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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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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而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所以违约金的支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要有违约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要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当事人的故意和过失两个方面;3.违约行为与过错之间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即当事人不全面履行合同是由其过错所造成的。这三个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必须说明,在实践中,有时会发生不具备上述三个条件而支付违约金的问题。比如,  相似文献   

2.
违约问题是当前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当中相当复杂和比较棘手的问题。而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则是处理有效合同纠纷案件的核心问题。特别是依据什么原则来确定违约责任,更是亟待我们在思想上、理论上正本清源、消弭混乱的大问题。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违反经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只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违约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的过错造成违约的、  相似文献   

3.
略论缔约过失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合同没有成立,或者被确认为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时,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相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此时,过失或故意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不是侵权责任,也不是有效合同的违约责任,而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及其立法 缔约过失责任,亦称缔约过错责任,是指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未尽必要注意,致使他方当事人遭受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含义是: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行为,致使合同不能成立,或者被确认为无效合同…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的《经济合同法》将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作为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与过失都是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一种心理状态.所谓故意,是指当事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不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效的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所谓过失,是指当事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不履行合同或合同无效的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却轻信这种结果不会发生,以致造成合同的不履行或合同无效.我国刑法和民法在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上,都将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区分为故意与过失.区分故意与过失在刑法上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民法中对于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实际意义却存在争议.传统的民法观点认为,在民法上划分故意和过失以及轻过失和重过失,对于确定民事责任的大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不能因为是过失而行为人就可以少赔或不赔,也不能因为是故意,行为人就要多赔.同样,过失的程度和大小对行为人应否承担的民事责任,也没有任何意义.  相似文献   

5.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包括全部违约、预期违约、延迟履行、不适当履行四种。违约责任包括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相似文献   

6.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经济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量的货币,而不论这种违约行为是否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违约金责任是一种较为普遍适用的违约责任方式,各国法律中都有关于违约金责任的规定。但就违约金的具体形式上,有两种不同的规定。有的规  相似文献   

7.
技术合同属于广义的民事合同范畴,因而技术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必然要遵循民法当事人所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技术合同主体、客体及内容上的特殊性又决定了技术合同违约责任自身的特点,即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一种有限责任,约定责任;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补充,实行过错推定的责任。一、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一种约定责任“技术合同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合同的约定责任区别于经济合同的法定责任。“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  相似文献   

8.
崔建远 《政法论坛》2023,(1):89-103
狭义的履行辅助人、占有辅助人、执行辅助人/事务辅助人均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其行为被划归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因此,在合同履行和违约的领域,他们均非第三人,其行为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不应或不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具有独立人格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当事人违约,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3条调整的范围。其法律后果,在法律设有明文规定时依其规定,在当事人有约定且不存在无效原因的情况下依其约定,在合同当事人对违约的造成也有过错时必然成立违约责任。除此而外,具有独立人格的第三人的原因属于通常事变,违约的当事人是否因此免责需要区分情形而定。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以第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前提或基础或条件的背景下,应当认定债务人可以预见第三人的原因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债务人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不以第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为前提或基础或条件的背景下,第三人的原因构成介入原因/中断原因,它“中断”了债务人的行为与债权人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故债务人不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9.
合同违约的主观状态是指导致合同违约的主观原因,即合同违约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无过错的心理活动状况。合同违约的主观状态,渊源于我国《合同法》确立的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违约方有无过错的心理活动状况,合同违约的主观状态可以区分为故意违约、过失违约与无过错违约。合同违约主观状态的区分,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维护合同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有必要予以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0.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经济合同法确认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违反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经济合同法》第32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造成违约的,他们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显然,这里贯彻的是过错原则。《经济合同法》不仅在认定违约责任方面,而且在承担违约责任上也坚持了过错原则。如《经济合同法》第17条关于产品价格问题,立法上规定了在国家价格调整时,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以惩罚违约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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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厂家允许我独家代理还能向第三人供货吗 编辑同志: 去年,我与某厂签订了一份由我在 本地独家代理销售产品的合同。经营至 今年,我发现本地另有两家同样销售该 厂产品的经销商。请问,该厂是否违约, 我该怎么办? 读者 王瑛 王瑛同志: 应该肯定,该厂的行为是违约的,你 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厂同一产品的经销商,即表明其未尽到 自己的职责,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即 违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 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 措施或赔偿损失。"此外,如果合同约定 了支付违约金,还必须支付违约金。继续 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 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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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以法律手段制裁违约当事人最有效的一种方式。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合同制就是一种管理方法,而违约金责任制度又是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本文试图用比较的方法,对违约金进行不同的分类,并对有关国家的违约金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比较、分析,进而对整个违约金体系作一探讨。违约金也称罚金或违约罚金,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等价物。构成违约金责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客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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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缔约过错责任□张清河宋长义何志在合同没有成立,或者被确认为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时,因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相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此时过错一方当事人不是承担有效合同的违约责任,而应承担缔约过错责任。本文就缔约过错责任的有关问题做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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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为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经济补偿(包括支付违约金和违约赔偿损失)。笔者认为,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是合同履行的组成部分,是实施合同义务的过程。而违约责任的承担是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承担,是违约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补偿,主要体现在财产损失上的补偿,也是对违约行为人的违约行为处理结果。所以,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为支付违约金和违约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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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违约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是由双方约定的在违约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金钱,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本文只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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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 107条和第 120条确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为我国合同违约行为的一般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制”也称无过错责任,即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至于违约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不能成为抗辩事由。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有其理论依据的,严格责任比过错责任作为合同违约的一般归责原则更为科学和合理。其理由有二条。①严格责任是国际上合同立法发展的共同趋势。英美法系历来采用该原则为违约行为的归责原则,大陆法系近年来有些国家也逐步由过错责任向严格责任过渡。由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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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实际履行原则,是贯串于我国社会主义合同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在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首先应针对合同不履行的状态,强制违约当事人实际地履行合同义务,其次才是针对违约行为及其损害后果,追究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偿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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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违约赔偿范围的几个理论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而损失的赔偿只是辅助的形式;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质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时,才具有补偿的性质。由此看来,《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以实际损失的赔偿为原则。《民法通则》对于经济合同法的违约责任作了重大修改,确立了实际损失的赔偿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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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违约责任的涵义 违约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责任的简称。传统法学理论认为,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对方承担的一种民事经济责任。违约责任应包括如下几点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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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具有担保职能的违约责任形式,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合同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违约金条款又可视为相对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补偿性是违约金的基本性质,但在某些情况下,违约金还具有惩罚性。本文所对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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