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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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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京发改〔2023〕130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 43号)和市政府《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31号)要求,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提高新能源供热利用比重,全面推动本市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新能源供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2.
<正>京政农发〔2023〕57号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0月31日北京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保证一定菜篮子自给率、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依据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以及《北京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等,制定本计划。  相似文献   

3.
<正>京规自发〔2023〕313号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进促稳”主动实施规划,通过政策创新拓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空间,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空间品质,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等相关要求,  相似文献   

4.
<正>京规自发〔2022〕39号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没收建筑物产权手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遵照执行。各区应结合《北京市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办法(试行)》(京规自发〔2020〕349号)和指导意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认真落实,规范高效地推进相关工作。  相似文献   

5.
<正>京政农函〔2021〕87号各涉农区政府:为进一步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住宅中的统筹引领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京政发〔2020〕1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正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规划资源规字〔2019〕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5]9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贯彻  相似文献   

7.
<正>赣农字〔2023〕42号2023年12月26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机关有关部门:现将《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意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此件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意见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3〕20号)要求,  相似文献   

8.
<正>京规自发〔2023〕320号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完善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历史建筑规划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9.
<正>京建法〔2022〕4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23号)要求,规范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0.
<正>京政农发〔2023〕49号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稳妥有序开展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京绿办发〔2022〕196号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和绿色空间,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林下经济产品需求,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相似文献   

12.
<正>京政农发〔2022〕145号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6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行动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22〕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13.
正GZ0320200038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穗规划资源规字[2020]3号黄埔、番禺、南沙、增城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港务局、林业园林局:2019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等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  相似文献   

14.
正2014年8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将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增强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15.
<正>京管发〔2022〕2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6.
正黔自然资规[2019]6号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识,巩固划定成果,努力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  相似文献   

17.
<正>京教民〔2023〕2号各区教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燕山教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行为,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京发改〔2023〕1336号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将《关于因地制宜开展以工代赈工作促进农民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2023年10月17日关于因地制宜开展以工代赈工作促进农民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开展以工代赈工作要求,落实《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增收若干措施》,新时期实施以工代赈,旨在提升农民劳动技能,巩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成效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消薄”成果,助力中低收入群体劳动增收致富。北京作为超大城市,虽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但仍然存在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民劳动能力和技能水平偏低,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各区、各部门主动谋划,积极用好有利因素,因地制宜开展以工代赈工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9.
<正>京规自发〔2022〕19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建筑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健全诚信体系,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监管能力,推动首都勘察设计高质量发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地震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20.
<正>宁党办[2014]65号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促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11月7日关于促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协会是由同一产业链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自愿结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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