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7 毫秒
1.
2002年1月的一天,被告人姚某、王某、万某(均系未成年人)在一溜冰场玩时.发现被害人李某西装革履,遂产生抢劫之意。先由被告人王某将被害人李某骗至溜冰场外的河堤边.三被告人围上前向李某要钱买烟抽,李某称没有钱,被告人姚某不信,打了李某一拳,尔后三被告人搜遍李某全身,只找到5角钱。被告人姚某等三人觉得晦气,便上前对李某拳打脚踢,李挣脱后逃跑,被告人紧追不舍,李某无奈翻越路边护栏,坠下河堤摔倒在河岸上,三被告人见状逃离现场,后李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相似文献   

2.
一、基本案情 案例一:黄某(17岁)在某市一商店购买了一把匕首伺机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凌晨1时许,黄某搭乘被害人李某的出租车,当车行驶至该市郊区时,黄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被害人李某的脖子捅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欲劫取其钱财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相似文献   

3.
李亭 《天津检察》2009,(1):68-68
李某自2006年开始经营一间酒吧,由于生意一直不景气,遂与王某商议采取一种新的“经营模式”,即招募酒吧女服务员担任所谓的“酒托”,并指示女服务员以“酒吧女”的名义通过网络联系男网友,勾引男网友来酒吧消费。李某事先告知酒吧女,不要让客人看到酒水单,由酒吧女来点该酒吧用可乐、雪碧、二锅头勾兑的假洋酒“绿薄荷酒”,并以每杯360元的价格出售(实际每杯成本不到2元)。当被害人结账对高达几千元的消费金额提出质疑、拒绝付费时,李某、王某等人就以要告诉其家人、单位为手段。强迫被害人交钱:并采取写欠条或押手机、身份证等方式要求付款。  相似文献   

4.
[案情]2006年11月25日凌晨2时许,李某伙同张某、杨某,携带刀、手铐、电棍、手套、口罩等工具,由李某爬窗潜入4楼被害人家中,打开房门后电话通知张某、杨某,三人共同进入被害人卧室,通过按、压、刀砍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抢劫,致被害人轻伤。后被害人呼救,同屋隔壁房间的郑  相似文献   

5.
一、基本案情 张某将被害人李某绑到树上,准备抢劫其身上的钱物,王某赶来将张某赶走,而后其将被害人李某身上的钱物拿走,非法据为己有。二、分歧意见本案中关于王某的行为定性有如下分歧意见:  相似文献   

6.
2007年5月某日晚。被告人唐吴纠集迟某、刘洋、王某等人,在火车站偷得一辆警车后,遂商议抢劫。几人将警车车牌卸下,驾车在市区内漫游,寻找抢劫目标。次日凌晨5时左右,在市中心钟楼韩国城附近,冒充公安干警以巡查为名.将从歌厅出来的大学生李某及其女友诱骗上车,将车开至市南郊偏避处,劫得手机、数码相机等物后,唐昊等人恐于李某二人发现其驾驶车辆车牌号,决定杀人灭口,将李某及其女友2人尸体藏匿于窑洞内。  相似文献   

7.
一、基本案情被害人张某与其公爹赵某在清理房屋排水沟时,与邻居被告人李某发生争执并互殴,李某将张某头部打伤,后报案。张某的伤经309医院诊断为:头皮性挫裂伤,神经性耳聋,右侧肢体麻木。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张某身体的损伤属于轻伤。派出所民警对现场勘查和调查后,告知被害人张某到法院进行自诉。法院受理此案后,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人李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2.被告人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4668.64元。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驳回后,张某以原判决对李…  相似文献   

8.
未携带凶器的扒窃是否构成盗窃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情]2011年5月3日,王某尾随一名穿着时尚的女青年,后在其上公共汽车时.趁人多拥挤将该女青年挎包内的钱包掏出.恰巧被也乘此辆公共汽车的警察李某当场发现并将王某抓获,后在王某身上未搜到任何凶器,经过清点.钱包内有现金300元,另有一些证件,钱包价值也不足200元。现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相似文献   

9.
【案情】2002年11月23日,四川省甲县张某等人与李某等人发生纠纷.张某用锄头打伤李某头部。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张某外逃,被当地公安机关网上通缉。2009年5月12日.张某因在深圳市持枪抢劫,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在深圳警方并未掌握其在四川故意伤害罪行的情况下,主动向深圳警方供述了其在四川犯罪的事实。  相似文献   

10.
[基本案情]2006年5月22日,闫某(女)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当日在A市某区某洗浴中心包间内,被两名男子轮奸,并被抢走一枚金戒指和手机、现金。公安机关经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抓获。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闫某推翻原陈述,称与吴某发生性关系系自愿,与李某不是自愿,后闫某去向不明。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有证据表明吴某、李某抢劫过被害人的一枚金戒指,区检察院于2007年3月依法  相似文献   

11.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郑某和李某事先预谋"找个女的抢钱",郑某事先已打算抢劫过程中要进行强奸,但李某事先并不知郑某还要进行强奸。2011年8月6日深夜,二被告人开车把被害人陈某(女)骗上车后,共同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行把被害人陈某拖至江边一偏僻树林内。被告人郑某把陈某推倒在地,并让被告人李某去拿刀恐吓陈某,郑某威胁陈某把衣服脱光,被告人李某站在一旁没有说话也没去拿刀。后被告人郑某对被害人陈某进  相似文献   

12.
正[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在工作中产生矛盾。2013年2月,王某携带匕首在李某下班回家途中将其腿部捅伤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某腿部损伤构成轻伤。2013年3月,王某被抓获归案,经检察机关批准被采取逮捕措施。一、问题的提出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的亲属对李某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李某的谅解,承办人员提审李某时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本案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王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  相似文献   

13.
[基本案情]2011年6月22日,被告人A、B、c预谋去抢吸毒人员牛某的毒品和现金。为保证犯罪顺利实施,A、B、c联系警察王某加入,王某遂与其友李某一起加入。后王某着警服并携带手铐,与李某、B、C-同到达牛某居住的旅馆,告诉旅馆老板他们是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察,进入房间后,给牛某戴手铐,搜查房间,仅得少量毒品后.用衣服蒙上牛某的头部,将牛某带至A的家中。并以警察身份“讯问”牛某,向牛索要现金五万元。期间B、c多次持橡胶棒或以拳脚殴打牛某,B、C与李某将抢得的毒品吸食。当日下午五时许,牛某通知其朋友送交2000元现金后被释放。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冒充警察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对真警察抢劫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在此情形下,如何准确定性与适用法律,做到罚当其罪、公平公正是司法难点。在我国,警察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是一方平安的守护神。行为人冒充警察抢劫,既对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强制和恐吓,又毁坏了警察的职业声誉,甚至会造成更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危害程度与人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相当。那么,对于警察抢劫,应当以冒充警察抢劫定罪量刑呢,还是仅作为一般抢劫案件定案呢?笔者认为,应当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形区别对待。一、警察单独抢劫警察既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个体,也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个体。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个体,其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其必须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天职,以保护一方平安为已任。但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个体,其触犯法律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相似文献   

14.
正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廖某与被害人李某二人系朋友关系。2013年3月某日,廖某在李某租住的房间内玩耍,趁被害人李某睡觉之机将其放在桌上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的U盾(以下简称网银U盾)盗走。之后,廖某来到网吧上网,以注册游戏账号为名从李某的女朋友那里骗取到李某的身份证号。由于之前李某办理银行卡及网银U盾时廖某在场,故廖某记得李某设定的银行卡  相似文献   

15.
《江淮法治》2009,(20):29-29
李某,1988年出生,利辛县人。2009年3月的一天晚上,李某从网吧回家,经过利辛县某镇一中学时,网络上的不良信息顿时在脑里闪现,李某于是产生了邪念,就翻墙进入该中学院内,并趁学生熟睡之机进入女生宿舍,用手摸花花(化名)等几名女生的隐私部位。李某对花花实施猥亵时,花花被惊醒并制止其行为,但李某手持一玻璃渣子威胁,直至被害人呼喊才离开。  相似文献   

16.
邓德兵 《政府法制》2013,(35):28-29
案情摘要:2012年10月12日上午8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焦某乘被害人陈某不在家之际,采取用镰刀柄撬锁的方式,潜入被害人陈某家卧室,将其置于卧室粮仓内的3袋花生盗至门口(门内),因被疑似被害人陈某回家的声音惊吓而逃离现场。经鉴定,该3袋花生重62公斤,价值人民币496元。  相似文献   

17.
一、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关某与李某相约去抢劫出租车 ,2 0 0 1年 11月 8日关某与李某携带匕首及铁丝等作案工具在路上寻找出租车作案。大约十分钟后 ,因天色已晚 ,二人未找到出租车 ,关某害怕被抓获向李某提出不干 ,二人即一同回家。回家后李某又独自一人携带铁丝等作案工具 ,在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欲行抢劫 ,在抢劫时被抓获 ,根据李某的交代犯罪嫌疑人关某也被抓获。二、分歧意见对于关某构成抢劫罪 ,大家都没有异议 ,但是对于关某是属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 ,还是犯罪未遂有如下几种不同的看法 :一、关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理由 :犯罪预备…  相似文献   

18.
11月的一天晚上9时许.张某和几个朋友在一小饭店吃饭时与同在一个饭店醉酒的人李某发生纠纷并引起撕打,由于对方人多,张某趁机跑脱。后张某电话纠集薛某、连某、王某等多人赶到打架现场,薛某等人携带木棍、刀具等作案工具到现场后发现李某已醉酒不省人事躺在地上,张某遂指使薛某等人拦截一辆出租车,将李某抬到出租车上拉至郊区一偏僻地方,后又电话指示薛某等人对李某搜身。薛某等三人从李某身上搜走手机一部,  相似文献   

19.
案情介绍犯罪嫌疑人朱甲和朱乙经预谋,由朱甲随身携带匕首,准备抢钱。2002年5月14日20时许,二人在北京市某区一地下通道内,发现陈某(女)单独行走,便紧跟陈某,并形成前后夹击之势。陈某感觉不妙,当走在陈某前面的朱甲转回头准备掏出匕首实施抢劫时,陈某却以为朱甲、朱乙二人要耍流氓,就抡起挎包砸向朱甲。朱甲见状顺势接过挎包,并用力一拽,将陈某手中的挎包拽了出来。二人拎着挎包随即逃跑。经查,陈某的挎包内有人民币82元、汽车月票、香水、口红等物,共计人民币150余元。分歧意见关于本案的定性,共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为抢劫罪。…  相似文献   

20.
某部战士李某,1981年5月12日出生,1997年12月应征入伍,1998年6月19日因实施抢劫行为被依法逮捕。1998年7月26日,某军事检察机关向某军事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王某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诉清被告人李某赔偿损失3000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围绕着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问题发生争议,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由被告人李某的父母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理由是:(!)被告人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入,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