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根据法治的价值内涵的不同,可以将法治分为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两大类.形式法治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传统的法治观念,认为法治就是法律之治;而实质法治则是价值法学传统的法治观念,认为法治必须是善法之治,必须以保障人权和自由为目的.在价值内涵上,实质法治和宪政主义的基本理念相契合,宪政主义构成了法治主义的价值本质.  相似文献   

2.
工具主义法律观与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不相容的。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成果大小取决于对工具主义法律观的扬弃程度。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理性主义法律观也难以在中华文明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西方技术主义、繁琐主义、极端专业主义的法治体系和法治构造,严重扼杀了生机勃勃的法治精神。中国依法治国的观念基础在于实现从工具主义法律观向治理主义法律观的转变。治理主义法治观首先体现为对法治精神的尊崇,其次更注重法治在不同治理空间中的落实。法治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中的贯彻与落实存在着不同的实现路径。治理主义法律观关注的是法律能否转化为解决国家治理议题、社会治理议题和社区治理议题的观念资源和制度资源。从这个角度来说,法治的刚性程度在从国家治理向社会治理、社区治理传递的过程中,是逐渐递减的。换言之,法治在不同治理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制度形态。  相似文献   

3.
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之一大特点是人治主义的顽固存在。当今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扫除人治主义这一巨大的障碍。从根本上以新型的法治文化取代人治文化,庶几才可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大功告成。那么,如何扫除人治主义呢?这就是“扫除人治主义的路径选择”必须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自治与法治是美国宪政的两个核心原则,但二者之间固有的张力,使得自治与法治的关系成为美国宪政史争论不休的话题.对自治与法治的普遍信仰使得只有不违背自治与法治这两个宪政的潜在承诺的论证,才有可能获得普遍的赞同,其中多元主义的解释长期以来左右着人们的认知.共和主义的法学家米歇尔曼认为宪政反对多元主义政治学,以"可创生法的政治"对宪政中的自治与法治进行一致性的解释,并描绘了一幅多元性条件下的共和主义的商谈宪政图景.  相似文献   

5.
反智主义是一种发源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思潮。反智第一层含义是怀疑、反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第二层含义是对尚未达成共识的社会秩序的拒绝态度。反智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社会对反智主义正反情感并存。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是一项伟大的中国法治实践。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在构建时既要分析系统内在的要素特质,又要考虑其与所处环境信息交换的过程。反智主义所内含的怀疑态度、权利意识、理性精神本身就应是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成要素,其内在的矛盾与冲突也必然对当下中国法治话语体系构建产生一定的影响。反智主义思潮的分析与反思对构建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具有促进和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6.
当代中国社会进入到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阶段,更加凸现出对法治的呼唤和需求。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可以说,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以人为本确定了依法治国的目的性价值;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民主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立身之本,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以人为本提供了动力支持和现实保障。可见,以人为本与依法治国是有机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相似文献   

7.
构成现代英国法治理论的古典思想背景,是以理性自由主义法治观为其鲜明特色的.政治哲学家霍布斯设计的法治理论是以自然法则为先决条件的强大的政治社会结构.古典自由主义法治的奠基人洛克承袭了典型的不列颠经验主义和妥协传统,其思想对人类的社会政治生活和思维方式产生了直接的无法估量的影响.哲学家体漠对英国法治理论的贡献主要是对洛克的政治社会就是法治社会的发扬光大.普通法法治主义奠基人布莱克斯通则主要以其不朽的<英国法释义>和其普通法法治理论名扬海内外.  相似文献   

8.
鲍晗蓓 《前沿》2013,(13):67-69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科学发展观是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一方面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贯彻与落实.以人为本是连接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论断。管理到治理的一字之差,折射出执政者对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高度关怀和重拳指向。当前,自上而下的精英主义思维、阶层群体冲突和人口流动与交往方式变化等因素制约或影响着新时期社会治理的创新进程,必须用以人为本引领,实现从精英主义思维向理性妥协思维转变;用公平正义推动,实现从管理管控到服务治理的转变;用民主法治促进,实现从控制维稳到协商维稳的转变,才能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相似文献   

10.
正"接力站岗"的规定,是简单的效用主义,既有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疑,又涉嫌违法,不是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的正能量。因此,笔者认为,"接力站岗"规定不合适,应该叫停。在建设法治社会中,需要我们不断创新举措,让法治社会更加完善。但是,我们不能忘了依法、守法和以人为本这个底线。"接力站岗"的规定,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问题:从"接力站岗"规定本身看,它并没有像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一样按照程序依法制定,姑且不论其内容是否合法,至少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对执法者而言,"接力站岗"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罚方式,是否容易让其犯执  相似文献   

11.
以人为本即以人民群众为本,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和谐社会必然是公平、正义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民主法治既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2.
《传承》2015,(8)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新常态下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需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建设法治政府。讨论以人为本对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并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政府职能,以期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政治保障。  相似文献   

13.
我国在现阶段确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方略,这无疑是正确的、必要的。我认为,在实行依法治国的同时,我们又不能忽视道德的作用。历史上的治国之道,有德治主义和法治主义的区别,但德治主义没有完全排斥法治的作用,法治主义同样也没有彻底否定德治的价值。早在西周时期,当时的统治者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思想,具有了对德治与法治关系的自觉意识。将“德“推崇为治国首要条件的儒家,主张“为政以德“,把道德教化作为治国之本。“德,国之基也“。“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实际上,历代儒家的代表人物在崇尚道德教化的同时,也极为重视法治。孔子是儒家伦理道德思想  相似文献   

14.
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法治的基本功能恰恰是保障人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在我们一些地方领导在推动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往往无视法治,漠视法治,轻视法治,乃至践踏法治。  相似文献   

15.
英国是一个因奉行法治主义而发达的国家 ,其当代法治理论最显著的一个特征是具有多元主张和多样性的价值诉求 ,主要有 :形式主义法治观、福利国家法治观、程序法治观和新理性主义法治观。这些法治主张虽各有其理论侧重 ,但又存在着一致的理论前提和相类似的基本问题指向。  相似文献   

16.
在行政法领域,作为正当程序核心的案卷主义规则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而在我国,案卷主义规则尚未确立并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体系。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35条更是对这一正在萌芽中的制度予以抑制。这不仅影响了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亦不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的构建,在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中引入案卷主义规则,以推动现代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7.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追求公平公正,力求达到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安定有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就是要在司法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司法公正,诚信司法。和谐司法应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和谐司法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这是确定沉默权的大环境。我国应当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制经验,采用有限制的沉默权。  相似文献   

18.
张波 《桂海论丛》2004,20(6):29-31
目前,中国正处在从人治文化走向法治文化的转型期,从法律文化转型的角度来看,公务员应该摒弃权力至上主义,确立法律至上意识;应该摒弃法律虚无主义,全面确立法的功能意识;应该摒弃法律工具主义,全面确立法的价值意识;应该摒弃法外特权观念,强化法的责任意识。这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目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法治是科学发展的保障。没有法治,权力没有制约,执掌权力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力,经济、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法治同时也是科学发展的内涵之一。科学发展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相似文献   

20.
张军成  赵龙 《前沿》2013,(1):75-78
本文从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简析为切入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治价值观的应然性本义予以深入解析,强调现代刑事法治价值观应反映在其人文精神层面之上,而论及核心价值观之时则应明确“以人为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法治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观导向的必然性。本文是笔者对刑事法治核心价值观研究所撰写的系列论文之一,之后还将从实践、外向和微观角度展开详细论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