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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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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讯逼供为何屡禁不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刑讯逼供,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或将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在封建社会,刑讯逼供作为种审讯方法和取证了段,具有合法的地位,依据这种了段所取得的I仪和证言,。。I作为定罪的依据,因此在忖建社会长期合法地存在.在父今文明村会,无论是资本本义m家还足社会主义国家,在抨大封建(制用刑讯侵犯人权的同时,普遍在法律中规定禁止用非法的干段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l供及证人证;j;。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特别强调要实事求是,反对刑讯逼供。我同《刑事诉讼法人《刑法…  相似文献   

2.
《时事资料手册》2006,(5):118-119
根据7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刑讯逼供罪被明确为“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刷逼取口供的行为”。涉嫌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相似文献   

3.
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工作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行为。刑讯逼供指采用肉体刑罚(如捆绑、吊打)或肉体摧残(如冻饿、曝晒、不让休息)等,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以达到通取。供的目的根据《刑法》…  相似文献   

4.
暴力取证罪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工作秩序。犯罪对象是证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使用暴力指实行肉刑、伤害、殴打等危害证人人身健康和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  相似文献   

5.
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获得的证据种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以及通过该口供获得的物证、书证.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中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规则的确立要求公安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既要重视口供又不搞刑讯逼供,不搞口供至上;既要探求实体公正更要重视程序公正;既要注重办案的效率更要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的保护.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不规范的讯问方法,探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视野下公安办案讯问的一系列方法.公安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从“硬审讯法”转变到“软审讯法”.这种“软审讯法”包括讯问中的语言策略和非语言策略,同时为了保障这种讯问方法的实施,应当具备的一系列配套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6.
肉刑是指割其肌体、破坏肢体机能以致人残疾的刑罚,它是中国古代制裁犯罪、惩罚犯罪者的重要手段。肉刑最初从原始社会的复仇习惯演化而来。相传肉刑始由苗民所创,尔后又被夏族袭用。《周礼·  相似文献   

7.
刑讯逼供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追诉者对被追诉者讯问时采取肉刑、变相肉刑或精神折磨等方法逼迫其供认犯罪事实的非人道行为。我们之所以坚决反对刑讯逼供行为。是因为它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危害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刑讯逼供是对公民人权,包括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肆意践踏,是导致冤、假、错案之源。其次,刑讯逼供的结果,往往使侦查工作陷入被动局面。最后,刑讯逼供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严重破坏,极大地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同时也削弱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崇高信仰。 我国党和政府对刑讯逼供行…  相似文献   

8.
犯罪刑事制裁之经济分析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制裁的经济分析是指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刑事制裁及其效果进行研究和评判 ,探求如何以最小的刑事制裁成本取得最大刑事制裁效益的理论。刑事制裁成本是指国家和社会在整个制裁过程中的全部投入 ,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投入 ,其目的就是实现制裁犯罪的功能 ,以有效地治理和控制犯罪。刑事制裁的效益是指刑事制裁的成本与刑事制裁效果之间的比例关系。获取最佳效益的关键是确定最小量的制裁投入和最大限度的制裁效益取得之间的平衡点 ,将制裁的投入水平控制在能够使制裁的效益最大实现的最小量上。效益最佳的刑事制裁应该是用最小的投入而在给罪犯造成损失上恰到好处的制裁 ,这种制裁的投入应既能保证严厉、确定、及时、适度地惩罚和矫正犯罪 ,又不至于造成各种浪费。  相似文献   

9.
模糊语言是侦查讯问中经常会运用到的一种语言策略,借助于语言的魅力和技巧,利用审讯人员发出信息和犯罪嫌疑人接收信息之间的不对称性,获取口供。模糊语言策略,在审讯人员审讯复杂案件或是遇到证据不足、找不到讯问突破口的尴尬时,无异于一剂良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尽管如此,模糊语言的运用并不是随意的,更不能毫无节制地任意为之。实践中往往与"威胁"、"引诱"、"欺骗"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这种策略方法很可能成为一种变相的"刑讯逼供"行为。  相似文献   

10.
刑讯逼供现状调查报告——以监狱服刑人员为调查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解在押服刑人员未决羁押期间的刑讯逼供现状及其主观认知状况,开展了此次调查。调查表明,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存在着大量的刑讯逼供行为;公诉阶段检察人员较少使用刑讯逼供;变相刑讯逼供较直接刑讯逼供更为普遍,且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较容易出现;男性遭遇刑讯逼供的比例高于女性;受教育程度较低的犯罪嫌疑人较容易遭遇刑讯逼供;侵犯财产犯罪更易遭遇刑讯逼供;在押犯中不存在"反直觉现象"。为预防刑讯逼供,建议提高物证技术水平,降低口供作用;对财产类犯罪采取更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11.
刑事政策的概念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政策是指国家和社会以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为目的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刑事政策的主体应是国家和社会 (团体 ) ;刑事政策的对象包括犯罪和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统称为犯罪现象 ;刑事政策的目的是打击和预防犯罪 ,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 ;刑事政策的手段是刑罚和其他非刑罚的方法。  相似文献   

12.
从权利与效率的关系看“沉默权”的取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应否赋予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或者说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应否引入沉默权制度,已成为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同时,它也是一个与我国公安工作实践密切相关的问题。在有关于此的争论中,有人主张“沉默权势在必 行”,有人则认为“实行沉默权弊大于利”。前者的理由主要是,沉默权制度的引入将大幅度地减少刑讯逼供现象,从而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避免司法人员过分依赖口供定案,以及提高审讯的文明程度等;后者则认为,沉默权会限制侦查人员的审讯活动,影响侦查…  相似文献   

13.
人民警察法对人民警察的刑讯逼供行为规定了两种司法对策 ,即刑罚对策和国家赔偿对策 ,但刑讯逼供却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两种措施对刑讯者的惩罚不力。应加大对刑讯者的司法惩治力度 ,以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行为 :扩大刑讯逼供犯罪主体的范围 ,认真执行刑讯逼供案件的立案标准 ;对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 ,必须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并注重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适用 ;对刑讯逼供案件实行从快审判原则 ;因刑讯逼供造成损害的 ,应由刑讯者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不足部分再由国家补偿 ;对刑讯逼供者应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解决对受害人的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14.
王娟 《前沿》2006,(6):112-114
我国被告人的供述笔录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等整个预审阶段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而获得的有关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的口供,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来(以备庭审之用),是俗称“口供”的实质内容。刑讯逼供是历史上收集口供证据的最大特点。对于将被告人供述的自愿性作为采纳这一证据的标准作出解答的关键,在于重新以“诉讼”而非“行政治罪”的角度来看待刑事诉讼,从而真正在刑事诉讼制度中实现“诉讼形态的回归”。只有这样,被告人供述的自愿性才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围绕着被告人供述的可采性所进行的法庭审理活动也才具有公平游戏可言。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向侦查机关尽"如实陈述"的义务。这使得他们在诉讼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更谈不上对其公民权利的保护。同时,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刑事司法逐步走向民主化、文明化的进程。而在立法上确立沉默权及其保障措施,既可以提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保障他们的公民权利,又可以促使办案人员改变观念和有效抑制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16.
关于“沉默权”问题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精髓在于鼓励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认罪,允许其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解,但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沉默权。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其实际意义就是限制警察的讯问权。我们不主张沉默权,并不意味着警察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在某些案件中,口供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证据,但我们必须严禁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逼取口供。刑事诉讼证据较之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复杂得多,如果再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则无异于为侦查工作设置障碍,将造成案件久侦难破。  相似文献   

17.
现代国家一般在宪法下,把刑法、民法、行政法并列为三大基本法律部门,这是与现代国家运用法律工具统治和管理社会事务,主要以采取刑事制裁手段、民事制裁手段和行政制裁手段相对应的。而维护社会治安,则主要是由刑法和部分行政法来完成。危害社会治安的极端行为——犯罪,由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罚制裁;其他轻微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由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由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最重处罚——行政拘留的最高期限为15人,与刑罚主刑之一的拘役刑的最低期限15天不谋而合。许多人便以  相似文献   

18.
刚彦 《前沿》2012,(19):88-89
从不同的角度对刑法意义进行阐释,对刑罚的工作目标的定义不同将导致不同的刑事制裁手段产生.刑罚是为了使犯罪付出更大的代价来使犯罪停止,使社会治安得到保障.在刑罚条件受到约束的情况下,合理选择制裁手段是必要的,可以使效果最大化,但是真正做到这点不容易.本文引入经济分析的概念,讨论刑罚对犯罪的作用,使资源的配合更加合理.  相似文献   

19.
公安监所是指我国公安机关依法设置并管辖的有关刑事羁押、特定刑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公安监所是我国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刑事、行政执法机关。其任务是:有效监管,保证羁押、刑罚、处罚和强制措施执行的运作,提高执法效益;严格管理,建立良好的监管秩序,保证监所安全;对被监管人进行教育、改造和矫正;打击、制裁犯罪,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相似文献   

20.
我国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护的失范行为集中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刑讯逼供。防治刑讯逼供的有效途径一是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惩治司法腐败的力度;二是强化监督职能,提升对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质量;三是树立人权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人权观念的培养和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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