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2.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权,也是监督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工作形式。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经常性监督方式之一,是新形势下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由于这项工作目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地方人大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为了充分发挥人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职能,本文结合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实际,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几个问题做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维护法制统一、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专门进行了规定,并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出具体规定,标志着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的正式确立。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有利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各项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责任机制,有利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相似文献
4.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职责,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5.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2012年4月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以下简称市人大《规定》),并于同年5月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人大制定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黄 相似文献
6.
<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维护法制统一、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专门进行了规定,并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出具体规定,标志着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的正式确立。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有利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各项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责 相似文献
7.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形式,一直以来是基层人大常委会的“弱项”,甚至在有的地方至今还是“空白”。随着依法治国进程和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急需摆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日程,真正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中作出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8.
9.
10.
监督法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出的规定,标志着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拓宽,监督工作更加完善。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 相似文献
11.
作为一项宪法性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新形势下完善和深化人大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也明确提出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这更加凸显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在此,本文拟对我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一回顾,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谈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12.
13.
14.
<正>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县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 相似文献
15.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本文通过界定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分析规范性文件的制度演变,指明了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明确阐释了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揭示了问题的成因,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的具体途径和措施。 相似文献
16.
监督法确立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法律监督制度。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谈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7.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律监督职权,也是监督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种重要监督形式。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方式之一,是新形势下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监督力度,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处理好备案与审查的关系。备 相似文献
18.
地方各级监察机关通过制定和执行监察规范性文件,履行监察专责.如何通过备案审查机制,监督这一新的制度规范合法,保障监察权正确有效行使,成为当前的一个新课题.《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以下称《工作办法》)授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监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此后,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始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部分地方将监察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1].《法治中国规划(2020—2025)》明确提出,"强化对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目前,地方"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基本纳入同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范围,接受人大监督[2].但是,地方监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制度建设较为迟缓,制约审查工作的开展.地方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应当基于其制定目的、规范内容与地方监察机关独特的领导体制,建立三重备案审查机制,从而实现全面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9.
人民政坛:徐副主任,您好。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完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首先,您能否谈谈哪些规范性文件需要备案审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