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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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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第2条第1项第3款关于依样模仿条款的规定,同样属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产品形状的保护,意在弥补日本既有知识产权法的不足。基于对该条款立法原因以及围绕产品、形状、产品形状区别性、"第一次商业发行的日期"等对依样模仿条款内涵的解读,可以发现,依样模仿条款在有助于保护产品最早开发者的投资的同时,并没有阻碍自由竞争。  相似文献   

2.
马景顺  郑新建 《河北法学》2005,23(3):97-100
近年来,商誉和商誉权法律保护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司法实践中商誉损害赔偿纠纷也越来越多,对商誉提 供全面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将损害商誉不正当竞争行为准 确、科学地加以类型化,同时适度扩大对商誉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在《反垄断法》出台实施的背景下,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促进其与《反垄断法》的协调,成为完善我国竞争法体系的重要环节。本文认为应从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类型、强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建立竞争执法协调机制等方面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提出了相关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4.
李扬 《政法论丛》2021,(4):69-80
日本对数据采取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要求受保护的数据具备限定提供性等要件,将不正当获取、使用或者披露限定提供数据的行为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日本保护数据的不正当竞争法模式存在和商业秘密保护界限纠缠不清、保护客体要件设置不当的问题,但这种弱保护模式较好处理了数据保护和数据利用之间的关系,值得我国借鉴;为了克服日本保护数据...  相似文献   

5.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要准确把握其基本定位和基本观念,注重实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代化,妥善处理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的关系,贯彻自由竞争和市场效率的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既要考虑定义性规范的严谨性,吸收现代元素,又要考虑其一般条款的适用属性,突出其行为特征.既要明确规定一般条款的司法适用,又要在规定中体现限制适用的立法态度.对于现行法律已有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重在增强其可操作性,充分总结吸收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增设"互联网条款"应当慎重,已有的类型化情形未必适宜.行政强制和民事救济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需要重点强化民事救济.  相似文献   

6.
7.
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渐暴露出来。相比之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与现实经济生活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造成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使得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法律中对不正当竞争损害赔偿额的认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确定在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损失额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额进行认定。从诉讼法角度,在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引入法定赔偿额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它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也有着很强的操作性,符合效率原则。  相似文献   

9.
市场经济中模仿行为愈来愈烈。本文指出模仿行为有利有弊,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对其中的消极模仿进行规制。但面对现实中的模仿,尤其是网络的冲击,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0.
王磊磊 《法人》2010,(12):29-30
对于愈演愈烈的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从立法上对该类行为进行界定并增强行政部门的执行力,以实现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难题  相似文献   

11.
本文探讨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措施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些条款和立法漏洞做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1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界定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中的重要内容.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界定,法律应当制定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对“商业标识”进行科学、开放式的定义,对“混淆行为”进行定义并增加有关混淆行为的种类列举;扩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制定例外条款.立法中,还需谨慎处理增加行为种类与防止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王艳林 《法治研究》2016,(6):128-134
对于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如何修改,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二法分立路径与统一路径之别.现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是在二法分立的路径上进行的,删除了原法规定的五条,主要涉及反垄断规范,补增三条,主要涉及网络竞争和行政机关的授权.本文立足于二法统一路径,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删除反垄断规范,成为私法的特别法会有可能生成新的矛盾与冲突,愿景令人担忧.授权行政机关认定不正当竞争,有违法治政府的精神和网络经济成功发展之最低限度监管的原则.本文提出:借此修法,让反不正当竞争法走向竞争基本法,当是一个符合竞争法世界发展趋势尤其是转型国家竞争法制度演进趋势的选择,并从理论和修法建议上回答了取向统一竞争法的种种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因此对其采取法律控制相当重要。然而控制模式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是关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采取行政控制和司法控制相结合的模式,但是没有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条款,欠缺法律适用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15.
本文对在世界竞争法体系中具有代表性的美德日三国的竞争法进行研究比较,分析探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欠缺和不足,并结合我国国情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6.
王淑珍 《行政与法》2006,(12):126-127
本文基于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现实的认识,主张构建我国不同法律协同运作内容完整、协调统一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体系。文章阐释了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缺陷,并提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是当代社会的重要财富.制定和实施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加以确定、引导、促进、保障、规范和制约,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先后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十年来,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一般条款是成文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灵魂.一般条款在上游连接起立法目的,在下游连接起法律责任,从而支撑起整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范适用体系.因此,一般条款的调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的关键.德国2015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表面上对一般条款进行了精简,实际上却通过其拆分,树立了消费者保护和竞争者保护的内部二元体系.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对一般条款的修改止于不正当竞争定义的补充,一般条款系统化功能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待于下一步的彻底改革.  相似文献   

19.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宏伟 《法治研究》2016,(4):135-141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商业领域内道德法制化的规范约束体系,不仅通过规范设计将有悖商业伦理的市场行为纳入其规制范畴,更通过对价值目标的追求增强成文法的文本规范适用之张力和弹性。1993年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竞争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经济社会的变迁而亟待更新其规制范畴,2016年送审稿对此作出了相应的回应。通过对送审稿中典型条款的考量,确立合理的不正当竞争规制思维、完善一般条款以及优化法律适用技术,是优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范畴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20.
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成效很大。但由于受到传统习俗的影响,加上计划经济体制的积弊,给该法的实施带来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本文结合几个案例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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