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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江苏省通州市林建华门:张某与李某系合伙关系。为催一客户所欠合伙货款,张某请王某驾摩托车汪某无证、照)载其去索款。途中王某将赵某撞伤,王某负主要责任。后经村委会调解,张、李、王三方达成了各承担1/3赔偿费用的协议,*协议并规定不得反悔。但李某事后反悔。现赵某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请问:1.王某是否属于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张、李是否应为赔偿义务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村委会制作的调解书是否对张、李有法律拘束力,这种协议是否为反悔即无效?3.如王某对赵某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否有权依据调解书向张某…  相似文献   

2.
1993年8月19日,张某请本村李某等人为大工,赵某等人为小工,由李某作为承包人负责为其建房。当晚安装水泥预制檐板时,檐板突然断裂,将房下站立的小工赵某砸伤,右腿粉碎性骨折。为此,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主张某赔偿损失。某基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受害人赵某为房主张某建房受伤控告张某,因而张某是被告。房主建房前未对其购买的预制檐板质量请技术人员检查而使用,因而对事故应承担责任。二、预制檐板质量差,在安装时发生断裂,砸伤他人,某预制厂应负赔偿责任,故列为第三人。三、事故发生在夜间,施工负责人李某在无…  相似文献   

3.
[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男,23岁,无业。张某与女青年赵某于2001年3月相恋。2003年3、4月间,张某搬到赵某(丰台区南顶村)家中,二人开始同居,生活费用由二人共同承担。期间,张某获知了赵某的储蓄卡、存折及赵某的母亲送给赵某的4万元国债的密码。2003年8月间,张某与其同事王某迷恋  相似文献   

4.
模拟法庭     
作为原告代理人,我认为法院应对原告赵某的请求给予支持,解除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之间的书面合同,由被告张某返还赵某支付的部分购房款,同时要求张某赔偿赵某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利息。 (一)本案由赵某提出要购买张某旧房的要求,而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对买卖房屋的一系列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一份买卖房屋的书面合同。这充分说明当事  相似文献   

5.
原告张某,9岁,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被告李某,9岁,某小学二年级学生。被告:某小学。案由:损害赔偿。1997年10月30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在课间休息时间,被告因玩耍不慎用石头砸伤原告张某的左眼,经诊治无效致左眼失明,法医鉴定属八级伤残。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余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认定由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意见不一,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应由学校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李某承担次要民事责任。其理由是家长将学生送到学校后,原有的监护责任转移到学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相似文献   

6.
江苏郑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汤波律师在《律师世界》1994第7期上撰文《这起伤害案这样处理对吗?》,文中介绍:1993年8月19日,张某请本村李某等人为大工,赵某等人为小工,由李某作为承包人为其建房。当晚安装水泥预制板时,格极突然断裂,将房下站立的小工赵某砸伤,右腿粉碎性骨折。为此赵某起诉张某,要求赔偿。该案法院审理结果为:以张某为被告,以某预制厂及李某为第三人,三方分担赔偿费。汤波律师认为,应由张某与赵某为共同原告,某预制厂和李某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某基层法院的处理及场波律师的认识均有不妥。本案涉及三个不同…  相似文献   

7.
一、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张某系某投资公司职员,被告王某系某银行职员。1999年6月7日,张某起诉王某,称1997年6月8日,原告委托被告代理购买山东美华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并给付被告人民币现金10.6万元,但被告取款后未给原告购买股票。请求:被告返还股票代购款;赔偿迟延给付期间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张某提供了述两份书证: 1999年初,王某为张某补办一份书面材料,内容是1997年6月8日,经张某委托,代购美华股票3万股,股金10.6万元整;1999年4月30日,王某通过电报发给张某一份函,通知张某共同购买的美…  相似文献   

8.
案情:2000年9月25日,被告张某承包了一乡村小学教学楼的主体工程,原告赵某受雇参与工程施工,双方约定工钱为每天30元。12月8日,赵某在施工中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的二楼摔下,造成双足跟骨折,后经法医鉴定,构成6级伤残,被告张某在支付部分医药费后认为,自己与原告已经约定,在施工期间,如果出现伤害后果自负,因此?付原  相似文献   

9.
1997年7月的一天,陈某(系某胶丸厂业主)为改造厂房,请张某为其在厂房二楼的墙壁开一1.5米×1.2米的窟窿,以安装窗户。言明付酬35元。张某为图省事,未采取安全措施,就在屋内二楼,向外敲打。突然一块砖掉下去,正好击中过路的吕某(女)头顶,经抢救无效死亡。吕某之夫以陈某系张某的雇主,雇工的侵权民事责任应由雇主承担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经济损失匕万余元。陈某辩称,张某系承揽人,根据法律规定,加工承揽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应由承揽人承担,其不应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本案焦点:即陈某与张某的关系是雇佣关系…  相似文献   

10.
案情 2003年5月份被告人张某与王某在一起同居并合伙经营,后王某提出分手。因分手问题及合伙经营期间的经济问题,二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张某不满,遂生报复之念。2006年夏季,被告人张某先后找到被告人马某、孙某等人,策划由被告人马某负责寻找艾滋病人,抽取艾滋病人的血液,由被告人孙某、朱某负责找人给王某注射艾滋病人的血液。  相似文献   

11.
[案情]2003年8月24日,张某放学骑自行车回家,靠左边行驶,与迎面靠右边骑自行车的尤某相撞,造成左肩锁骨完全性骨折,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四甲级,花去医疗费8500元,尚需继续治疗费1500元。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尤某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1万元。起诉前,张某已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某支公司领取了赔偿金5500元。被告辩称:原告靠左边骑车违反交通规则,即使其有责任也应先扣除张某己领取的保险理赔款之后再承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靠左边行车是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承担次要责任,但张某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能扣除,…  相似文献   

12.
正一、基本案情王某欠张某货款40000元,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于2009年3月30日前付清。届期,王某未如约还款。张某于2009年4月初向王某催要时,在场的赵某(王某的连襟)亲笔书写了承诺书一份,载明:所有欠款于2009年9月30日结清。如王某没有钱,由赵某负责,2009年9月30日结清。最后署名为:王某。张某对此表示同意。到期后王某仍未还款。张某于是向赵某要求还款,遭赵  相似文献   

13.
案情介绍 2003年2月9日下午,居民张某在马路上捡到一张存单。次日,张到邻近一储蓄所寻找失主,在被告知该存单可能已被失主挂失而作废后,张某将存单放在柜台上便离开了。营业员王某将存单揉后扔于废纸篓中。稍后,该所另一营业员赵某发现存单为5000元活期且未加密,遂与王某商量找人试试看能不能取出钱来。王叫来隔壁门市部的李某,经过密谋,由李持存单到开出该存单的某信用社将该笔存款冒领出来,后三人分肥。失主刘某得知张某  相似文献   

14.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赵某,男,22岁,无业青年,甘肃兰州人。2009年6月18日上午10时许,兰州某高校四名女学生王某、张某、宋某、唐某身穿学位服在校门口拍照。由于当时正值上课、上班时间,进出、过往校门口的人员极少,一时找不到可为她们拍合照的人。恰逢赵某路过,王某于是上前"请"赵某为她们拍张合影,赵某欣然  相似文献   

15.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审查义务的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石必胜 《法律适用》2013,(2):103-107
近年来,我国审理的涉及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增多,主要类型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1〕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在我国目前的审判实践中,法院均认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而非内容服务提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有过错,但如何认定过错,标准并不统一。〔2〕在国外,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比较混乱。被告同是eBay、案情大致相同的案子,美国的法院认定被告没有过错,判决eBay不承担侵权责任,而法国的法院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1993年,某国有公司业务科科长张某、副科长赵某从个体户徐某处拉煤××吨,煤款当年已结清,此事系张、赵二人经手,公司不知详情。1996年,张某、赵某与徐某合谋,由张某、赵某以公司业务科名义为徐某写一张欠其1993年煤款2万余元的条,然后由徐某上法院起诉张某、赵某(即起诉张、赵所属公司),以达到骗取公司公款的目的。后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赵所属公司支付徐某煤款本金及利息4万余元。在判决书生效但未执行时,事情败露。张某、赵某、徐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立案处理。请问,张某、赵某、徐荣的共同贪污行为…  相似文献   

17.
王军 《江淮法治》2012,(12):53-53
李某因无证骑摩托车将闯红灯行人王某撞倒,导致王某受伤住院治疗,其中左眼伤情严重,虽经医生努力,但左眼还是被摘除。该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的摩托车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在双方谈到赔偿问题时,李某坚持要求按双方责任比例进行赔偿,王某认为李某未能投保交强险,导致自己丧失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因此.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部分应当由李某先行赔偿,超出部分再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相似文献   

18.
《法庭内外》2006,(7):57-57
法官: 今年5月底我下班回家,在上楼梯时被从4楼楼梯掉下的一张电脑桌砸伤住院治疗。经询问得知,是5楼的邻居王某搬家,住在2楼的刘某见到邻居搬家就前去帮忙。结果刘某在搬运电脑桌时逞能,一手举着电脑桌,另一只手与别人嬉闹,才使电脑桌掉下。请问,我可以请求王某还是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邓秀梅、赵娜、赵大海起诉被告梅殿明生命权纠纷一案,赵安旭系邓秀梅的丈夫、赵娜和赵大海的父亲。201 2年6月4日,赵安旭到案外人张富有开办的诊所就诊时死亡。张富有因非法行医被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同时判决其对三原告的损失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该判决现已生效。三原告诉称因张富有的非法诊所是在被告出租的房屋内开设,且其非法行医行为经有关单位取缔后又继续经营,被告明知该情形却未对其进行制止,故起诉要求被告对行为人张富有应赔偿的数额中的一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数额共计17万余元,同时主张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对张富有应向原告邓秀梅、赵娜、赵大海  相似文献   

20.
郭如新 《中国律师》2008,(12):62-64
张某、王某、李某3人与赵某于2003年11月共同出资创办了一家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各方共同制定的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赵某为该公司的负责人。在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期间,公司经营一直亏损,股东从未分红。张某、王某、李某认为公司创办以后经营状况一直很好,却未向股东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查阅,因此对公司亏损事实表示怀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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