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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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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倒卖车票罪是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行为。但是,这一表述容易使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产生如下疑问:  相似文献   

2.
贿赂犯罪作为典型的权钱交易型职务犯罪,涉嫌犯罪双方利益关联度大,反侦查意识强,犯罪过程中遗留的书证、物证等犯罪痕迹较少,通过犯罪行为来推论和确定犯罪故意的难度较大,因此,实践中,主要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内容认定犯罪故意,通常采用讯问笔录的形式予以固定。因此,如何通过笔录依法固定贿赂犯罪的主观故意对侦破案件和惩治贿赂犯罪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走私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认定相关案件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在行为人拒不如实供述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往往难以取得直接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从而给走私犯罪的认定带来难度。因此,允许司法机关运用刑事推定的方法来认定走私主观故意,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易娟 《中国检察官》2011,(14):27-28
本文案例启示:聚众斗殴犯罪是一种典型的共同犯罪,双方的行为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存在着共谋内容是否付诸实施以及实施阶段的问题。对行为的评价应遵循从客观要件评价到主观要件评价的过程,如果行为人虽然有故意的主观认识和态度,但其并未实施任何受刑法规制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单位犯罪中,认定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应在考察被告人客观行为的基础上,依据一般社会人的认识标准,判断其对于自身行为所具有的社会意义的认识程度,从而判定其是否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被告人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  相似文献   

6.
基本案情 李甲和李乙为同村的叔伯兄弟,李甲为炒制炸药,租用李乙的贷车。二人一起购买好炒制炸药的原材料拉回李甲家。两天后,李甲炒制好炸药,给李乙打电话说:“晚上帮我拉点贷。”李乙表示同意,后二人在运输炸药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在整个过程中,李甲没告诉李乙自己买这些材料的用途,请其拉贷时也没说是拉炸药。在侦查阶段李乙供述自己知道李甲买这些东西的用途,因为本地炒炸药的人多,自己了解炒制炸药所需的材料,知道李甲买这些东西就是去炒炸药。两天后请自己拉货,知道就是拉炸药。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客观要件的核心要素是危害行为.但是,危害行为说无法发挥行为概念的基本机能,在逻辑上也存在难以克服的内在矛盾.实质上,犯罪客观要件中的“行为”既不是客观上已然发生的“行为”,也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事实性行为,而只能是行为人主观罪过中的行为的一个侧面—行为客观方面具有或应该具有的自然属性或特征,这也是它与刑法中相关行为概念的本质区别.犯罪构成各要件间的辨证关系决定了实践中对犯罪客观要件中“行为”的认定应结合犯罪主体要件、主观罪过内容和犯罪对象进行.  相似文献   

8.
正本文案例启示:对于行为人持有"玩具枪"、"仿真枪",但事后经鉴定为枪支的行为,能否认定非法持有枪支罪,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持有型犯罪仍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要求主观上的明知,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具体判断。[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经营一文具商店,某日刘某某11岁的儿子提出想要买玩具枪玩,刘某某同意。后刘某某的儿子从网上订购了两把仿真枪,价格共85元。该枪支由刘某某经营的文具店店员签收,并使用文具店抽屉内的营业款付款。枪支购买后一直由  相似文献   

9.
故意杀人犯罪伴随行为,是指犯罪人在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针对被害人实施的,除故意杀人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具体来讲,这个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相似文献   

10.
王波  徐玲  任海涛 《人民检察》2022,(16):32-36
主、客观要件的证明是操纵证券市场犯罪证明的重中之重。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系统集成思维破解主观要件的证明难题,形成与“双重主从犯体系”相适应的“双重主观故意证明体系”;以刑法经济学的观点破解客观要件的证明难题,形成兼顾推定逻辑性和取证可能性的现实平衡方案。  相似文献   

11.
对故意伤害罪主观故意的理解与推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案例1:晚上某小区有几人下棋,后由于观棋人支着的原因,观棋人与下棋人发生争执而动起手.在互相推搡中,下棋人被观棋人推倒,造成头部着地,枕骨骨折,按<人体轻伤(重伤)鉴定标准>已构成重伤.在调查中,观棋人表示自己是一时控制不住,没想伤害对方.对于观棋人的行为,是否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2.
法定犯罪目的的实质是犯罪故意内的主观心理要素,它具有“法定性”,是定罪所必须查明的。法定犯罪目的贯穿于整个意志心理过程,指引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对法定犯罪目的的证明必须建立在推定的基础上,以客观方面的事实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13.
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故意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实务中,非法经营案件的被告人大部分都会以自己“不明知违法”或“不知行为性质”来抗辩,律师也通常以被告人不具有非法经营的主观故意作为其无罪辩护的一大理由。因此,如何把握被告人的主观故意方面,是准确定罪量刑的必备要件。笔者结合自己办理的一些非法经营类案件,对该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作详细论述。非法经营罪主观故意认定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4.
对涉人工智能犯罪中研发者主观罪过的研究和准确认定,有利于防范人工智能技术风险,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进步。研发者设计以实施犯罪行为为主要目的的智能机器人时,对于智能机器人造成的一切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其主观罪过应被认定为直接故意。研发者设计以实施非犯罪行为为主要目的的智能机器人时,对于智能机器人造成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当研发者违反了注意义务且有刑法明文规定时,其主观罪过应被认定为犯罪过失。应根据智能机器人的“智能”程度分“直接过失”、“管理过失”、“监督过失”三种类型来确定研发者犯罪过失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5.
一、案件事实 2005年,犯罪嫌疑人刘兵通过肖某介绍成立了所谓“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营建工程局第三处第三施工大队”(后简称三大队)重庆办事处。2006年,肖离开后,刘兵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营建工程局第一处”“处长”,并且以三大队名义对外承接工程,但一直没有接到工程。  相似文献   

16.
陈晨 《中国检察官》2023,(14):38-42
司法机关认定自洗钱犯罪,应坚持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相统一的刑事责任评价原则,完整把握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和审查证据。“掩饰、隐瞒”不是犯罪目的,而是对洗钱行为人主观故意内容和客观行为特征的规定,司法机关应从主客观两方面收集证据,对行为人提出的辩解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证据予以证伪。当行为人确实没有“掩饰、隐瞒”的主观故意,或者存在其行为不符合罪质构造要求、对其认定自洗钱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等情况时,应排除洗钱罪的适用,做到不枉不纵。  相似文献   

17.
犯罪故意的要素分析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18.
一些妨害公务案件在开庭审理时,虽然行为人妨害公务执行的客观行为的证据比较充分,争议不大,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案件被告人作无罪辩解,主要是行为人对是否具有妨害公务的故意以及执行公务的行为是否合法存在争议。因此,审理妨害公务案件,不能机械地套用刑法条文,而应当注意把握主观要件,审查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妨害公务的动机与目的,这是准确把握案件定性的关键。为了准确把握案件的性质,笔者认为,在审查妨害公务案件时,应当重点审查行为入主观方面的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9.
【裁判要旨】商业合作中,一方代为收取货款后不及时支付给合作方,违背协议约定用于其它投资并造成亏损,合作方催讨债务时隐匿、转移部分货款故意不还付给合作方的,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20.
郑景青 《法制与社会》2011,(13):57+61-57,61
在办理诈骗类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的情况下,对其诈骗的主观故意的认定成为案件办理的一大难点。而“主观见之于客观”,如何通过客观行为合理推断其主观故意就成为解决难题的关键所在。本文选取一实际案例,试就该问题作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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