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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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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法     
《人民政坛》2013,(7):4-4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7月起施行 据人民网北京6月21日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公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劳务派遣下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普通员工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是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现象,其成因是多方面的。对我国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法律界定不足的情况,应通过细化同工同酬的标准、专门立法明确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和拓宽行政监督途径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媒体搜索     
《人民政坛》2012,(7):4-5
立法国务院法制办就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据新华社6月18日电,国务院法制办18日公布了《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7月18日前,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  相似文献   

5.
数字系     
《民主与法制》2013,(2):6-6
17个 截至今年1月1日,为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规,17个省份向社会公布了具体实施细则。 200万元 去年12月28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相似文献   

6.
<正>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地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了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一、简析新《劳动合同法》之劳务派遣修改(一)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从业资格的问题新《劳动合同法》第57条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门槛,一方面将原条文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相似文献   

7.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施行四个多月,新《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去年已施行,规范劳务派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正逐步形成体系,劳务派遣用工进入新阶段。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劳务派遣滥用能否得到有效遏制?记者深入派遣工、用工单位、派遣公司进行调研。劳务派遣工是否同工同酬,差别在福利,希望未来有规划"同样是空姐,却分三六九等。因为我们那批进公司的,虽然也是经过航空公司严格选拔、招录的,但我们的身份属于劳务派遣工。"空姐李玲告诉记者,她们公司乘务员中大概30%属于劳务派遣。李玲说:"劳务派遣的乘务员少了房屋补助,平均一  相似文献   

9.
人才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国内劳动力市场,备受关注。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写入章程,为我国人才派遣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  相似文献   

11.
就用工形式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三种合法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其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相似文献   

12.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6月29日  相似文献   

13.
劳务派遣超常发展,重新引发劳务派遣的存废之争。我国一种较为主流的看法是,希望通过修改《劳动合同法》三性的规定,以堵的方式将劳动力引入正规用工。这未免是舍本求末。事实上,我国劳动立法中确立的刚性化的用工机制才是劳务派遣超常发展的根本原因。只有标本兼治,采用疏导的方式,才可能促使劳务派遣正常发展,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真正和谐。  相似文献   

14.
苏苗声 《前沿》2013,(15):72-75,78
有别于许多学者将研究侧重点放在具体劳务派遣制度的优劣上,本文以制度竞争为视角,试图探讨劳务派遣的有关制度是否需要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以及此种立法应当控制在什么样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最终的立法思想应致力于从以往的“使规避行为不合法”到“使规避行为不合理”转变,以最终实现将选择权留给企业,更留给劳动者.  相似文献   

15.
媒体搜索     
质检总局: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第109号总局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  相似文献   

16.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灵活与用工费用较低对一些用人单位更有吸引力。但目前也有些用工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不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让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合同,  相似文献   

17.
胡健 《人民政坛》2008,(3):22-23
被称为“劳资新政”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实施。立法程序中激烈利益博弈的硝烟尚未散去,过渡期里又经历了华为万人辞职、沃尔玛突击裁员、泸州老窖劳务派遣纠纷等一系列事件,近期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中介协会又因劳务派遣被限期六个月紧急上书全国人大,有关的争论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相似文献   

18.
谢素芳 《中国人大》2011,(20):27-28
"劳务派遣亟待规范!"是各界普遍呼声。实际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在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中,就注意到了劳务派遣问题,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劳务派遣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  相似文献   

19.
自2013年7月1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于201 4年3月1日颁布实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针对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同工同酬、三性岗位和按10%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一些企业和劳务派遣机构对《暂行规定》掌握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不少困惑。为此,本刊特请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熊坚董事长就有关问题为大家做进一步解读。  相似文献   

20.
詹华 《人民政坛》2008,(7):30-31
劳务派遣,在我国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作为派遣机构的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工作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同国外相比较。目前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和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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