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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我们说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都不是证据,而是证据资料。那么,证据资料同证据有什么区别呢?这种区别是多方面的。我们先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第一,证据存在于调查之先,证据资料产生于调查之后。勘验和鉴定都是调查证据的活动。以这两种调查为界限,证据都存在于调查之先。比如,尸体的状态形成于勘验之先;毒物的状态形成于鉴定之先等等。证据资料则产生于调查之后。比如,勘验笔录产生于勘验之后;鉴定结论产生于鉴定之后等。第二,证据形成于案件过程或有关过程,证据资料形成于诉讼过程。案件过程和诉讼过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过程。以刑事来说:犯罪分子准备犯罪、实施犯罪以及犯罪  相似文献   

2.
证据是裁判的基础,认定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关键是证据的收集。商业贿赂犯罪与一般刑事犯罪相比,其证据具有诸多的特殊性,这决定了对于商业贿赂犯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过程的复杂性、艰难性和易变性。准确把握商业贿赂犯罪证据的特点和规律,重视商业贿赂犯罪证据的收集,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对的重大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批判性的视角概述了德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采纳或者说是关于证据禁止的问题。证据禁止区分为非自主性证据使用禁止和自主性证据使用禁止。非自主性证据使用禁止可能是由于公诉中初步侦查时的取证错误导致的。就是否适用非自主性证据使用禁止这一问题,德国司法官会从几个方面加以考虑,例如,犯罪的严重性或者是取证错误的严重性。自主性证据使用禁止是由于侵犯了个人隐私。例如,私人日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相似文献   

4.
卞建林 《证据科学》2010,18(5):532-533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日前,“两院三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用作出详细规定,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以健全完善。这是刑事司法改革的重大成果,对保证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准确惩罚犯罪,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两个《规定》亮点甚多,择其要者,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修改后的刑诉法将证据列为七种,其中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属于技术性证据。对于这三种证据,公诉人要做到庭审中举证充分,运用自如,达到证实犯罪、揭露犯罪、打击犯罪的目的,就要研究它的举证要求。技术性证据是针对一定的客观事实,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形成的证明力度极强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证明案件事实有极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运用不当,则可能削弱其证明力,或者不被法庭所来信。为了充分发挥技术性证据的证明力,在运用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1、出处这是对技术性证据举证时首先要注意的问题。技术性证据的出处…  相似文献   

6.
董健 《科技与法律》2008,(6):85-88,93
计算机犯罪中的证据可以看作是传统证据内容与电子化表现形式的统一。在计算机犯罪证据取证过程中存在着关键证据获取、合理取证、证据综合提取、证据保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电子证据取证的一般原则和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7.
洪涛  田欢忠 《犯罪研究》2009,(3):49-54,62
受贿犯罪腐蚀了国家肌体,动摇了社会的根基,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也是反腐败斗争中重点打击的对象。然而,就目前而言,受贿犯罪仍呈现高发态势,其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比例也居高不下,究其原因,除了受贿案件取证难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司法实践中对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把握存在困难,以至在现实中,逐渐形成了惩处受贿犯罪“宁纵勿错”的思想,给了受贿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探讨受贿罪证据标准问题,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受贿罪证据标准,从而加大对受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本文试从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概念、含义,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受贿罪证据标准的现实基点以及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构想四个方面,对受贿罪证据标准问题作一粗浅的分析与思考。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规定对于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确理解这两个规定是在刑事司法中正确贯彻这两个规定的关键。为此,本刊特地设立专题,邀约知名学者撰稿,分两期刊登,希望有利于促进两个规定更好地在检察工作中贯彻。  相似文献   

9.
从办案实践看,查办受贿犯罪的难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案隐蔽,证据难以收集,事实难以查清;二是收集到的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具有不稳定性,易发生变化,使许多受贿犯罪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因此研究受贿案件证据的不稳定性,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  相似文献   

10.
论刑事证据的性质、功能及其可采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证据的基本功能在于解决刑事诉讼中的事实问题,亦即为刑法评价提供“中性无色”的评价客体。而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之法律问题的评价标准只能是法律,犯罪的事实存在与否之事实问题的判断根据则只能是相关的事实,故事实性和关联性是刑事证据的基本性质。鉴于一物是什么,与一物是否真实存在,并非同一种类的问题,本文认为,诉讼主体提供的一件物品或一个陈述具备哪些法律要件或属性时才是证据,属于证据概念理论研究的范围;一个证据具备哪些法律要件时方可作为定案的根据,则属于证据的可采性理论研究的范围。相应地,证据的审查判断,也应分为两个步骤:一是证据资格符合性判断;二是证据的可采性判断。  相似文献   

11.
一、贿赂犯罪证据收集与运用中的困境 目前,在我国贿赂案件的证据收集与运用中遇到的障碍主要源于该种犯罪的“对合性”,这种“对合性”给侦查工作造成的障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一、新时期贿赂犯罪的证据特点 一是具有单一性特点。从贿赂犯罪实施过程来看,大都是“一对一”的形式,这种特殊的犯罪形式,决定了此类犯罪的证据往往都比较单一,很难像其他刑事犯罪一样,一般都具有两种以上的证据,而且各种证据能够达到互相补充、互相引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和证明体系。 二是具有对证性特点。贿赂犯罪的证据应是  相似文献   

13.
李雪妮 《法制与社会》2014,(11):121+132-121,132
渎职侵权犯罪基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导致检察机关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时,收集、固定证据存在较大困难,而新刑诉法修正案的出台,明确了渎职侵权犯罪有罪证据的举证责任,明确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何收集证据,如何杜绝非法证据、避免瑕疵证据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摆在反渎职侵权工作面前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14.
计算机取证的应用领域是计算机犯罪的调查和举证。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或以破坏计算机系统为目的的犯罪。它和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犯罪一样,也会在犯罪现场留下痕迹和线索,不同的是计算机犯罪的“痕迹”是数字化的痕迹,“现场”在计算机系统中。在处理计算机犯罪方面,多数执法人员缺少专门的知识和训练,这给应对信息化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高技术犯罪带来了困难。我们的问题是:在发生了计算机犯罪时如何获取、保存和分析这些作为证据的“数字犯罪痕迹”,并在法庭上合法地出示证据,以利于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下面按四个方面阐述计算机取证的技术和方法。  相似文献   

15.
证据问题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没有证据,就没有侦查犯罪的线索,就没有证实犯罪的手段,也就无法应用法律、惩罚犯罪。而证据规则则是刑事诉讼中与证据有关的一系列可操作的证据准则,具体表现为确认证据范围、调整和证明行为。以判定证据可采性的法律规范。。它是证据制度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16.
贪污犯罪一直是社会最关注的腐败现象,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机构改革,使得贪污犯罪有了更复杂的变化,犯罪手段具有高智能性和高隐蔽性的特点,而且此类案件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较强,这就给这类案件的证据收集带来更多的困难。本文笔者试从贪污犯罪证据证明力的判断角度寻求对该类案件的证据认定,从而实现对贪污犯罪的有效正确打击。  相似文献   

17.
测谎结论与证据的“有限采用规则”   总被引:34,自引:1,他引:33  
何家弘 《中国法学》2002,(2):140-151
识别谎言是司法人员的基本职能;人类在数千年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在探索识别谎言的有效方法。测谎仪是一种科学的心理测试仪器,但是其结论并非百分之百的准确。测谎技术是犯罪侦查技术的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侦查科学化程度的途径之一。测谎技术可以在犯罪侦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测谎结论能否成为诉讼中的证据,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应该给测谎结论以正确定位:它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证据,而且是“有限采用"的证据。  相似文献   

18.
当前,贿赂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表现在行贿手法多样、贿赂关系长期稳定,集体受贿呈上升趋势。因此。打击贿赂犯罪已成为检察机关当前的重头戏。而要顺利侦破此类案件,最主要就是在收集犯罪分子的犯罪证据上下功夫。贿赂案件的证据主要包括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笔者试从当前我国贿赂犯罪表现出来的新特点、贿赂案件的特点两个方面入手,提出在收集贿赂案件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的几点拙见,供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19.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是诉讼证明中两个重要的概念,但是很多人对这两个概念认识不清,以致于混淆这两个概念,认为是同一回事,进而在诉讼中影响对证明中相关问题的理解。实际上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同时两者之间也存在联系。一、概述处于人类社会早期的古代神示证据制度,受社会发展水平和认识能力的局限,判断证据主要使用神明裁判的方法,让神明提供所有的证据。比如在水审中,是以最终是否被水所吞没为有罪或无罪的判断标准,很难区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所以在神示证据制度下并不存在现代意义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说法。…  相似文献   

20.
“一对一”证据是个动态的概念,“一对一”证据是对犯罪的某一阶段而言,而非全部犯罪过程都只存在“一对一”的证据;“一对一”证据不等同于孤证,尚有其他间接证据印证犯罪事实的存在;“一对一”证据是可以发生变化的,由“一对一”证据入手,可以查证其他证据,乃是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受贿犯罪中行贿人的证言和受贿人的供述、辩解是核心的“一对一”证据,而其他相关证据是非核心的“一对一”证据。虽然非核心的“一对一”证据的关联性要弱于核心的“一对一”证据,但是其作用主要是增强核心的“一对一”证据的证明力,使全部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司法人员要以客观、全面、发展的认识观看待“一对一”证据案件,意识到“一对一”证据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是可以定案的,不是绝对不能定案的。同时要灵活使用“一对一”证据,以核心的“一对一”证据为基础和突破口,争取获取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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