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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版权法中明确将作品的众多利用方式,例如复制、传播和改编等等,列举为版权人的专有权利范围,任何人未经版权人授权且没有法律豁免,对版权作品实施了专有权利范围内的行为,就会构成直接侵犯版权。但是,版权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此。有些当事人虽然没有亲自从事复制、传播或改编等直接侵权行为,但是由于他们与直接侵权行为或者直接侵权人的关系,也应当对直接侵权行为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这就是侵犯版权的间接责任或者称为问接侵权。根据国际版权界主流观点,间接责任主要包括辅助侵权和转承责任两种形式:辅助侵权是指当事人在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直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版权司法和理论界,间接责任作为网络服务商归责原则的重要性日益体现,但对其中某些基本问题的认识并不一致.在系统研究版权间接责任中的转承责任制度,包括转承责任的法律渊源和实践意义,以及具体案件中常有争议的"监督侵权的权利和能力"、"直接经济利益"等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结合各国经典判例,进一步分析了转承责任的实践运用,并提出对我国建立转承责任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3.
一、概述二十一世纪初在国际版权界掀起轩然大波的 Napster案已经尘埃落定,最终以法院作出临时禁令和被告破产清算而告终。值得关注的是,以Napster为代表的“文件共享技术”(“file sharing”)或者“P2P技术”(“Peer-to-Peer”)非但没有因此沉寂,反而如雨后春笋般进一步迅猛发展。新一代文件共享技术不但功能比Napster更为强大,而且更加符合传统版权法的规  相似文献   

4.
范湘凌  谭玲 《政法学刊》2003,20(4):46-49
加拿大侵权法中,转承责任不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但却采用严格责任归责,被告与侵权行为人之间必要关系的建立是转承责任的前提。这与英美法和法国法的规定相似,与德国法、日本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不同。加拿大侵权法中关于雇主和雇员、本人和代理人等有关转承责任的规定,为我国转承责任归责原则的确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5.
奇虎360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的名誉权纠纷案一审以认定被告构成名誉侵权行为而暂告一段落,该案判决中原被告的争议引发了笔者的进一步思考,并借此案案情浅谈了互联网时代用户隐私权、互联网安全产品提供者是否涉公共利益、互联网竞争下媒体的责任范围、互联网企业名誉侵权赔偿四个问题.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网络版权侵权案件不断地出现,我国现有的著作权相关法律已经跟不上网络时代发展的脚步。本文从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一般理论入手,将侵权行为主体进行分类,重点阐述网络内容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及归责原则,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相似文献   

7.
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是信息时代新传播技术冲击传统版权制度的激烈表现之一。本文以“土豆案”为视角,分析了信息存储空间提供者版权侵权的责任形态、责任构成,并审视了新技术与版权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8.
刘群 《法制与社会》2011,(24):261-262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给人们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加速了作品的传播,但是随之而来的网络版权侵权纠纷大量涌现,给版权人的利益带来了极大挑战,版权纠纷不断。因此明确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的合理注意义务是确定其是否承担版权侵权责任以及承担何种侵权责任的重要依据。本文将分类阐述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的合理注意义务,以实现网络环境下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9.
刘强 《北方法学》2014,(2):59-69
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技术网络化趋势对专利侵权判定规则及其适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化技术实施过程中的分离式侵权行为和跨境侵权行为均难以根据现有规则被认定为专利保护范围,并由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方法专利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也难以在网络化技术专利侵权诉讼中为权利人带来有效的救济。专利权人获得司法救济的法律障碍在制度设计时未能有效预见和应对,导致维权难度较传统技术领域显著增大。因此,必须克服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形式主义,以实质性侵权作为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价值取向,以期克服由于网络化技术发展而带来的利益平衡格局遭到破坏的状况,实现专利制度的价值和目标。  相似文献   

10.
论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的版权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搜索链接服务,不构成对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法律追究其版权侵权责任的客观基础在于,搜索链接服务扩大了版权人因直接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害。对此,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并将服务商明知或者应知具体的链接侵权作为追究其侵权责任的过错要件。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不应承拒共同侵权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应做出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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