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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挂户经营,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家庭工业的生产和经营者(简称挂户者),挂靠在乡(镇)、村企业(简称挂靠企业)上,挂户者以挂靠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一种经营方式。具体做法是挂户者与挂靠企业经过协商。签订合同或协议书,确定挂户经营关系。由挂靠企业为挂户者提供本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文本、银行帐户,并为挂户者代开发票、代为建帐记帐、代征国家税收(即“三提供三代办”);挂户者向挂靠企业交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给  相似文献   

2.
农村经济改革促成了多种经营的发展。温州模式的特点是家庭工业、联户企业及其他私有企业有在生产经营中占有主导地位。从立法和执法角度考虑,温州经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亟待法律调整的新问题。作者在对温州地区的经济、法律状况进行调查后认为,温州模式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挂户经营合法性的研究及对策温州的挂户经营相当普遍。所谓挂户经营就是指一些不具备在银行开设帐户、不享有独立经济法人资格的生产者、购销者,挂靠在集体或国营企业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来,各地普遍产生了一些挂靠户和挂靠企业。由于挂靠经营活动引起的经济纠纷日渐增多,而法院在审理这类经济纠纷案件中,往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依循,对如何确认其挂靠关系的性质及其法律责任,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探讨的问题。 挂靠户、挂靠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某些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经济组织形式、家庭手工业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合同或者协议直接与集体所有制企业挂靠,并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被挂靠企业为这些挂靠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提供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有的一切用于  相似文献   

4.
廖志敏 《中外法学》2013,(6):1219-1241
私营企业准入管制的变革,对温州产品质量进步和对外贸易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温州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以假冒伪劣产品闻名,原因是国家对私营企业实行准入歧视,导致温州企业被迫通过挂户经营方式生存。在挂户经营模式下,私营企业缺乏独立产权和品牌,搭便车行为难以防范,企业难以通过提升质量获得竞争优势,而只能通过价格竞争生存。1992年后,准入管制消除,温州私营企业纷纷脱离挂靠单位,于是信誉机制重新开始发挥作用。这解释了温州产品质量在1992年后的迅速提升。该案例表明了国内企业法制的改革完善对于促进一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挂靠经营是指挂靠者成立施工队,挂靠在有建筑资质或信誉好的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承接工程,利用该企业的资质、信誉,赚取高额利润,被挂靠者收取管理费的行为。近几年来,在大规模重新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建筑行业挂靠经营情形不断增多。这既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也直接导致相关诉讼案件的大  相似文献   

6.
许多职务犯罪案件具有挂靠经营者的参与,主要案件类型为贿赂犯罪与贪污、挪用犯罪,且案发领域有多样化的趋势,由于挂靠经营者处于几乎无人监管的状态、对被挂靠方缺乏有力度的处罚惩治、挂靠经营者行贿行为难以查处等原因,使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对于此种情况,可以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大对挂靠经营行为的整治管理力度、发包或招标单位应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和发包规程、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强化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积极加入治理、提供有力协助等方面予以完善预防。  相似文献   

7.
一、问题的提出甲与乙运输公司约定,甲将其车辆挂靠于乙运输公司,以乙运输公司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甲向乙支付挂靠管理费。在挂靠经营中,甲车辆交通肇事致丙人身损害,形成纠纷。从审判实践来看,涉及车辆挂靠经营的民事纠纷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车辆挂靠经营内部纠纷,即车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因挂靠协议所产生的纠纷。另一种是车辆挂靠经营外部纠纷,即挂靠人、被挂靠人在挂靠经营活动中与第三人所产生的纠纷。上述纠纷是车辆挂靠经营外部纠纷中较为典型的一种,即挂靠车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在审判实践中有较大的分…  相似文献   

8.
蒋晓明 《人民司法》2022,(32):55-57
<正>【裁判要旨】个人挂靠经营发生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在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得到完全救济的情况下,该替代责任的基础便不存在。如受害人未能获得侵权赔偿,则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领域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经济组织──“挂靠”企业。这类经济组织既不属(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份制企业,也不具备联营企业的基本特征;既不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也不纯属个体或私营企业。但这类经济组织大多是打着被“挂靠”企业的招牌,或者利用党政机关原办经济实体脱钩后遗留下来的设施和资产,以合法身份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类组织与被挂靠的单位之间存在的经济关系的依据是“挂靠协议”。挂靠协议的内容一般是:挂靠企业可使用被挂靠企业的名称、设施和资产,被挂靠企业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或其他费…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不断摸索中进行的,由于宏观失控,难免会出现经济过热现象,引起社会经济秩序紊乱,挂户经营便是其一。本文拟通过对挂户经营的成因及其形势变迁的分析,并从民法学角度对其违法性加以论证,从而对挂户经营的法律对策提出浅见,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涉建设工程买卖、租赁、借贷等商事纠纷呈高发态势,这类纠纷大多发生于施工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背景下,一些挂靠建筑单位的项目经理等实际施工人以单位名义对外从事买卖、租赁、借贷等行为,经常引发债务纠纷。所涉债务应由  相似文献   

12.
在现行法律中很难找到专门针对船舶挂靠经营的规定,这使得关于船舶挂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责任的意见难以得到统一。北海海事法院对2000年发生的一起船舶碰撞纠纷进行了审理,其中涉及对船舶挂靠经营侵权责任的处理,该判决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帮助——船舶挂靠经营是一种合法行为;就挂靠人经营中所致的侵权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都是责任主体,并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3.
当前在审理涉及“集体企业”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件中,常有出现将挂靠集体户与名集体实私体户(简称名义集体户)认同为同一形式的经济组织。因此.如何分清挂靠集体户与名义集体户的经济组织形式及其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区分假集体企业中两种表现形式.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正确区分假集体企业中的两种表现形式(一)从两者的概念及成因来分清挂靠集体户是通过与某些集体所有制企业订立合同或协议直接挂靠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并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家庭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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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船舶被设定抵押权引起纠纷的处理□张希舟船舶挂靠是指公民、个人合伙或法人出资购船,为方便揽货,取信于人,将船舶所有权登记在水上运输企业名下,缴纳管理费,以该水上运输企业的名义,独立经营运输活动的一种经营方式。船舶挂靠经营和其他挂靠经营一样,都是我国...  相似文献   

15.
张铭宇  宋刚 《法制与社会》2010,(22):72-73,75
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挂靠经营普遍存在,我国现行法律对车辆挂靠单位的责任承担尚无明确规定,造成全国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车辆挂靠经营案件时,对同一类事实的案件作出内容各不相同的判决,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形象。因此,本文根据车辆挂靠经营中的纠纷分类型分别对责任承担主体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6.
挂靠经营单位对外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挂靠经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出现的一个名词,其基本含义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为了享受国营集体企业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与一些行政企事业签订协议(或口头协议),由行政企事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注册登记,领取集体或全民性质的营业执照。(在工商登记注册时,行政企事业单位往往以“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的名目出现)。对成立的挂靠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既不出资也不参与经营,更不负责盈亏,只是依约按年度或约定的期限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相似文献   

17.
挂靠经营,简称挂靠,它的雏形是非公有制经济挂靠公有制经济。它产生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的经济现象。本文从经济和法律的视角,剖析装修挂靠经营给社会带来的深重危害,并提出了治理挂靠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8.
周凯 《法律适用》2011,(4):50-55
近年涉建设工程买卖、租赁、借贷等商事纠纷呈高发态势.这类纠纷大多发生于施工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日益普遍的背景之下,一些挂靠建筑单位的项目经理等实际施工人以单位名义对外从事买卖、租赁、借贷等行为,频频引发债务纠纷.~[1]所涉债务应由建筑单位还是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抑或双方承担连带责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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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问题开始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对挂靠车辆在事故中的责任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各地司法机关在裁量时的自由度较高,使得相关案件的审判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为了规范司法裁量的标准,也为了给受害人提供最及时有效的救济,本文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中挂靠单位、挂靠者以及第三人责任的承担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食品药品民事纠纷案件的正确审理能够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对于知假买假者应当将其与普通消费者一样看待;对于虚假广告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推荐者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其放任制假售假,应当认定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具备生产、销售食品药品企业资质挂靠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生产销售的,应当认定挂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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