆市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组织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提高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公信力,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3〕1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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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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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05甬人社发(2019) 40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现将《宁波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与医疗费结算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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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发[2011]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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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人社发[2021]27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园区)人力社保部门: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人社执法工作实际,我局修订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18甬人社办发(2019) 48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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