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张燕 《重庆行政》2007,(6):90-92
新农村建设,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农村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让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这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条有效的途径。2005、2006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里都提到了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和指导,显示出中央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所起作用的肯定与支持。近两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国家每年拿1-2个亿来扶持一批示范合作组织的建设。但我国农民  相似文献   

2.
甬政办发[2007]2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和市级有关部门评审,市政府确定宁波市鄞州区章水镇杖锡花木专业合作社等20家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2007年新增市级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3.
张邦平 《新重庆》2003,(10):26-27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遵循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发展农村经济的实践经验.我认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4.
胥宏锋 《淮海论坛》2007,(3):30-31,29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对接的矛盾愈发突出.分散的农产越来越难以适应国内、国际统一大市场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要发展现代农业,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关键是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践表明.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构筑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平台。是培育市场竞争主体.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5.
云政发〔2005〕16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  相似文献   

6.
豫政办〔2 0 0 4〕3 8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积极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当前,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了新阶段,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任务十分紧迫。供销社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农民与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各级政府要从“三农”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指导,为供销社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各有关…  相似文献   

7.
谭鑫 《创造》2013,(6):48-49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显然离不开政府在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中的调控作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指出,政府要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等专业协会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  相似文献   

8.
周曙光 《创造》2003,(11):21-22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1月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突出重点,就是要“根据需要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这些重要论断,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基础,而且是推动农民有效进入市场的关键,同时也是当前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因此,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现行体制制度下,非常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问题的认识,深入开展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从而使我们的思想认识自觉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把党中央的要求变成我们的自觉行动,准确把握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着力点,切实有效地解决好“三农”问题,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9.
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是关系到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不能增强竞争力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  相似文献   

10.
组织农民去致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这是提高农民市场经济地位,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走出一家一户搞农业的困境,争取把农村的问题解决在经济领域的重要途径。为此,国家正抓紧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以更好地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不断提高农民的经济组织化水平,规范和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的重要途径主持人:要提高农民综合增收能力和农业竞争力,农业产业化就成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目前农村经济存在哪些制约农民增收、不…  相似文献   

11.
陶毅烈 《江苏政协》2013,(10):33-34
<正>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全面提升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近期,常熟市政协对全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委员们发现,常熟全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仍然存在农民自发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不高、对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扶持政策的落实不到位、所需人才匮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明显不足等问题。委员们认为,总结和借鉴成功经验,通过组织  相似文献   

12.
薛驹 《今日浙江》2002,(3):34-35
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是关系到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不能增强竞争力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问题.  相似文献   

13.
合作经济组织是现阶段农村工作制度变革和组织创新的重要体现,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民有效的进入市场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已经显现出积极的作用。新农村建设的难点是如何使农民增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积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重心的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对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是从长远、深层次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核心在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作为农民组织化的不同形式--农业产业化经营、定单农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它们的大力发展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渠道.  相似文献   

15.
遵循内在规律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综合效益".作为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引起大家的普遍关注.  相似文献   

16.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一、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特征。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第一家合  相似文献   

17.
“多年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2004年以来的5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做了具体部署。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再次强调,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必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加强基层党建 促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农”问题是最大的难点和重点。如何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带着这些问题,我和市里有关部门的同志,对北京郊区农村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改造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与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了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19.
农业经营体制改革降低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村社会文化建设需要实现农民再组织化。采用推演和实证方法研究发现,农民组织化与农村社会文化建设存在互动关联关系。但农户承包经营解体了农村最基层组织,村民自治性组织功能扭曲,社区服务组织覆盖率低,群众性社会组织培育缓慢,农村留守群体中缺乏社会文化带头人。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约束农村社会文化建设,为此应以各类合作经济为纽带促进农民生产活动组织化,以群团组织职能延伸推进农民社会活动组织化,以各类社区组织发展带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并实施农村新型组织带头人培育工程。  相似文献   

20.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全省烟草业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丁灿 《今日民族》2011,(1):51-52
2007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界定为: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制度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是我国市场经济中一个新生的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