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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5)
甬政办发[2007]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规范我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裁决工作,切实保护集体所有土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裁决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裁决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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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4)
正甬政发[2016]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7月13日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为提高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货币化安置率,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和安置房去库存,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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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8)
<正>《关于重新修订公布宁波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补偿费用的通知》(甬发改价管[2019]131号),已于2019年4月2日印发,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一、为何要对现行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行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是2007年制定的,2012年原市物价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临时过渡补贴费和搬家补贴费的通知》(甬价管(2012) 39号),对临时过渡补贴费和搬家补贴费进行了适当上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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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9):24-25
甬政办发[2013]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快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现就加快安置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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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9)
<正>杭政函[2014]13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9月14日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规定为加强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以下简称征地房屋补偿)的管理,根据《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以下简称《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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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6-2019-0003甬建发(2019) 28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结合《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条例")有关规定,就我市贯彻落实省条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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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5):4-13
政府令第219号《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2015年3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卢子跃2015年3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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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15)
<正>《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划定宁波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的通知》(甬水排[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19年6月12日印发,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现解读如下:一、制定目的为履行政府法定责任,贯彻实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等上位法有效执行的需要;以及更有利于指导区县市行业管理部门和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进一步做好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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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5)
正为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货币化安置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出台了《宁波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奖励和补助规定》(甬政发[2016]72号),现解读如下:一、《规定》制定的背景和目的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提出,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同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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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12)
正一、制定背景《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 (甬政发[2018]5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6月25日公布施行,对促进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平补偿发挥了重要作用。《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每两年公布一次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具体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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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新形势的需要而颁布实施的。相对于1991年实施的《条例》,新《条例》在保护拆迁当事人利益、规范市场行为和政府管理行为等重要方面都作出了重要的调整和补充。根据新《条例》,我省出台了《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在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中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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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4):2-4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1]3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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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随后,《征收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拆迁”一词被取消,具体条款里代之以“搬迁”。意见稿中出现了房屋征收必须在7项“公共利益”下进行的说法,并提出了若干项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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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1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63-2019-0001甬自然资规规[2019]1号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文物等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建立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长效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制定了《宁波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集体土地上历史建筑流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稳步贯彻实施。同时,各地在组织申报确定历史建筑时,要严格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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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24甬人社发[2019]108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为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制定了《宁波市工伤预防工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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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2):49-51
<正>一、为什么要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其适用范围有哪些?2022年8月1日,《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为了增强《条例》操作性、配套《条例》实施,同时,也为了有效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的,适用该《若干意见》其中,公共利益涉及的具体情形包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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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8)
<正>(2017年3月15日)沪府发[2017]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下简称"被征地")上的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就业和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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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2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01年6月13日以国务院令第305号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与新《条例》对照,我市目前正在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立法目的、保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充分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是一致的,是对我市城市房屋拆迁新情况、新经验的总结和反映。由于我市《条例》、《办法》发布实施在前,与新《条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的方式不尽相同,因此,市政府正在组织对我市《条例》、《办法》的修改完善,但是还有一个过程。为了做好《条例》、《办法》与新《条例》的衔接,确保新《条例》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是新《条例》有明确规定的,应自2001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