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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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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著"把"辩证思维形式"和"思维形式辩证法"混淆,是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金著"否定辩证思维形式的存在,却又肯定具体概念、矛盾式判断等的存在,是自相矛盾的;辩证概念与普通概念的根本差别之一是其内涵中包含有矛盾结构,辩证概念可以用如下公式表示:A(A.A);"马著"把概念区分为隐性辩证概念和显性辩证概念对于辩证逻辑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在辩证逻辑中应包括"辩证概念的定义和划分"的内容;辩证逻辑应是逻辑而不是哲学,辩证逻辑工作者应坚持辩证逻辑逻辑化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2.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已整整30年了。30年来,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取得了卓越成就。新时期,进一步解放思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否定之否定规律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主要包括辩证的否定观、事物发展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原理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为新时期解放思想提供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和方法论基础。  相似文献   

3.
侦查指挥人员逆反思维,是从矛盾对立面考虑问题,否定原观点,确立另一对立观点,或在原观点基础上补充认识其对立观点,或思维立场、次序逆反的侦查指挥思维形式。它与辩证思维一部分外延交叉重合,又不完全相同,在侦查指挥中普遍适用于原判断可能错误,需要认清原观点的反面等情况,包括逆反思考案件性质、案发过程、案件动态、侦查范围、身份、证据价值、侦查手段与要素结构等基本内容。它使侦查指挥人员的认知准确、清晰,具有创造性。  相似文献   

4.
哲学的现实基础是社会实践,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脉搏是与翻天覆地的中国经济社会变革一起跳动的。但哲学在一定历史时期和一定领域,并非是社会现实的同步反映和表现。近些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剧烈的经济社会变革面前出现的某种程度的沉默,不过是这场变革缺失的折射。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周期性“扬弃”,是经济社会变革的辩证本性。与经济社会变革密切联系和辩证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定要在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演进和超越中日益展示其真理的光芒。  相似文献   

5.
正确理解和合法使用诱惑侦查与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紧密相连.从本体论的角度解读诱惑侦查,能合理界定其涵义,基本廓清其合法性判断标准并付诸实践;从方法论的角度解读诱惑侦查,从侦查目的、侦查途径、侦查策略和方法技巧着手,以扩展其方法选择系统;进而丰富诱惑侦查的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基础,完善侦查学基础理论.  相似文献   

6.
现行众多的哲学教科书是这样来理解矛盾范畴的。所谓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存在的既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贯通、相互渗透,又相互排斥、相互否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趋向。称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相互依赖的趋向为矛盾的同一性,而相互排斥和否定的倾向为矛盾的斗争性。并认为同一性占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相对的稳定,而相互排斤否定的矛盾斗争性居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会通过自我否定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相似文献   

7.
在侦查实践中,根据有关材料和有关情况,通过对案件疑点的逐步排除,进行合理排疑,从而认定案情事实。通过考察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凶器及工具、现场遗留物品、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对象的知情程度、赃款及赃物、作案手法及特殊技能等条件进行排查,从而由否定一些可能而肯定另外的可能或由肯定某种可能而否定其他的可能。排疑法与选言推理应着眼于作案时间、作案因素、犯罪证据,运用准确与否取决于已知事实和证据材料是否客观真实、科学原理和侦查经验是否合适与可靠、是否遵循逻辑思维规则。运用排疑法与选言推理有助于判定案件的性质,缩小侦查的范围,证明侦查假说。  相似文献   

8.
对测谎结论的证据能力一直存在"肯定说"、"否定说"与"有限肯定说"的争论。从测谎的科学原理及测谎结论的可靠性来看,测谎结论具有客观性。从测谎的方法和内容看,测谎并不能对证明案件事实发挥实质性的作用,不具备证据的关联性。而且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难以找到其合法性根据。因此,测谎结论不具备证据能力,只能作为侦查辅助手段发挥其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9.
从侦查方法到侦查方法论:侦查学理论研究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侦查方法论是关于侦查方法的学问或理论。侦查方法论可分为两个基本层次,第一层次是侦查方法论的原则或原理,它构成侦查方法论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各种侦查方法的适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第二层次是各种侦查方法,它构成侦查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在解决各类案件时发挥作用。侦查方法论对侦查实践及侦查学学科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价值。  相似文献   

10.
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前后,往往要对涉嫌犯罪的现场进行勘查。理论学界和侦查实践部门对涉嫌犯罪现场的名称、法律性质及涉嫌犯罪现场获取证据的法律效力等问题存在模糊认识。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应将公安机关勘查的对象界定为涉嫌犯罪的现场;公安机关立案前所进行的对涉嫌犯罪现场的勘验,在法律性质上是一般性调查,而非法定意义上的侦查,而在作出立案决定后,侦查人员所继续进行的对同一涉嫌犯罪现场的勘查,在法律性质上是一项侦查活动;涉嫌犯罪现场上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查证属实后,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相似文献   

11.
刑侦基础工作是指刑侦部门利用日常职能工作,围绕与刑事犯罪有关的人、事、物等情况和线索,为侦查破案和预防犯罪积累、准备、创造条件,奠定基础,提供支持的工作,它涵盖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等几个方面,具有建设性、备用性、系统性、秘密性等特点。其破案原理是通过搜集和利用犯罪行为实施前和实施后引起的物质变化达到侦查破案的目的,遵循的侦查模式主要有刑嫌调控的从人到案、阵地控制的从物到案和情报信息的从案到案等。  相似文献   

12.
侦查是围绕案件展开的,以揭露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为目的的活动。犯罪嫌疑人是侦查活动的重心,但是,掌握犯罪线索、收集犯罪证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方向、确定犯罪嫌疑人更多的时候是依靠犯罪嫌疑人以外的第三人而得以取得的。因此,侦查第三人在侦查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理的划定第三人,将侦查第三人划定为相对第三人和绝对第三人,在侦查活动中区别对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立法是直接将共同犯罪限定于故意犯罪范围 ,而台湾刑法、澳门刑法没有规定共同犯罪概念 ,理论上认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某个特定犯罪。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在狭义上使用共犯术语 ,因此 ,往往没有规定共同犯罪的概念。尽管存在上述差别 ,但不同国家和地区刑法规定与刑法理论都注意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共同犯罪中的体现 ,并且在共同犯罪内涵认识上 ,都体现了主客观相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侦查破案与司法控罪都要以取证用证为基础。刑侦取证与心理现场有密切的关系,它们需要研究证据事实与证据材料的关系,研究涉嫌证据的特点与诉讼证据的组织。刑侦取证的目的是组织证据体系,终结侦查,这也需要研究证据体系的类型、组证原则和方法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5.
刑事司法一体化视野下之侦查功能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侦查基础理论而言,侦查功能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刑事司法一体化的理论基础是系统论。由于犯罪行为与社会越轨行为之间存在着互动的关系,刑事制裁法律体系以及行政制裁法律体系的具体适用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因此,侦查活动的结果直接决定了制裁系统的选择及刑事司法系统后续环节的启动与否,也决定了整个刑事司法系统的运作效果。  相似文献   

16.
鉴于未成年人犯罪在犯罪心理、犯罪原因及犯罪后的矫正等方面的特殊性,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尽量适用缓刑。我国刑法中的缓刑考察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我国刑法中的缓刑考察制度。  相似文献   

17.
刑事侦查行为分类研究——以毒品犯罪的侦查为范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刑事侦查行为的样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将其区分为任意侦查行为与强制侦查行为、公开侦查行为与秘密侦查行为、技术侦查行为与非技术侦查行为。这一分类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为实践中侦查机关的行为选择提供宏观指导。对“无被害犯罪”典型的毒品犯罪,不仅需要采取一般的侦查方法,而且需要根据这种犯罪的特征设计特殊的侦查方法。  相似文献   

18.
在罪犯矫正的认识论上,主要有矫正否定论、可改造论和层次矫正论三种观点。大多数学者认为矫正否定论的倡导者应是世界上有着很大影响的犯罪学家龙勃罗梭,他提出了重要理论“犯罪天生论”.认为“天生犯罪人”是不可矫正的。我们认为龙勃罗梭的理论被学界曲解了,只看到了其强调天生犯罪人不可矫正的一面,而忽略了其理论对矫正犯罪人的积极意义。可改造论主要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所秉持的一种观点,认为罪犯是可以改造的,罪犯具有矫正的可能性,但罪犯矫正是有条件的。从逻辑意义上来讲,对罪犯一定条件下的可以改造并不是都能够改造。层次矫正论认为,罪犯中有的是可以矫正的,有的则是不可能矫正的。因此,只有树立矫正有限论的理念,才能对不同层次的罪犯,运用不同的策略。  相似文献   

19.
钓鱼执法的不良影响引起了行政执法方式的全面反思。刑事领域中,钓鱼执法的孪生兄弟诱惑侦查同样也值得反思。诱惑侦查本质上具有法益侵害性;在罪责承担方面也与罪责自负理论背道而驰;从行为表现看来,诱惑者与被诱惑者构成了共同犯罪;对被诱惑者追究责任也违反了刑罚的目的。诱惑侦查虽然在毒品案件侦查中被不同程度的运用,但其在刑事实体上仍然具有明显的危害。  相似文献   

20.
刑法学是最为精确的法学。而这样的精确不仅仅是教义学的缜密的逻辑推导,还应在建构逻辑推导之前就以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作为价值基础奠基这样的逻辑大厦。这样的刑法学是教义学与刑事政策学融合的成果,能够成为这样的最为精确的学科。“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翻译到教义学语言中就是犯罪论的“有效益犯罪论体系”、刑罚论的“例外规律——量刑反制定罪”以及行刑论的“刑事和解对教义学的价值回归”这样的一系列重大范畴。构成要件作为犯罪论体系最为基础的阶层,对于犯罪成立的定型、区分、个别化、推定等诸多功能,使得追求有效益犯罪论体系的理论建构,又必须以之为入口(本文以刑事政策的视角观察构成要件的理论沿革。进而介绍罗克辛教授以刑事政策为导向进行建构引导的构成要件理论变革。最后对刑事政策在我国刑法教义学建构的结构和解构的范式进行了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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