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与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原则,也是国际刑事准则.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要求禁止基于同一事实将一个人置于双重危险之中,与既判力、一事不再理具有相同性质.我国的刑事再审制度应引入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以与国际刑事司法接轨.  相似文献   

2.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刑事诉讼中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设计。美国法院在执行这一原则时先后使用了同一要素标准、同一行为标准及同一证据标准。之所以出现如此反复,是美国司法实践在犯罪事实及刑罚对象认识方面不断深化的结果。我国刑事司法应当借鉴关国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之同一性问题上的司法经验,合理优化吸收犯与牵连犯理论,落实罪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3.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发轫于罗马法一事不再理原则,为许多国家的宪法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是现代刑事司法的一项基石原则。确立这一原则是基于以下价值理念:保护人权、防止错判、减少精神损害、维护既判力和促进侦查高效进行。这一原则在两个方面制约国家刑罚权的启动:一是对上诉的限制;二是对重新起诉的限制。但最近,这一原则有所松动。许多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这一原则例外的适用,或者通过法律委员会建议这一原则应有例外,允许在特殊情形下重审无罪裁决案件,或者允许检察官对无罪裁决提起上诉。这一变化对我国重构刑事再审制度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的"一案不二讼",后发展成既判力理论与禁止双重危险理论。既判力理论确立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确保法院裁判的终局性,在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其无法解决在案件得到法院终局裁定前,控方的重复起诉问题。禁止双重危险理论从禁止被告遭受两次痛苦角度,来禁止控方的双重起诉,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其在制约控诉机关诉权的行使,有力保障被告人人权方面作用显著。但"危险"难以界定。而诉讼系属理论却能解决确定判决以前的重复追究问题,且具有相当的确定性,与大陆法国家的法律文化与制度相适应。我国应当以既判力理论与诉讼系属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理论上建构刑事一事不再理原则。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古罗马法,在近现代大陆法系形成了以既判力为基础的一事不再理原则,而英美法系则形成了以禁止双重危险为基础的一事不再理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重复追诉问题不利于保障人权,应当予以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6.
实体上罪数论的目的在于追求罪刑均衡,而程序上的罪数论旨在禁止双重危险。我国刑法总则未规定一罪形态,使得我们可以分别基于罪刑均衡原则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构建实体与程序双层次的罪数论体系。理论上的牵连犯、连续犯、吸收犯因有违罪刑均衡原则应被取消,分别作为包括一罪和数罪并罚处理。应以自然意义上的行为个数确定程序上的一罪与数罪,因而包括一罪(包括集合犯、接续犯、共罚的事后行为等)不生一事不再理效力,而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犯、继续犯、结果加重犯(限于一个行为的类型)因只有一个行为,应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判决生效后对于遗漏的部分事实不得再行追诉,复行为犯、结合犯因存在两个自然意义上的行为,不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  相似文献   

7.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其在适用过程中面临着原则抽象化以及适用滥用化的双重困难。解决好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功能化和类型化两个方面的问题,才能既不使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流于空洞的形式化,又不至于由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没有“边界”而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过于泛滥。  相似文献   

8.
程序法视角下的境外赌博犯罪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对境外赌博犯罪具有空间管辖效力。由于牵涉到国家主权、地方经济利益以及高科技作案手段的存在,境外赌博犯罪的证据收集工作难度较大。查处这类案件还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引渡问题、“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适用问题和庭审中的证据展示和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9.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是刑法中的重要原则,但就其内涵和适用对象,学界和实务界并无明确界定。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是同一犯罪,评价主体是刑法,必须在同一诉讼中适用。这一原则应当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量刑上的派生原则,是一项立法原则也是司法上的量刑原则。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是当代国际社会的和平基石。在具体实践中,应当对“武力”一词进行狭义的解释,即仅指武装力量或军事力量。传统国际法中的习惯法并不禁止武力,禁止武力原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逐步由协定国际法确立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已经是国际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并且是一项强行法规则,任何武力的使用都应该受到控制,并被限制在联合国的框架内。  相似文献   

11.
在处理行刑交叉案件时,厘清"一事"、"二罚"的关系,适度延伸"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对于划清权力界限、保护公民权利、节约执法、司法成本均有重大意义。行刑交叉案件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应该贯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罚责内容上的"有限并科"、"同质罚责刑事优先,相异罚责各自适用"以及"及时移送"三大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花钱买刑”的嫌疑,导致一种普遍的误解。法制宣传和教育的根本在于法治理念的传播,而不是表面上法律条文的诵读。因而和解的有效运转需要从理论上诠释“赔偿减刑”的正当化依据。在逻辑上,“花钱”无法“买刑”,在“花钱买刑”的背后是刑事和解与时下正在推崇的程序本位及程序自治背离的实质。刑事和解能够减刑的一般性正当依据在于,和解针对民间纠纷解决的有效性以及此中具体正义实现的功效。刑事和解赔偿减刑正当性的规范性依据在于,“刑事赔偿”已具有承担部分刑事责任的属性,在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下,相应地要求对行为人减轻处罚。在确立非刑罚处罚措施作为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意义上,有必要在刑法中确立和解赔偿减刑的实体法依据,这是和解赔偿减刑制度确立后对刑法修正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重新起诉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其现实意义。重新起诉本身并不一定构成重复追诉,但因我国公诉案件撤回起诉以及撤诉后重新起诉制度不完善,被告人容易陷入"撤诉—再起诉"循环往复的泥沼。严格来说,"一事不再理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都不适用于撤诉后的重新起诉,应当从刑事诉讼保障被告人权利的精神实质出发,对检察机关撤诉后重新起诉作出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4.
传统的过失犯罪都是实害犯,而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现代化器械的广泛应用,过失犯罪危险化已受到学者的关注,本文论证了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理论基础不仅仅是主观过错,更在于其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的现实意义在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另外,过失危险行为犯罪化只应存在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中,在设置刑罚时应遵循谦抑原则。  相似文献   

15.
貌似合法是特大城市骗取出入境证件犯罪的主要特征。骗取出入境证件犯罪是特大城市出入境证件犯罪的主要形态。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该犯罪的主要社会危害。建立有效反偷渡警务机制,是打击该犯罪活动的有力措施。搞好以整治不法出国(境)中介为重点的综合治理,是预防该犯罪的有力对策。  相似文献   

16.
对商标犯罪对象的甄选 ,反映了立法者的认识能力、立法时的犯罪态势以及立法者对社会利益的综合衡量。目前我国刑法中商标犯罪的犯罪对象均为注册商标 ,对未注册商标不予保护。在注册服务商标的保护方面 ,我国刑法仍然存在漏洞。借鉴WTO规则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国商标犯罪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进一步扩大商标犯罪之“商标”范围。但同时应注意刑事司法应当恪守罪刑法定原则 ,不能超越刑事立法任意扩大犯罪圈。  相似文献   

17.
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经常会受到违法犯罪嫌疑人及不明真相群众的侮辱谩骂、诬告陷害甚至袭击和围攻,警察的合法权益受到危害。警察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既有社会转型期矛盾加剧、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制不完备等客观原因,也有警察自身缺乏良好的战术意识、战术技能差、执法能力不强等主观原因。因此,保护警察在执行公务中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方面的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