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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权转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转制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实施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一、确定企业产权转让主体企业产权转让主体包括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在实施转让过程中,首先必须对出让方与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作出审定,以避免因主体错误或主体不合格而导致转让行为无效的后果。l、出让方。企业产权转让是行使所有权的行为,因此出让方必须是企业的投资主体——所有权人,只有所有权人才能依法行使转让企业产权的处分权。国有企业所有权归属国家,在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称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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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改制,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改制中的问题也逐渐显露,由此而提起诉讼的企业产权转让纠纷案件也大量增加。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之企业改制的政策性又很强,审理难度相对较大。本文拟就审理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作些探讨。 一、企业产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范围问题 企业产权转让合同是指企业资产管理人或出资人作为出让方,就企业产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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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年年底,国资委明确提出,国有 大企业不准搞M B O (管理层收购),中小企业可以搞,但设置了“五条禁令”:包括对企业业绩下降负有责任者不得购买股权;改制方案要委托中介机构制定,严禁自买自卖;必须进场交易,通过竞价确定转让价格;不得以企业产权或实物资产进行抵押;不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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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企业产权转让将逐渐增多。为了更好地为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企业产权转让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本文就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合同公证实务作一粗浅探讨。企业产权转让是企业所有权(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的有偿转让。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可分为国有企业产权转让、集体企业产权转让、"三资"企业产权转让、股份制企业产权转让、私营企业产权转让;根据产权转让范围不同,可分为整体产权转让和部分产权转让。一、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几个问题(一)企业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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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为立足点,分析第三十二条作为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在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八种情况下,除与《民法通则》、《合同法》关于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当然无效的合同外,其他的六种情况属于特殊规定。在这六种特别情况中,除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违反资产评估、产权公开交易等外部程序性规则外,其他情况不应当然无效,而应由《合同法》、《物权法》等的规定调整。另外,即使是由于违反资产评估、产权公开交易等外部程序规则而使得合同无效,也应当是合同相对无效的情形,即只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才可以向法院请求认定合同无效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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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5月15日国家体改委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联合发布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此后,部分国有企业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11条第2款规定,原有企业改组为公司时,应对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界定原有企业净资产产权。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对这项工作做了更具体的要求,第一,对企业资产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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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在保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让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因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民事主体之间的有偿转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本文就其中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专家同仁。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解放初期,国家允许土地所有者出租和买卖土地,1955年规定土地不得转让;1982年宪法明确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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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是发展中国经济无法回避的根本性问题。依据宪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表述可知,目前国有企业产权主体为"全民所有",从所有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法理角度分析,"全民"作为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违反法理精神且不具有现实意义。"全民"无法由国家代表成为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国有企业产权应当依法归属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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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给商品经济带来活性,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导致在深化企业改革的进程中,企业产权转让的兴起。传统法律面临这一新课题,决不应当滞后。一、企业产权转让对现有法律体制的突破企业产权转让即将企业产权有偿转让给另一个企业、集体或个人。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产权转让则是企业本身所有权的一种有偿让渡。企业产权的内容是企业的资产总构成,它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无形财产。固定资产指企业厂房、建筑、机械设备、附属设备等;流动资产指企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资金及利息;无形财产主要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民事法律关系而享有的各种权利,如债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产权的本质表现为所有权以及由此而派生出的经营权,因而,企业产权转让的实质是有偿地实现企业产权主体的替代。这是继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之后的重大理论突破。并且,承认企业作为生产要素集合体进入交易市场,比允许生产资料可以买卖更具重大意义。它被称作继以“简政放权”为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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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21中国监察【案例】南方某市,一家国有独资实业发展公司在进行企业改制时,拟以该公司净资产6折的优惠价(几十万元),将部分产权转让给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部分职工。由于不准备进场交易,引起社会较大反响。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及时制止了这起场外转让行为。在重新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后,该公司按规定进场交易,最终以二百多万元成交。前两年,某市一家拥有数块优越土地资产的城建开发公司准备改制。根据规定,“出让底价确定后,由市相关企业改革办公室统一在相关媒体及网站上进行公告,组织公开招标。”一些外地的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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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是相互联系的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它是指国家授权地方政府将国家所有的土地,以指定的地块、年限、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提供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开发经营使用的行为。第二个层次,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它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和按出让合同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经济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赠与、出售和交换。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但是,第一个层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必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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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产权重组是一项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长远意义的制度性改革,是实现国有企业机制转换的关键。产权重组作为企业走出困境的根本出路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研究产权重组立法,可以为国有企业产权重组创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推动和规范产权重组活动。一、国有企业产权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国有企业产权重组在实践中大致有引入资本重组、转让产权重组和投资参与重组等基本形式。通过这些形式的产权重组,可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产权体系,可以优化产业、行业和企业的规模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改善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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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仍然是"双轨制":一是国家无偿划拨方式;二是国家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无论是通过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进入"二级市场"交易时,抑或因使用者主体的变更、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转移等因素,都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转让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时,是否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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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公司的产权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议代公司或称现代企业,是目前十分流行的术语,但对其严权特征的界定不一。本文认为,现代公司是一种与古典企业或国有企业有重大差异的企业形态。它的产权特征可概括为:股票所有权与直接控制权分离,产权的可分性,产权的明晰性、自由转让性且可强制执行的,诸利益主体在产权分享上的对立统一,产权的有限责任性,产权的法人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