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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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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随着行政管理进入现代化,民主服务理念也开始进入以命令、服从占主导的传统行政领域。本文指出非强制行政行为的出现和逐渐兴起,正是现代化行政管理民主、科学、高效的标志,文中就非强制行政行为的功能做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3.
江必新 《时代法学》2012,10(5):3-11
如何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能够在《行政强制法》的规范下顺利地实施,是行政审判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人民法院对行政强制的司法审查要注意把握行政强制行为的基本特征、二重性以及基本价值,对行政强制行为要进行类型化处理,注意区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把握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强度,处理好主从行为、先后行为以及行政强制权与相对人抵制权之间的关系,注意诉讼审查与非诉审查标准的区别。在强制拆迁中,尤其要把握好人民法院司法审查与行政机关具体实施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作为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行为的上位概念,"非强制行政行为"从提出到广泛引用一直缺乏学理论证。实质上这一概念本身的存在意义及其科学性是存有质疑的,在"新公共服务理论"背景之下其更加显露。相反,"非正式行政行为"则在语义上更具科学性、内容上更具全面性和功能上更具现实性。  相似文献   

5.
敖双红 《时代法学》2007,5(4):31-37
学理概念行政强制与法律概念行政强制措施不配套。从定义要求、语词构造以及法理分析,行政强制权属于行政权范畴,行政强制则包括行政执行强制和行政即时强制。与强制执行不同的是,行政强制属于行政模式,而非司法主导的混合模式。在宪法上界定行政与司法的分野,结合我国实际并借鉴域外经验对行政强制进行统一立法是行政强制救济的前提与基础。在合作行政时代,行政强制法制化的事前和事中救济过程比事后救济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6.
非强制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作出的,不以强制相对人服从、接受为特征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契约、行政奖励、行政调解和行政信息服务等类型.依法行政原则要求任何行政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之下运行,非强制行政行为也不例外.如何建立和完善非强制行政行为的法律调控机制,依然是当前行政法学的重要课题之一.为确保非强制行...  相似文献   

7.
行政强制法立法若干争议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对《行政强制法(草案)》(三审稿)中存在的三项主要争议从实践层面进行了系统探讨。作者认为,行政强制设定权应配置给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但在条文表述上应修改得更加严谨;行政强制实施体制原则上应实现裁执分离,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后,应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并裁定,但一律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行政强制基本原则应包括四项:行政强制法定原则、比例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相似文献   

8.
非强制行政以行政主体依其职权主动做出,不以强制行政相对方服从、接受为特征,具体行为方式有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是政府行政定位的转化,是平衡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权益的重要方式,对我国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非强制行政行为是我国行政法学的一个新范畴,由于对其研究处于初始阶段,许多实践误解依然存在,一些重大理论分歧尚未得到充分解决。本文通过对非强制行政行为的内涵、实际运用状况以及理论研究现状的描述与总结,肯定了其在我国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同时针对其尚需完善的问题提出了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0.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对公民的身体、住宅、生产或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问题,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关于行政强制检查权的规定。正在起草中的《行政强制法》虽然将强制检查列为行政强制措施之一,并单辟一节对强制检查的程序作了规定,但关于行政强制检查的适用范围却只  相似文献   

11.
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关系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是同一范畴的问题,二者行为起因的同一性、当事人承受最终法律效果的同一性、行为模式的同一性、行为性质的同一性等决定了将它们划归为两种行为必然会造成行政立法和执法的混乱;二者是一种从属性的关系形态,以行政强制对行政处罚在实施手段上的补充、制裁量度上的补充、制裁阶段上的补充、社会效果上的补充等为证。据此作者提出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合并立法,行政强制由行政主体自行实施、行政处罚多次适用等新的立法和执法思路  相似文献   

12.
行政调查系指行政机关为达成特定之行政目的,所从事之各种资料搜集活动。行政机关于从事行政调查时,依据职权调查主义,不受当事人主张之拘束,并承担调查事实之责任。惟有调查遇有困难,可由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提供协助,但对事件之澄清责任仍应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若未尽协力义务,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不得强制其履行。任意性之调查行为不具处分性,无行政执行法之适用。间接强制之调查行为应属行政处分。违反此种协力义务者应受行政罚上之罚款作为制裁之手段,故不得再依行政执行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接强制之调查行为属事实行为,但事先要求当事人接受调查之行为,应仍具处分性,应受行政执行法之约束。直接强制调查行为在法律保留之要求上较无疑义,惟调查时应遵守比例原则和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于从事行政调查时,法律若未有赋予其得强制进入之权限,则行政机关原则上仍不得采取强制进入之方式。行政调查于声请令状后皆可从事行政搜索,于个别法律之规定中,单独明定得声请令状实施行政搜索应有容许空间。有关临时进入检查,应践行通知之程序。惟基于较为重大之公益之考虑,且经事先通知将无法达到调查目的之情形,应可容许有不经事先通知之临时检查。倘当事人拒绝放行,须视此种调查是否有得直接施以强制力之规定而定,若法规允许,自得以强制力排除当事人之阻碍,否则仍只能以间接制裁之方式。当行政机关已进入关系人之场所实施检查时,不论是否以直接强制力进入,除进行相关检查外,原则上不得附带从事搜索行为,或对相关证据予以扣留。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强制的瑕疵表现与救济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强制执行存在十种实体瑕疵、五种程序瑕疵。行政强制的救济途径是 :声明异议 ;行政申诉 ;行政复议 ;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 ;行政补偿。  相似文献   

14.
杨临萍 《人民司法》2012,(5):105-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创制与施行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行政强制法是一部旨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法律。它调整和处理着现实生活中最广泛、最直接、最迫切的"官"民关系,与社会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紧密联系。同时,这部法律的施行也必然会给司法工作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案件的司法审查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本文围绕行政强制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在行政强制案件中司法审查亟需关注的若干焦点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城市建设速度不断加快,人们在享受城市发展带来各种成果的同时,对城市生活的质量要求更高了,期待着政府的服务和管理在硬件及软件上都能“更上一层楼”。即对城市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实问题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导致城市管理中的矛盾日渐突出。甚至暴力冲突也时有发生。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本文着重分析了强制法的出台给城管执法①带来的重要影响。探讨了如何应对实践中城管执法存在的行政强制问题.以期找出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6.
从美国的环境执法看非强制行政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在环境执法领域,美国行政机关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等经济协调手段、金融手段以及行政奖励诱导和鼓励投资者遵守环境法规,并通过信息公开加强执法者与管理者的交流、沟通,促进、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立法和执法,这种非强制行政执法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美国的非强制行政理论与模式对于我国建立以人为本的行政执法机制、促进法律运行的现代化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车蓓 《法制与社会》2011,(19):167-167
消防行政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问题,是我国高度重视的问题,近年来,我国消防行政与消防行政执法中出现一些问题,如消防行政强制存在职权不明确、执行程序繁琐、执行手段不足等。本文拟对以上问题进行阐述,针对现实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有助于加强和改进当前消防工作及消防法律、法规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行政救济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文章认为行政救济是对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权利给予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救济的制度应形成一个系统,并应将行政救济作为一个系统加以研究。对行政救济的含义、特征、分类和行政救济产生、发展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基本理论加以研究有利于立法者理性地设置行政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9.
行政强制设定说明理由制度是行政强制设定中最为基本的制度,对行政强制设定的民主化、公正化、科学化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体现了正当程序、立法技术性、行政理性化和强制权力节制的价值。行政强制设定说明理由应从行政强制设定的理论准备、立项调研、专家论证、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征询和对外宣示等方面进行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20.
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是国家行政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但一些具体的交通警察行政强制在立法或执行上均存在不少疑难问题有待明确或完善。“盘查”应属于警察行政中的行政强制之一,交通警察行使盘查权,必须是正在履行职责且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封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接受强制检测或拖延检测体内酒精(包括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法律可规定其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应对约束进行具体规范;基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和防止交通警察乱扣车辆,应设置必要的听证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设立专门条款赋予交通警察抢救交通事故伤者与财产的现场紧急处置权;“记分扣证”的举措使交通警察轨行罚的“执行难”问题迎刃而解。同时笔者建议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即将出台之机,加强调研,以促追我国的交通警察行政强制法律制度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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