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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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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男男女女同事,衣服脱得只剩内衣,站在一起疯狂起舞,动作越夸张得分越高,可以吃到大鱼大肉的“老板餐”,不愿意脱衣服跳舞,得分最低,只能吃到“民工餐”;70分钟搓手搓到没有知觉,甚至产生精神分裂的幻觉,一旦停下,教练的鞭子就会抽打过来。这就是云南一家公司花血本为员工开展的拓展训练(4月6日《现代快报》)。  相似文献   

2.
李媛 《现代法学》2022,(1):62-78
当下“饭圈”呈现出频繁投诉与举报、非理性消费、数据造假以及组织性的行为失范现象。“饭圈”负面行为的产生与资方控制及平台打榜的主导、艺人与“饭圈”组织者的推动、粉丝的参与及沉浸密切相关。“饭圈”的负面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须进行综合治理。应合理设置平台的内容管理义务、调整刑法对巨额逃税的处罚规则、完善网络举报制度、明确艺人及经纪公司或工作室对粉丝的引导义务。此外,应区分“饭圈”组织者雇主责任、教唆及帮助侵权规则的适用、赋予粉丝组织民事主体身份、家庭内部弘扬优良家风。  相似文献   

3.
戴孟勇 《法学家》2020,(1):17-31,191
法律行为的原因、内容、条件、负担以及当事人的动机等因素违反公序良俗时,不仅各自的表现样态存在区别,对法律行为无效性的影响也不相同。法律行为的原因或内容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全部或部分无效。停止条件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全部无效;解除条件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上仅解除条件无效。慷慨行为中的负担违反公序良俗的,仅负担本身无效。多方法律行为当事人的共同动机或者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的动机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全部无效。我国在编纂民法典时,应当就法律行为的内容、条件、负担和当事人的动机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及其相应的法律效果分别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4.
正引子:一个现实版的租个女友回家过年近期,江西省彭泽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现实版租个女友回家过年却因红包产生纠纷的案件。1982年出生的陈前系家中独子,30岁的他至今仍单身。为此,家中父母很是担心,希望陈前能在过年的时候带个女朋友回家。为了能让父母过个开心的年,陈前煞费苦心,最终在朋友的建议和介绍下,认识了袁春。袁春得知陈前的情况后,当即答应作为陈前的女朋友随陈前回家过  相似文献   

5.
刘鑫 《法学评论》2023,(3):89-100
伦理审查是专利授权审查的重要环节,旨在克服技术伦理问题向专利审查活动延伸并由专利授权而向市场乃至社会范围扩展的现实挑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使大量饱含伦理争议的技术成果进入专利授权审查流程,因而强化专利申请伦理审查的实践诉求也随之日益凸显。但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利益驱动下,却出现了与之相反的“伦理最小化”思潮,使专利授权伦理审查日渐式微,甚至流于形式,不仅专利授权的公序良俗要求不被重视,专利授权的伦理例外规则也被一再突破。对此,应立足现实需要,结合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并通过专利授权伦理审查机制的精细化设计与规范化运作予以化解,既要在内容层面上推进伦理原则的具体化和例外标准的动态化,还要在程序层面上实现伦理审查顺位的明确化、标准的体系化与机构的专门化。  相似文献   

6.
公序良俗原则正式作为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后,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正确理解其深刻内涵,如何在司法实践中科学准确运用,都值得深思,文章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角下解读公序良俗原则,分析司法实践中两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并对如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在立法中提升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价值略陈拙见。  相似文献   

7.
宪法基本权利确立了一套客观价值秩序,既适用于国家与人民,也拘束私法关系,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判断标准之一。由于宪法时下还不能作为判断法律行为无效的直接依据,应当将侵害基本权利的法律行为无效事由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与违背公序良俗都是法律行为无效的判断事由,基本权利透过公序良俗即可单独否定法律行为效力。最高法院1988年工伤概不负责案的《批复》将基本权利既视为法律又视为公序良俗,以此否定法律行为效力,在方法上欠为妥当,应予检讨。  相似文献   

8.
江国华 《现代法学》2007,29(4):23-31
立法代表着一种理想的生活图景,包含着人们对于其生活世界的公序良俗所抱之期望和向往,承载着人类追求健康和优良生活方式的使命,是人们通往优良生活之世界,并实现其美好信念、愿景和价值期望的最佳通道。对于政府而言,立法理想之核心在于谋求一种社会发展所必需、政治统治所必要的社会秩序;对于社会而言,其立法理想之最高指向无疑是实现社会公正;而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其立法之理想则在于实现自由。立法理想具有现实的规约力,它不仅主导立法的程序正义,引领立法的实体公正,而且牵引立法之终极关怀。  相似文献   

9.
《政府法制》2014,(9):32-32
近日.沈阳一商场公开展出一座“武松杀嫂”的雕塑作品。作品中,潘金莲衣不蔽体;武松一边挥刀·一边面贴潘金莲。网友惊呼这一雕塑尺度太大。在公共场所展出可谓“毁三观”。专家称,商场公共区域文化展览要符合公序良俗。  相似文献   

10.
五百封越洋情书,结下一段美满婚缘;四年大洋彼岸望穿秋水,盼来一场噩耗。妻子肝肠寸断。对公公婆婆而言,同样承受着巨大的丧子之痛。一家人料理完丧事后,骨灰盒却成了最大的难题。公婆想让摆在家中,定时祭奠;儿媳不堪忍受“亡灵”阴影,私自将骨灰安放陵园。于是,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分崩离析,公婆将儿媳告上法庭,讨要骨灰的管理权,媳妇说自己本身拥有管理权。争夺骨灰的“第一管理权”,此案在我国尚属首列。  相似文献   

11.
从“吓跑新娘的新房”一案谈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澄 《经济与法》2001,(1):24-25
2000年9月26日,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的“今日说法”栏目介绍了发生在上海的一个案件,名为“吓跑新娘的新房”。某男20多岁,为结婚在上海市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请某装潢公司为其进行装修。在他化费了大量财力、精力,装修即将完工之际,一日,他与装潢公司一员工进屋察看时,却意外地发现有一人吊死于新房内,同去的员工当场吓瘫在地,  相似文献   

12.
正事件回放有人花钱吃喝,有人花钱点歌,有人花钱美容,有人花钱按摩,有人花钱雇我陪人唠嗑。这是在2000年春晚由赵本山、宋丹丹表演的小品《钟点工》中的经典台词,赵本山那句那再唠十块钱的一度成为日常调侃的热门用语。  相似文献   

13.
泸州市纳溪区张学英诉蒋伦芳遗赠纠纷一案,引起社会极大反响。2001年10月11日,纳溪区人民法院以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行为,据此判决原告张学英败诉。张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虽本案已尘埃落定,但笔者认为就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4.
1月1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高院院长董开军作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提到,“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95.19%、省高院结案率94.82%,分别居全国法院第3位、全国高院第1位。”报告中还列举出一组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的数据,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这.些数据说明了全省法院持之以恒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并取得良好成效。  相似文献   

15.
郭平 《经济与法》2002,(8):44-44
前一段中国首例“二奶”状告发妻争夺遗产案闹得沸沸扬扬,案情:甲男与乙女于1963年结婚。甲男与丙女于1996年相识并非法同居。甲男于2001年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朋友”丙,并办理了公证。不久,甲男死亡。当日下午,丙女以乙女侵害其财产权为由,诉至法院与乙女争夺遗产。  相似文献   

16.
刘振宁 《方圆》2020,(1):75-75
禁止高利放贷拟明确写入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修改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编纂情况的汇报。其中,草案第三编为合同编。合同编草案之前也进行过两次审议。  相似文献   

17.
当前,与"第三者"有关的赠与官司越来越多。男人出轨,常常会赠与"小三"财物。作为男人原配的妻子当然有权提起诉讼,但妻子能要回多少,是"全部返还"还是"返还一半"?对此,法律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因此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司法审判中,为什么对于同类案件的判决存在巨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18.
李悠 《法律与生活》2013,(14):54-55
事业家庭双丰收2013年6月,因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宋泽面临被法院判决转移房产无效、一家人失去经济来源的境地。最终,他的岳父母出手相助,帮他暂时解决了债务问题。然而,官司带给宋泽的教训和体悟,足够他受用终生。2001年,出生于内蒙古赤峰市的宋泽凭借自己的努力  相似文献   

19.
正"同案不同判"是指不同法院之间、不同庭室之间、不同法官之间,对一些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作出大相径庭的判决结果。美国著名法官、法学理论家本杰明·卡多佐曾指出:"如果有一组案件所涉及的要点相同,那么各方当事人就会期望有同样的决定。如果依据相互对立的原则交替决定这些案件,那么这就是一种很大的不公。如果在昨天的一个案件中,判决不利于作为被告的我,那么如果今天我是原告,我就会期待对本案的判决相同。如果不同,我的胸中就会升起一种愤怒和不公的感觉"。[1]"同案能否同判已成为人们判断司法是否公正的一个默认点,"[2]普遍存在的"同案不同判"  相似文献   

20.
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的公共停车场未设立无障碍停车位,还有一些尽管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但却被其他社会车辆占用,严重影响残障人士开车出行。针对此类问题,笔者从法律视角,给出了解决方案,即商场等地的无障碍停车位被非残障人士的私家车占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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