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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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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奇 《法治纵横》2011,(6):49-50
“要想升迁首先要有父母德孝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近日,河北省魏县一则关于干部任用的规定引发争议:有人认为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恪守孝道不见得就忠于职守;有人则认为百善孝为先,对亲人不孝则公德难存无法取信于民。  相似文献   

2.
陈先义 《中国监察》2011,(12):63-63
新年伊始,某县提出了一条“治县新政”,即要用孝道来考核干部。“新政”规定,辖属科局官员如果要作为预提后备干部,必须持有其父母或公婆的“德孝意见证明书”,无德不孝者一律不允许提拔使用。为何实施此新政,他们阐述得很清楚:“一个连父母都不孝顺的人,怎么能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任呢?对不孝顺父母的干部不能作后备干部考虑。”  相似文献   

3.
【核心阅读】 深圳市某区近日发生了一起公务员打骂自己父母的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在各方关注之下,这名“不孝公务员”终于在父母面前长跪流泪道歉。  相似文献   

4.
"要想升迁,首先要有父母德孝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近日,河北省魏县一则关于干部任用的规定引发争议:有人认为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恪守孝道不见得就忠于职守;有人则认为百善孝为先,对亲人不孝则公德难存,无法取信于民。  相似文献   

5.
老一辈为下代的成长而饱经风霜,历尽辛苦,却不曾想到在晚年仅因一场争吵而横遭不孝子孙的杀身之祸。这种伤天害理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容的。人们啊,请别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相似文献   

6.
在历史上,"常回家看看"也曾被当做为儿女、为官的一个必备条件. 老话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事实上,在古代,法律上惩罚的不孝,是如下六种行为:诟詈双亲、别籍异财、奉养有缺、居丧嫁娶、匿丧不举和诈称亲亡.从隋唐到明朝,法官只要判一个人"不孝",具体罪名一定逃不脱以上六种.可是到了清朝,乾隆即位以后,法定的不孝行为又多了第七种——忘亲.什么是"忘亲"?《大清律例》写得分明:"游荡他乡、远离父母、不知归养者,均属忘亲不孝之人."换句话说,你必须常回家看看. 如果不常回家看看,会受到什么惩罚呢?这要看情况,看你是平民还是官员.如果是平民拒绝回家探望父母,一经父母"首告到官",政府就会像通缉罪犯一样通缉你,逮住之后,"拘送归家"——把你捆起来,强行遣返,因通缉和遣返产生的所有费用,譬如公差的来回路费,都由你来出.这还不算完,以后政府征用差役,会优先"考虑"你,而减免钱粮的时候,却没有你的份儿.这里有一个前提:得由你的父母亲自去告,然后官府才会受理,亲戚邻居检举揭发的不算.  相似文献   

7.
周贤君 《法制与社会》2012,(8):232-233,247
行孝是几千年来人们推崇与奉行的事亲奉上的传统美德.但近年来,大学生出现了自杀、弑父、弑母等不孝极端行为.本文从中国孝文化视角分析了大学生产生不孝极端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抑制大学生不孝极端行的思路和对策.  相似文献   

8.
刘文基 《政府法制》2013,(28):45-45
在今天,不孝敬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即使情节严重,也只能构成虐待罪或遗弃罪,最多判处有期徒刑,并不至于搭上性命。而在古代社会,正如《孝经》所说,“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不孝是十恶不赦的重罪。涉嫌犯罪时,孝与不孝,定罪量刑时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相似文献   

9.
《法律与生活》2011,(6):25-25
近两天,一段天津某邮政储蓄所营业厅被抢劫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网友们戏称,这是史上最没有技术含量、最不专业,但也是最“淡定”的银行劫匪。  相似文献   

10.
国内有关墓穴涨价的消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公众和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死不起”、“天价丧葬”的相关报道也不时见诸报端。有人甚至把殡葬行业和房地产、教育并称为新世纪三大暴利行业。今年,更有“您的墓位已欠费”的网帖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都纷纷感叹。我们怎么看待这一雷人现象,有关部门应该怎样缓解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活不起、死不起是否正在成为中国人的命运魔咒?  相似文献   

11.
“只要你可以给我吃住和上网,我就把命给你,你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一个星期前,一篇题为“为了生活卖自己”的帖子在东莞阳光网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关注,发帖人自称阿伟,今年17岁,因“受不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备受父母的关注”而离家出走,并称自己已经在外流浪一年,曾经还自杀过。一个离家少年如果度过这一年时间?为什么有家不回?通过连日来的跟踪关注。记者终于找到了阿伟。并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  相似文献   

12.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在新浪微博上开设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引起全国网友、各地公安部门的关注。网友纷纷将乞讨儿童照片上传至微博.希望家中有孩子失踪的父母能借此信息找到自己被拐的孩子。广州市公安局有关方面表示,他们已经关注“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  相似文献   

13.
近日,有对父子俩气冲冲地来洪都街道司法所找我,“你是徐司法吗?我俩吵架你管吗?”笔者立即热情接待,做调解工作。问其原因,其父生气地当着儿子的面列举了许多儿子不孝的事例给我听。儿子却反驳他说:“你说我对你不孝,可是你是孝子吗?爷爷、奶奶病了时,你为他们请过医生吗?你服侍过他们吗?你买过营养品给他们吃吗?没有。我对你不孝,还不是从你身上学来的”。一  相似文献   

14.
王文波  常鸣 《法庭内外》2006,(12):62-62
“父亲,儿子不孝,不能给你尽孝了。”庄磊在听到法院对他的判决后如是说。2006年11月7日上午,因抢劫杀害女网友,之后焚尸灭迹的保安员庄磊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  相似文献   

15.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的祭祀节日,节日前后,人们上坟扫墓,祭奠先祖和亲人的亡灵,寄托自己的哀思。然而,南京市民朱骏却为去不去父母坟头扫墓而左右为难。不去吧,别人会责他不孝,去吧,又显得名不正言不顺,因为父母坟前墓碑落款处只有姐姐的名字而没有他的名字。令他忿忿不平的是,当他起诉讨要祭奠权的时候,法院竟不支持他。"祭奠先祖和亲人的亡灵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习俗,也是后人祭奠先人的一种权利,法院为什么不保护我这种权利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相似文献   

16.
寒冬来袭,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进入了严冬时节。近日,媒体频频报道,某民政部门考虑到乞丐、流浪汉们的处境,局长亲自给这些弱势群体送去棉衣、棉被等。这对于这些流浪者们来说是雪中送炭,但是却引起了网友们对于局长亲自"送温暖"行为的深深思考。支持者认为局长亲自"送温暖"的行为是真正落实政府的关怀,真正为底层人民设身处地的考虑,倾听人民心声的实践行为。而另有网友发出唏嘘声,认为局长亲自送温暖的行为是炒作,是故作姿  相似文献   

17.
江湖 《政府法制》2011,(26):23-23
德国法律条文中有一项规定,小孩子在家中必须帮父母做家务:孩子在6岁之前可以玩耍,不必做家务;6至10岁,偶尔要帮助父母洗碗、扫地、买东西;10至14岁,要剪草坪、洗碗、扫地及给全家人擦鞋;14至16岁,要洗汽车、整理花园;16至18岁,如果父母上班,要每周给家里大扫除一次。对于不愿意做家务的孩子,父母有权向法院申诉,以求法院督促孩子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18.
《法治纵横》2013,(14):1-1
近日,许多网友通过微博、微信转发了这样一段话:“别问我在新疆待着害怕吗?这里有我的父母亲人、大好河山;别惊讶我穿梭于新疆各地而担心我的安全,我只是从家里的前院溜达到后院。别看今天的天空有点乌云,明天的太阳依然会升起!”网友们还纷纷倡议:“拒绝谣言,理性转发,让我们一同守护新疆,我们的家园。”  相似文献   

19.
《政府法制》2013,(6):4-9
“史上最严交规”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次日宣称:“初步显现出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的积极效果……交通事故大幅下降。”不过,在网络舆论方而。却少有人为新交规实施欢欣鼓舞:相反,新交规中“闯黄灯一律扣6分”这一举措却引发大量争议。不少人抨击这条政策极不合理,必然会导致追尾争吵.有网友甚至称其“不符合牛顿第一定律”。公安部为什么要严打“闯黄灯”?“闯黄灯”行为究竟该如何评价?x2  相似文献   

20.
礼彬 《检察风云》2010,(19):58-59
自从“犀利哥”在网络上走红后。网友们总爱把一些有新奇行为的男性称为“某某哥”,以显得潮流并突出其个性。最近,一名叫“专拍哥”的网友在网络上迅速走红,与其他“哥”不一样,他是因为做了给社会带来利益的事而走红一专门拍摄公务车私用照片发布到互联网上,以监督让相关部门感到头疼不已的“车轮腐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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