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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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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导致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率和羁押率始终居高不下。如何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做到对城市未成年人和外来未成年人平等保护,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中的难题。笔者认为,应当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取保候审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建立调查前置程序以及审查逮捕阶段“适当成年人”参与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率和羁押率,平等保护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减少、减弱刑罚的色彩,着力于教育、感化和挽救,已成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发展趋势.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高捕率是当前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的突出现象,这与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趋势不相适应,因此,应当对未成年人逮捕条件作适当调整.  相似文献   

3.
修改后的刑诉法是我国少年司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其对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具有非凡的意义。而在执行修改后刑诉法的第270条第一款规定时,司法部门面临着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现实困境。为更全面地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应探索适合针对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独立模式下的合适成年人制度。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是未成年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而我国现行立法在这方面不尽完善,无法很好的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本文从分析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出发,结合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典型做法,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警察讯问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应坚持特殊保护、公秘结合与专业讯问原则,具体做到慎用讯问、羁押和戒具,严格分别羁押,迅速简约和优先保护;讯问不公开与明确告知权利、适当成年人参加讯问相结合;并应确定专业讯问人员,对特殊未成年涉案人进行"心理测试",进行维权式讯问等,从而切实维护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起诉制度,不仅符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而且有利于挽救、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目前,我国的检察机关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之后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终因受专业所限而不能有效地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矫治工作,从而使社会工作的介入成为迫切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进行审查的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方法[1]。  相似文献   

8.
讯问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身心影响较大的侦查手段,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更是如此.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水平往往无法承受接受讯问带来的压力,如处理不好将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诸多不利.在未成年人接受讯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适当的成年人予以帮助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9.
程序正义与逮捕制度的正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逮捕作为我国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在无罪推定原则之下,其本身的正当性及如何实施是正当的问题不无探究的必要。作为一项诉讼制度,逮捕应当纳入到整个刑事诉讼中予以审视,满足程序正义的要求。理论上需要对逮捕作为国家强制力行使的正当性提供解释和支持。一、程序正义理念的提出程序正义的观念起源于13世纪的英国,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规定“除依据国法之外,任何自由民不受监禁人身、侵占财产、剥夺公民权、流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惩罚”。其中即蕴含着正当程序原理。1354年爱德华三世颁布的法令规定:“未经法律正当程序进行答辩,对任…  相似文献   

10.
逮捕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能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审查标准及必要性条件做了相应的修正和补充,在此情形下,进一步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指导理念和审查标准,建立健全逮捕工作,准确适用"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和保障机制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侵害,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其中,逮捕的强制程度、严厉程度最强,其直接剥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与刑罚中的有期徒刑相比,从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剥夺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不同而已。但逮捕作为强制措施,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终被法院认定是犯罪之前而适用的,其本身即包含很大的风险,许多刑事赔偿案件就是  相似文献   

12.
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国家不应该在宣布公民有罪之前羁押公民,但是,由于国家理性的限制,公民对于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配合义务。这一义务的承担不是针对任意一个公民。追诉事实的可能性条件的功能就在于将负有特定配合义务的公民与其他一般公民区别开来。同时,诉讼风险决定了国家不能不惜一切代价追诉轻重不同的犯罪,追诉犯罪的严重性条件的功能就是在成本代价和惩罚犯罪的功利追求之间予以平衡。逮捕措施是程序性而非惩罚性措施,诉讼保障的必要性条件就在于准确体现逮捕措施的性质,从而具体实现逮捕措施的节约化。新一轮的立法修改,应该从上述三方面科学设计逮捕制度的实质条件,以实现羁押状态下等候审判是例外的通行原则。  相似文献   

13.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第五编新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给予了足够重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在侦查工作中没有体现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遵守案件办理程序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应该遵守教育、感化、挽救、特别保护、全面调查、分案处理、迅速简易、个别化审理等原则,要从传唤、讯问、强制措施的适用等各个方面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  相似文献   

14.
新《刑事诉讼法》在逮捕强制措施方面作了重要的修改,在逮捕必要性方面细化了"社会危险性"的五种情形和"应当逮捕"的三种情形。逮捕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整体意识增强与整体效果不佳并存,重法定量刑证据的收集与轻逮捕必要性证据收集的意识并存,重逮捕必要性结论与轻逮捕必要性论证的现象并存,高逮捕率、低瑕疵率与低逮捕率、高瑕疵率的现象并存的特点。分析其产生特点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有助于完善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反映审前羁押状况的"逮捕率"始终居高不下。作为批准、决定逮捕的三个法定条件之一,"逮捕必要性"条件在实际适用中存在诸多困难,致其在抑制审前羁押膨胀上作用的局限。只有严把"逮捕必要性"的适用条件,抑制其规则的内外因素,才能更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相似文献   

16.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应当从前提、程序、实质三个要件入手加强对逮捕适用的程序控制。实践中,对于检察机关因忽视“犯罪嫌疑人在案”这一隐性的逮捕前提性条件而导致的“空捕”现象,应明确其为非法逮捕。在逮捕的程序要件上,检察机关应当立足于责任担当,自觉将讯问犯罪嫌疑人作为逮捕的必备程序要件,未经讯问,不批捕。在逮捕的实质要件上,应明确必要性要件之地位以及其与社会危险性要件的关系,对实质要件坚持“四要件”体系,即:(1)证据要件;(2)刑罚要件;(3)社会危险性要件;(4)必要性要件。至于迳行逮捕,其社会危险性是法律拟制而非推定,之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亦无法推翻,只能从合法性角度展开羁押必要性审查。  相似文献   

17.
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设立是对我国宪法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具体落实,也是促进我国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有力举措。对于这一项尚只有原则性规定的制度,须先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尔后在实践中予以细化和完善,方能更好地发挥其保障诉讼进程和保障人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是控制犯罪、保障人权、维护正义 ,这其中就涉及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在整个刑事诉讼中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是处于被动地位的 ,所以对他的人权保障是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重点。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的重心所在 ,而逮捕及审前羁押又是侦查程序的核心 ,所以探讨逮捕及审前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人权保障对于整个刑事诉讼的目的及价值能否实现有很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包括审查模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阶段4部分内容.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我国逮捕必要性存在审查模式行政化、追诉化、书面化,审查内容缺少证据支持,审查标准模糊难执行,审查阶段局限于审批时限等一系列问题.羁押比例原则、程序正义理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逮捕必要性审查改革的理论根据,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的积极探索为逮捕必要性审查改革积累了经验.目前我国宜采取书面审查加讯问被追诉人为原则、听证式审查为例外的模式,实现社会危险性判断内容的类型化,根据相对逮捕标准的规定建立逮捕必要性评估模型,实现逮捕必要性审查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20.
培植犯罪嫌疑人供述动机 ,首先应当掌握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因素 ,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需要 ,把握犯罪嫌疑人的气质类型和个性特征 ,然后设法减轻、消除犯罪嫌疑人的对抗心理 ,充分利用证据 ,使犯罪嫌疑人正确权衡利弊 ,运用情感注入的方法 ,促其产生悔罪心理 ,从而使其作出供述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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